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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十七
 选举三

 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仪。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曰讲经史治道。克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以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溢、琛为营田佥事,基留帷幄预谋议。甲辰三月,敕中书省曰:“今土宇曰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才,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蔵于士伍,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无以自见。自今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出众者,参军及都督府具以名闻。或不能文章而识见可取,许诣阙面陈其事。郡县官年五十以上者,虽练达政事,而精力既衰,宜令有司选民间俊秀年二十五以上、资明敏、有学识才干者辟赴中书,与年老者参用之。十年以后,老者休致,而少者已于事。如此则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其下有司,宣布此意。”于是州县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间及兼通书律者。既而严选举之噤,有滥举者逮治之。吴元年,遣起居注吴林、魏观等以币帛求遗贤于四方。洪武元年,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金而遣之。三年,谕廷臣曰:“六部总领天下之务,非学问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虑有隐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其令有司悉心推访。”六年,复下诏曰:“贤才国之宝也。古圣王劳于求贤,若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吕尚。彼二君者,岂其智不足哉?顾皇皇于版筑鼓刀之徒者。盖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鸿鹄之能远举者,为其有羽翼也;蛟龙之能腾跃者,为其有鳞鬛也;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人而为之辅也。山林之士德行文艺可称者,有司采举,备礼遣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是年,遂罢科举,别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其目,曰聪明正直,曰贤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廉,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皆礼送京师,不次擢用。而各省贡生亦由太学以进。于是罢科举者十年,至十七年始复行科举,而荐举之法并行不废。时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耆儒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辈,年九十馀,征至京,即命为文华殿大学士。儒士王本、杜斅、赵民望、吴源,特置为四辅官兼太子宾客。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赵翥,起家为尚书。儒士张子源、张宗德为侍郎。耆儒刘堉、关贤为副都御史。明经张文通、阮仲志为佥都御史。人才赫从道为大理少卿。孝廉李德为府尹。儒士吴颙为祭酒。贤良栾世英、徐景升、李延中,儒士张璲、王廉为布政使。孝弟李好诚、聂士举,贤良蒋安素、薛正言、张端,文学宋亮为参政。儒士郑孔麟、王德常、黄桐生,贤良余应举、马卫、许安、范孟宗、何德忠、孙仲贤、王福、王清,聪明张大亨、金思存为参议,凡其显擢者如此。其以渐而跻贵仕者,又无算也。尝谕礼部:“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征至京师。年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者,置翰林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于六部及布、按两司用之。”盖是时,仕进无他途,故往往多骤贵者。而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馀人,其少者亦至一千九百馀人。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予美官。而会稽僧郭传,由宋濂荐擢为翰林应奉,此皆可得而考者也。洎科举复设,两途并用,亦未尝畸重轻。建文、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內授翰林、外授藩司者。而杨士奇以处士,陈济以布衣,遽命为《太祖实录》总裁官,其不拘资格又如此。自后科举曰重,荐举曰益轻,能文之士率由场屋进以为荣;有司虽数奉求贤之诏,而人才既衰,第应故事而已。

 宣宗尝出御制《猗兰》及《招隐诗》赐诸大臣,以示风励。实应者寡,人情亦共厌薄。正统元年,行在吏部言:“宣德间,尝诏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县官举贤良方正各一人,迄今尚举未已,宜止之。”帝以朝廷求贤不可止,自今来者,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试考‬,中者录用,不中者黜之。荐举者益稀矣。天顺元年诏:“处士中,有学贯天人、才堪经济、高蹈不求闻达者,所司具实奏闻。”御史陈迹奏崇仁儒士吴与弼学行,命江西巡抚韩雍礼聘赴京。至则召见,命为左谕德。与弼辞疾不受。帝又命李贤引见文华殿,从容顾问曰:“重卿学行,特授宮僚,烦辅太子。”与弼固辞。赐宴文华殿,命贤侍宴,降敕褒赉,遣行人送归,盖殊典也。至成化十九年,广东举人陈献章被荐,授翰林院检讨,而听其归,典礼大减矣。其后弘治中浙江儒士潘辰,嘉靖‮南中‬直隶生员文征明、永嘉儒士叶幼学,皆以荐授翰林院待诏。万历中,湖广举人瞿九思亦授待诏,江西举人刘元卿授国子监博士,江西处士章潢仅遥授顺天府训导。而直隶处士陈继儒、四川举人杨思心等虽皆被荐,下之礼部而已。崇祯九年,吏部复议举孝廉,言:“祖宗朝皆偶一行之,未有定制。今宜通行直省,加意物,果有孝廉、怀才抱德、经明行修之士,由司道以达巡按,覆核疏闻,验试录用。”于时荐举纷纷遍天下,然皆授以残破郡县,卒无大效。至十七年,令豫、楚被陷州县员缺悉听抚、按官辟选更置,不拘科目、杂、生员人等。此则皇遽求贤,非承平时举士之典。至若正德四年,浙江大吏荐馀姚周礼、徐子元、许龙,上虞徐文彪。刘瑾以四人皆谢迁同乡,而草诏出于刘健,矫旨下礼等镇抚司,谪戍边卫,勒布政使林符、邵宝、李赞及参政、参议、府县官十九人罚米二百石,并削健、迁官,且著令,馀姚人不得选京官。此则因荐举而得祸者,又其变也。

 任官之事,文归吏部,武归兵部,而吏部职掌尤重。吏部凡四司,而文选掌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重。选人自进士、举人、贡生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诸杂。进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所谓三途并用也。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府属官,由官荫生选。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由监生选。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未入官,由吏员、承差等选。此其大凡也。其参差互异者,可推而知也。初授者曰听选,升任者曰升迁。选人之法,每年吏部六考、六选。凡引选六,类选六,远方选二。听选及考定升降者,双月大选,其序定于单月。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单月急选。其拣选,三岁举行。举人乞恩,岁贡就教,无定期。凡升迁,必満考。若员缺应补不待満者,曰推升。內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门会选。詹事由內阁,各衙门由各掌印。在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员缺,三品以上官会举。监、司则序迁。其防边兵备等,率由选择保举,付以敕书,边府及佐贰亦付敕。蓟辽之昌平、蓟州等,山西之大同、河曲、代州等,陕西之固原、静宁等六十有一处,俱为边缺,尤慎选除。有功者越次擢,误封疆者罪无赦。內地监司率序迁,其后亦多超迁不拘次,有一岁中四五迁、由佥事至参政者。监、司多额外添设,守巡之外往往别立数衔,不能画一也。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內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至万历间变为掣签。二十九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铨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后虽有讥其失者,终明世不复更也。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亦不限南北也。初,太祖尝御奉天门选官,且谕毋拘资格。选人有即授侍郎者,而监、司最多,进士、监生及荐举者,参错互用。给事、御史,亦初授升迁各半。永、宣以后,渐循资格,而台省尚多初授。至弘、正后,资格始拘,举、贡虽与进士并称正途,而轩轾低昂,不啻霄壤。隆庆中,大学士高拱言:“国初,举人跻八座为名臣者甚众。后乃进士偏重,而举人甚轻,至于今极矣。请自授官以后,惟考政绩,不问其出身。”然势已积重,不能复返。崇祯间,言者数申“三途并用”之说。间推一二举人如陈新甲、孙元化者,置之要地,卒以倾覆。用武举陈启新为给事,亦声名溃裂。于是朝端又以为不若循资格。而甲榜之误国者亦正不少也。

 给事中、御史谓之科道。科五十员,道百二十员。明初至天顺、成化间,进士、举贡、监生皆重选补。其迁擢者,推官、知县而外,或由学官。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皆不得与。或庶吉士改授,或取內外科目出身三年考満者考选,內则两京五部主事、中、行、评、博,国子监博士、助教等,外则推官、知县。自推、知入者,谓之行取。其有特荐,则俸虽未満,亦得与焉。考选视科道缺若干,多寡无定额。其授职,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给事皆实补,御史必试职一年始实授,惟庶吉士否。嘉靖、万历间,常令部曹不许改科道,后亦间行之。举贡、推、知,例得与进士同考选,大抵仅四之一。嘉靖间,尝令监生与选。已罢不行。万历中,百度废驰。二十五年,台省新旧人数不足当额设之半。三十六年,科止数人,道止二人。南科以一人摄九篆者二岁,南道亦止一人。內台既空,外差亦缺,淮、扬、苏、松、江西、陕西、广东西、宣大、甘肃、辽东巡按及陕西之茶马,河东之盐课,缺差至数年。给事中陈治则请急考选,不报。三十九年,考选疏上,复留中不下。推、知拟擢台省,候命阙下,去留不得自如。四十六年,掌河南道御史王象恒复言:“十三道御史在班行者止八人,六科给事中止五人,而册封典试诸差,及內外巡方报満告病求代者踵至,当亟议变通之法。”大学士方从哲亦言:“考选诸臣,守候六载,艰苦备尝。吏部议咨礼部、都察院按次题差,盖权宜之术。不若特允部推,令诸臣受命供职,足存政体。”卒皆不报。至光宗初,前后考选之疏俱下,而台省一旦森列矣。考选之例,优者授给事中,次者御史,又次者以部曹用。虽临时‮试考‬,而先期有访单,出于九卿、台省诸臣之手,往往据以为高下。崇祯三年,吏部考选毕,奏应擢给事、御史若干人,而以中书二人访单可否互异,具疏题请。帝责其推诿,令更确议,而不责访单之非体也。京官非进士不得考选,推、知则举贡皆行取。然天下守令,进士十三,举贡十七;推、知行取,则进士十九,举贡才十一。举贡所得,又大率有台无省,多南少北。御史王道纯以为言。帝谓用人当论才,本不合拘资格,下所司酌行之。初制,急缺风宪,不时行取。神宗时,定为三年,至是每年一举。帝从吏部尚书闵洪学请,仍以三年为期。此选择言路之大凡也。

 保举者,所以佐铨法之不及,而分吏部之权。自洪武十七年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始。永乐元年,命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外官至县令,各举所知一人,量才擢用。后以贪污闻者,举主连坐,盖亦尝间行其法。然洪、永时,选官并由部请。至仁宗初,一新庶政,洪熙元年,特申保举之令。京官五品以上及给事、御史,外官布、按两司正佐及府、州、县正官,各举所知。惟见任府、州、县正佐官及曾犯赃罪者,不许荐举,其他官及屈在下僚,或军民中有廉洁公正才堪抚字者,悉以名闻。是时,京官势未重,台省考満,由吏部奏升方面郡守。既而定制,凡布按二司、知府有缺,令三品以上京官保举。宣德三年,况钟、赵豫等以荐擢守苏、松诸府,赐敕行事。十年用郭济、姚文等为知府,亦如之。其所奏保者,郎中、员外、御史及司务、行人、寺副皆与,不依常调也。后多有政绩。部曹及御史,由堂上官荐引,类能其官。而长吏部者,蹇义、郭琎亦屡奉敕谕。帝又虑诸臣畏连坐而不举,则语大学士杨溥以全才之难,谓:“一言之荐,岂能保其终身,得贤才,尤当厚教养之法。”故其时吏治蒸蒸,称极盛焉。沿及英宗,一遵厥旧。然行之既久,不能无弊,所举或乡里亲旧、僚属门下,素相私比者。方面大吏方正、谢庄等由保举而得罪。而无官保举者,在內御史,在外知府,往往九年不迁。正统七年,罢荐举县令之制。十一年,御史黄裳言:“给事、御史,国初奏迁方面郡守。近年方面郡守率由廷臣保升,给事、御史以纠参为职,岂能无忤于一人。乞敕吏部仍按例奏请除授。”帝是其言,命部议行。明年,给事中余忭复指正、庄等事败,谓宜坐举主。且言方面郡守有缺,吏部当奏请上裁。尚书王直、英国公张辅等言,方面郡守,保举升用,称职者多,未可擅更易。英宗仍从辅、直言,而采忭疏,许言官指劾。十三年,御史涂谦复陈,举荐得方面郡守,辄改前之弊。请仍遵洪武旧制,于內外九年考満官內拣择升授,或亲择朝臣才望者任之。诏可。大臣举官之例遂罢。景泰中,复行保举。给事中林聪陈推举骤迁之弊,言:“今缺参政等官三十馀员,请暂令三品以上官保举。自后惟布、按两司三品以上官连名共举,其馀悉付吏部。”诏并从之。成化五年,科道官复请保举方面,吏部因并及郡守。帝从言官请,而命知府员缺仍听吏部推举。逾年,以会举多未当,并方面官第令吏部推两员以闻,罢保举之令。既而都御史李宾请令在京五品以上管事官及给事、御史,各举所知以任州县。从之。弘治十二年,复诏部院大臣各举方面郡守。吏部因请依往年御史马文升迁按察使、屠滽迁佥都御史之例,超擢一二,以示劝,而未经大臣荐举者亦兼采之。并从其议。当是时,孝宗锐意求治,命吏、兵二部,每季开两京府部堂上及文武方面官履历,具揭帖奏览。第兼保举法行之,不专恃以为治也。正德以后,具帖之制渐废。嘉靖八年,给事中夏言复请循弘治故事,且及举劾贤否略节,每季孟月,部臣送科以达御前,命著为令。而保举方面郡守之法,终明世不复行矣。

 至若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谓之起废。家居被召、因需缺而预补者,谓之添注。此又铨法之所未详,而中叶以后间尝一行者也。

 考満、考察,二者相辅而行。考満,论一身所历之俸,其目有三:曰称职,曰平常,曰不称职,为上、中、下三等。考察,通天下內外官计之,其目有八: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考満之法,三年给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诸部寺所属,初止署职,必考満始实授。外官率递考以待核。杂考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郡县之繁简或不相当,则互换其官,谓之调繁、调简。

 洪武十一年,命吏部课朝觐官殿最。称职而无过者为上,赐坐而宴。有过而称职者为中,宴而不坐。有过而不称职者为下,不预宴,序立于门,宴者出,然后退。此朝觐考核之始也。十四年,其法稍定。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听本衙门正官察其行能,验其勤怠。其四品以上,及一切近侍官与御史为耳目风纪之司,及太医院、钦天监、王府官不在常选者,任満黜陟,取自上裁。直隶有司首领官及属官,从本司正官考核,任満从监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领官,俱从按察司考核。其茶马、盐马、盐运、盐课提举司、军职首领官,俱从布政司考核,仍送按察司覆考。其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任満黜陟,取自上裁。內外入并杂职官,九年任満,给由赴吏部考核,依例黜陟。果有殊勋异能、超迈等伦者,取自上裁。

 又以事之繁简,与历官之殿最,相参互核,为等第之升降。其繁简之例,在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都、布政、按察三司,并有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供给处,俱为事繁。府粮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处,俱为事简。在京诸司,俱从繁例。

 十六年,京官考核之制稍有裁酌,俱由其长开具送部核考。十八年,吏部言天下布、按、府、州、县朝觐官,凡四千一百一十七人,称职者十之一,平常者十之七,不称职者十之一,而贪污阘茸者亦共得十之一。帝令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罪之,阘茸者免为民。永、宣间,中外官旧未有例者,稍增入之。又从部议,初考称职、次考未经考核、今考称职者,若初考平常、次考未经考核、今考称职者,俱依称职例升用。自时厥后,大率遵旧制行之。中间利弊不可枚举,而其法无大变更也。

 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住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自弘治时,定外官三年一朝觐,以辰、戌、丑、未岁,察典随之,谓之外察。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丽以八法。而处分察例有四,与京官同。明初行之,相沿不废,谓之大计。计处者,不复叙用,定为永制。洪武四年命工部尚书朱守仁廉察山东莱州诸郡官吏。六年,令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此考察之始也。洪熙时,命御史考察在外官,以奉命者不能无私,谕吏部尚书蹇义严加戒饬,务矢至公。景泰二年,吏部、都察院考察当黜退者七百三十馀人。帝虑其未当,仍集诸大臣更考,存留者三之一。成化五年,南京吏部右侍郎章纶、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帝以各衙门掌印官不同佥名,疑有未当,令侍郎叶盛、都给事中弘从公体勘,亦有所更定。弘治六年考察,当罢者共一千四百员,又杂职一千一百三十五员。帝谕:“方面知府必指实迹,毋虚文泛言,以致枉人。府州以下任未三年者,亦通核具奏。”尚书王恕等具陈以请,而以府、州、县官贪鄙殃民者,虽年浅不可不黜。帝终谓人才难得,降谕谆谆,多所原宥。当黜而留者九十馀员。给事、御史又章请黜遗漏及宜退而留者,复命吏部指实迹,恕疏各官考语及本部访察者以闻。帝终以考语为未实,谕令复核。恕以言不用,且疑有中伤者,遂力求去。至十四年,南京吏部尚书林瀚言,在外司府以下官,俱三年一次考察,两京及在外武职官,亦五年一考选,惟两京五品以下官,十年始一考察,法大阔略。旨下,吏部覆请如瀚言,而京官六年一察之例定矣。京察之岁,大臣自陈。去留既定,而居官有遗行者,给事、御史纠劾,谓之拾遗。拾遗所攻击,无获免者。弘、正、嘉、隆间,士大夫廉聇自重,以挂察典为终身之玷。至万历时,阁臣有所徇庇,间留一二以挠察典,而群臣水火之争,莫甚于辛亥、丁巳,事具各传中。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

 兵部凡四司,而武选掌除授,职方掌军政,其职尤要。凡武职,內则五府、留守司,外则各都司、各卫所及三宣、六慰。官八等,都督及同知、佥事,都指挥使、同知、佥事,正副留守。世官九等: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卫、所镇抚,正、副千户,百户,试百户。直省都指挥使二十一,留守司二,卫九十一,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二百十有一。此外则苗蛮土司,皆听部选。自永乐初增立三大营,各设管官,各哨有分管、坐营官、坐司官。景泰中,设团营十,已复增二,各有坐营官,俱特命亲信大臣提督之,非兵部所铨择也。凡大选,曰目,曰状貌,曰才行,曰封赠,曰袭荫。其途有四,曰世职,曰武举,曰行伍,曰纳级。初,武职率以勋旧。太祖虑其不率,以《武士训戒录》、《大诰武臣录》颁之。后乃参用将材,三岁武举,六岁会举,每岁荐举,皆隶部除授。久之,法纪隳坏,选用纷杂。正德间,冒功升授者三千有奇。嘉靖中,詹事霍韬言:“成化中,增太祖时军职四倍,今又增几倍矣。锦衣初额官二百五员,今至千七百员,殆增八倍。洪武初,军功袭职‮弟子‬年二十者比试,初试不中,袭职署事,食半俸。二年再试,中者食全俸,仍不中者充军。其法至严,故职不冗而俸易给。自永乐后,新官免试,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中,此军职所以曰滥也。永乐平阯,赏而不升。迩者不但获馘者升,而奏带及缉妖言捕盗者亦无不升,此军职所以益冗也。宜命大臣循清黄例,內外武职一切差次功劳,考其祖宗相承,叔侄兄弟继及。或洪、永年间功,或宣德以后功,或內监弟侄恩荫,或勋戚驸马子孙,或武举取中,各分数等,默寓汰省之法。或许世袭,或许终身,或许继,或不许继,各具册籍,昭示明白,以为劝。”于是命给事中夏言等查核冒滥。言等指陈其弊,言:“镇守官奏带旧止五名,今至三四百名,盖一人而奏带数处者有之,一时而数处获功者有之。他复巧立名,纪验不加审核,铨选又无驳勘,其改正重升、并功加授之类,弊端百出,宜尽革以昭神断。”部核如议。恩幸冗滥者,裁汰以数千计,宿蠹为清。万历十五年,复诏严加察核。且尝命提、镇、科道会同兵部,品年资,课技艺,序荐剡,分为三等,名曰公选。然徒饰虚名,终鲜实效也。

 武官爵止六品,其职死者袭,老疾者替,世久而绝,以旁支继。年六十者子替。明初定例,嫡子袭替,长幼次及之。绝者,嫡子庶子孙次及之;又绝者,以弟继。永乐后,取官舍旗军馀丁曾历战功者,令原带俸及管事袭替,悉因之。其降级子孙仍替见降职事。弘治时,令旁支减级承袭。正德中,令旁支入总旗。嘉靖间,旁支无功者,不得保送。凡升职官舍,如父职。其阵亡保袭者,官一等。凡袭替官舍,以骑试之。大抵世职难核,故例特详,而长弊丛奷,亦复不少。

 官之大者,必会推。五军都督府掌印缺,于见任公、侯、伯取一人。佥书缺,于带俸公、侯、伯及在京都指挥,在外正副总兵官,推二人。锦衣卫堂上官及前卫掌印缺,视五府例推二人。都指挥、留守以下,上一人。正德十六年,令五府及锦衣卫必由都指挥屡著勋猷者升授。诸卫官不世,独锦衣以世。

 武之军政,犹文之考察也。成化二年,令五年一行,以见任掌印、带俸、差及初袭官一体考核。十三年令两京通考以为常。五府大臣及锦衣卫堂上官自陈候旨,直省总兵官如之。在內五府所属并直省卫所官,悉由巡视官及部官注送;在外都司、卫所官,由抚、按造册缴部。副参以下,千户以上,由都、布、按三司察注送抚,咨部考举题奏。锦衣卫管戎务者倍加严考,南、北镇抚次之。各卫所及地方守御并各都司隶巡抚者,例同。惟管漕运者不与考。

 译文

 太祖攻下金陵,征召儒学之士范祖干、叶仪。

 攻克鍪也,征召儒学之士许元、胡翰等人每曰讲论经史和治国之道。

 攻克处州,征召老儒士宋濂、刘基、章溢、叶琛到建康,建立褛贤馆安置他们。

 以宋濂作江南等处儒学提举,章溢、叶琛作营田愈事,刘基留自己身边参与出谋划策。

 甲辰年三月,敕命中书省说:“现在疆土一天天扩大,文臣武将并用。

 卓越奇伟的人才,世上怎么会没有呢?有的隐居在山林,有的潜蔵在军队士卒中,如果不是在上位的引导举拔他们,没有机会显示自己的才能。

 从今以后有能够上书陈言、阐发宣扬治国之道、军事谋略出众的,参军以及都督府都把名字上报。

 有的不能作文章而见解可以取法,允许到京城当面陈说其事。

 郡县官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虽然熟悉明达行政事务,而精力已衰,应该命令主管部门在民间选拔英俊突出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资质禀聪明敏悟、有学识才干的人征召到中书省,与年纪大的参互使用。

 十年以后,老的退休,而年少的对政事已熟悉。

 如这样人才便不会缺乏,而官吏使用能获得贤人。

 希望下发主管部门,宣布这个旨意。”于是州县每年选拔贤才以及英武勇敢怀谋略、通晓天文的才士,问或涉及兼通书律的人。

 随后逐步严格选拔贤才的噤令,有虚妄举荐的便逮捕治罪。

 昊元年,派遣起居注昊林、魏观等人带上财礼到四方访求散遗的贤才。

 洪武元年,征召天下的贤才到京城,授给守令之官。

 这年冬天,又派遣文原吉、詹同、魏观、昊辅、趟寿等分别巡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银而遣送他们。

 洪武三年,皇帝训谕廷臣说:“六部总管天下的事务,不是学问广博该洽、才能与德行都好的贤士,不能够居此任。

 考虑到有隐居山林,或受屈处在下级官吏的,应该命令主管部门尽心推寻访求。”洪武六年,又下诏说:“贤才是‮家国‬的宝贝。

 古代圣王为访求贤才而忧劳。

 如高宗访求傅说,文王访求吕尚。

 那二君哪里是他们的智慧不够呢,反而一心向往版筑鼓)9之徒的原因,乃是因为贤才不具备,不能够治理好‮家国‬。

 鸿鹄能够遥远飞翔,是因为它有羽翼。

 蛟龙能够升腾飞跃,是因为它有鳞鬣。

 人君能够使‮家国‬得到治理,是因为有贤人作他的辅佐。

 山林中的隐士,德行文章技艺值得称道的,主管部门采纳推举,礼仪周全送到京城,我将任用他们,以图谋‮家国‬最好的治理。”这一年,于是罢除科举,另外命令主管部门考察举拔贤才,以穗行作为根本,而文章技艺其次。

 其项目,一是聪明正直,一是贤良方正,一是孝悌力田,一是儒士,一是孝廉,一是秀才,一是人才,一是耆民。

 都以礼送往京城,破格提拔使用。

 而各省贡生也由太学引进。

 于是停开科举十年,到洪武十七年纔又实行科举,而推荐选拔的办法并行不废。

 当时中外大小官吏都可以推举,下至仓、库、司、局等杂,也要他们推举文学才干之士。

 那些被举荐而来的人,又命令他们转相推荐。

 因此山林岩之士、茅屋穷居之人,个个都获得向朝廷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从平民升为大官的数也敷不尽。

 年高学的儒士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等年龄九十多岁,征召至京城,便任命为文华殿大学士。

 儒士王本、杜斅、趟民望、昊源特意安置为四辅官兼太子宾客。

 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赵翥从家中征召出来作尚书。

 儒士张子源、张宗德任侍郎。

 年高学的儒士刘堉、关贤任副都御史。

 明经张文通、阮仲志任愈都御史。

 人才赫从道任大理少卿。

 孝廉李德任府尹。

 儒士昊颐任祭酒。

 贤良乐世英、徐景升、李延中,儒士张隧、王廉任布政使。

 孝悌李好诚、聂士举,贤良蒋安素、薛正言、张端,文学宋亮任参政。

 儒士郑孔麟、王德常、黄桐生,贤良余应举、马卫、许安、范孟宗、何德忠、孙仲贤、王福、王清,聪明张大亨、金思存任参议,大凡显耀提拔的都像这样。

 那些按官次登上显贵官位的,又不计其数。

 皇帝曾经训谕礼部:“经书明达,德行善美,熟练通达时务的人,征召到京城。

 年龄六十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安置为翰林以备咨询。

 四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在六部以及布政、按察两司使用。”因为这时期,作官没有别的途径,所以往往有很多突然颢贵的。

 而吏部上奏举荐应当授予官职者,多达三千七百多人,少的时候也达到一千九百多人。

 又使富裕之家、年高有德之民都能够进京朝见,奏对适合皇帝心意,往往给予好职位高俸禄厚的官职。

 而宣擅和尚郭传,由宋濂推荐,提拔为翰林应奉,这些都是能够考查的。

 及科举重设,两条途径一并使用,也不曾偏轻偏重。

 建文、永乐年间,举荐住官还有京官授任翰林、地方官授任藩司的。

 而杨士奇以处士身份,陈济以平民身份,突然任命为《太祖实录》总裁官,其不拘泥于资格又像这样。

 从此之后,科举一天天被推重,举荐一天天被轻视,能写文章的士子大都以由科举进用为荣耀。

 主管部门虽然多次接到访求贤人的诏书,而人才已经衰微,祇是按照旧例办事而已。

 童宗曾经拿出自己作的《猗兰》以及《招隐诗》赐给诸大臣,以表示劝讽勉励。

 实际响应的少,人心也都厌恶鄙薄。

 正统元年,‮京北‬行在吏部上奏说:“宣德年问,曾经诏令天下布政、按察二司以及府、州、县官举荐贤良方正各一人,至今还举荐不止,应该停止。”皇帝因朝廷访求贤才不能停止,从此以后,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试考‬,‮试考‬合格的便录用,不合格的便罢黜。

 举荐的人更加稀少了。

 天顺元年,下诏:“处士之中,有学问贯通天人之道,才能胜任经时济世,却隐居山林,不追求名声显达的,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奏报。”御史陈迹上奏崇仁儒士昊与弼的学问德行,命令江西巡抚韩雍以礼聘请到京城。

 一到便召见,任命为左谕德。

 昊与弼推托有病不接受。

 皇帝又命令李贤引见于文华殿,委婉询问说:“推重您的学问德行,特意授予宮廷之官,烦托您辅佐太子。”昊与弼坚决推辞。

 皇帝在文华殿赐宴,命令李贤陪侍,降敕命褒奖赏赐,派遣行人官送归,算是特殊的恩典。

 到了成化十九年,广东举人陈献章被举荐,授任翰林院检讨,而准许他返还家乡,礼数和恩典都大大减轻了。

 其后,弘治年问,浙江儒士潘辰,嘉靖年间,南直隶生员文征明、永嘉儒士叶幼学,都因被举荐授任翰林院待诏。

 万历年间,湖广举人瞿九思也授任待诏,江西举人刘元卿授任国子监博士,江西处士章潢人未到京城,祇是在京城迁授顺天府训导。

 而直隶处士陈继儒、四川举人杨思心等虽然都被举荐,而祇是把姓名下发到礼部而已。

 祯九年,吏部重新提议举荐孝廉,说:“祖宗朝都偶尔实行一次,没有固定的制度。

 现在应该通行于直属行省,持别注意发现人才,果真有孝廉、怀才抱德、经书明畅、德行善美的人才,由司道‮员官‬报送巡按,复核后,上疏报告,检验‮试考‬之后录用。”当时纷纷举荐,遍及‮国全‬,但是都授任残破了的郡县之职,最终没有大的效果。

 到崇祯十七年,命令豫、楚被攻陷了的州县所缺的‮员官‬全部听凭巡抚、按察使官征召选派重新设置,不拘泥于是否科举出身,还是杂、生员人等。

 逭便是仓皇之中求贤,不是‮家国‬太平之时举荐士人的制度。

 至于正德四年,浙江的大官举荐余姚人周礼、徐子元、许龙,以及上虞人徐文彪。

 刘瑾因四人都是谢迁的同乡,而草拟诏书出自刘健,便假传圣旨把周礼等交给镇抚司,贬谪戍守边防,命令布政使林符、邵宝、李赞以及参政、参议、府县官吏十九人处罚米二百石,并且削除刘健、谢迁的官职,而且用文字形式定下条令,余姚人不能选任京官。

 这便是因为举荐而得到祸害,又是其中一种变化。

 任命‮员官‬的事,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而吏部职掌权力尤其重。

 吏部共有四个司,而文选司执掌铨选,考功司执掌考察,其职位尤其显要。

 选人除进士、举人、贡生之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等杂

 进士是一条途径,举贡等是一条途径,吏员等是一条途径,这就是所说的三条途径并用。

 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地方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任。

 地方官推官、知县以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任。

 京官五府、六部负责总务的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府属官,由官荫生选任。

 州、县的副职官,都察、布政、按察三司首领官,同监生选任。

 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京官、地方官的杂职官、入或未入官,由吏员、承差等选任。

 这是它的大致情况。

 那些参差互异的,可以推而知之。

 第一次授官的称听选,升任的称升迁。

 选拔‮员官‬的办法,每年吏部六次考核、六次选拔。

 共引选六次,类选次,远方选二次。

 初次选任以及考核决定升降的,双月大选,其次序定在单月。

 改授官、改降官、服丧制、候补缺的,在单月紧急选取。

 在职官吏中选拔任用‮员官‬,三年举行一次。

 举人请求恩准,岁贡生就任教官,没有固定的曰期。

 凡是升迁,必定要考绩期満。

 如果‮员官‬空缺应该补充不能等待期満的,叫做推升。

 內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朝廷推举,或奉特别圣旨。

 侍郎以下以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员官‬在朝廷推举。

 太常卿以下,由部推举。

 通政、参政以下官吏,吏部在弘政门会选。

 詹事由內阁决定,各衙门由各掌印官决定。

 在地方之官,只有督、抚官由朝廷推举,九卿共同参与议决,吏部主持。

 布政、按察‮员官‬空缺,由三品以上的‮员官‬会同推举。

 监、司之官,便按官级次第升迁。

 那些防边兵备等官,大致都由选择保举之人担任,付给敕命文书,边府之官以及其副职也付给敕命。

 蓟、辽的昌平、蓟州等,山西的大同、河曲、代州等,陕西的固原、静宁等六十一处,都是边地缺员,尤其审慎选拔授任。

 有功的超越位次提拔,贻误封疆大事的惩罪不赦免。

 內地的监司之官大都按位次升迁,以后也多有越级升迁不拘泥于位次的,有的在一年中升迁四五次,从愈事升迁至参政。

 监、司之官多额外添设,守、巡之外,往往另立数个官衔,不能统一。

 在地方府、州、县的正职官和佐副官,在京的大小九卿的属官,都常常选官,选拔、授任、升迁、除任,全部由吏部执行。

 开初用拈閜之法,到万历年问变为菗签。

 万历二十九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陈上奏铨政十八件事,其中之一就是议菗签。

 尚书李戴拟行回复同意,孙丕扬跟着便执行,后来虽然有讥讽其失误的,但整个明代不再更改。

 洪武年问,确定南北更换调动的制度,南方人在北方作官,北方人在南方作官。

 其后官制渐渐固定,除学官以外,不能在本省作官,也不限定南方或北方。

 当初,太祖曾经到奉天门选拔官吏,并且训谕不要拘泥于资格。

 选择人有选中就授官侍郎的,而任盛、司的最多,进士、监生以及被举荐的人,错着使用。

 给事、御史,‮员官‬中也初次授官者与升迁者各占一半。

 永乐、宣德以后,渐渐按照资格授官,而台省还是多初授官。

 至弘治、正德以后,纔拘守资格,举拔、贡举虽然与进士并称正途,但是轻重高低,不异于天上地下。

 隆庆年间,大学士高拱说:“开国之初,举人登上八座成为名臣的很多。

 以后进士纔渐被看重,而举人地位很轻,到了现在已达极点。

 请求从授官以后,只考核政绩,不过问其身份资历。”然而形势已经积累深重,不能复返。

 崇祯年问,上言的人多次申论“三途并用”的道理,问或推荐一二举人如陈新甲、孙元化这样的人,放在显要官位,但最终在高官位上倾覆。

 任用武举人陈启新为给事,也声败名裂。

 于是朝廷又认为不如按照资格任用。

 而进士误国的人也真正不少。

 给事中、御史全称科道。

 每科五十人,每道一百二十人。

 明朝初年至天顺、成化年间,进士、举贡、监生都能选拔补官,那些升迁为给事中、御史的人,推官、知县之外,有的由学官充任。

 其后,监生和新考中的进士都不能参与。

 或者由庶吉土改授,或者取由內外科目作官三年考核期満的考核选用。

 京官则两京五部主事、中书、行人、大理评事、太常博士,国子监博士、助教等,地方官则推官、知县。

 从推官、知县选入的,叫做行取。

 其中有特荐的,则任官期限虽然没有満,也能够参与考选。

 考选要枧科道缺额而定,多少无确定额数。

 其授予官职,吏部、都察院协同拟定,给事之官都是实补,御史必须试用一年纔实际授官,祇有庶吉士不这样。

 嘉靖、万历年间,曾经下令部曹官不许改科道,后来也间或施行。

 举贡、推官、知县,按规程能够与进士一同考选,大抵仅仅占四分之一。

 嘉靖年间,曾经命令监生参与选拔,不久又罢除不施行。

 万历年间,各种制度都废弛了。

 万历二十五年,台省新旧人数不足应当额定设置人数的一半。

 万历三十六年,一科只有几个人,每道祇有二人。

 南科用一个人代理九个人的职务长达二年,南道也只有一个人。

 內台已空虚,京城之外的‮员官‬也缺额,淮、扬、苏、松、江西、陕西、广东、广西、宣、大、甘肃、辽东巡按以及陕西的茶马官,河东的盐课官,缺空达数年。

 给事中陈治则请求紧急考核选录,没有回复。

 万历三十九年,考核选用的奏疏呈上,又留宮中不下发。

 推官、知县拟提拔为台省‮员官‬,候命于京城,离去与留下不能自如。

 万历四十六年,掌河南道的御史王象恒又上奏说:“十三道御史在官位的只有八人,六科给事中只有五人,而册封典试等差职,以及內外巡察四方上报期満告病请求替代的奏疏接踵而至,应当赶快商议变通的办法。”大学士方从哲也上奏说:“考核选拔众臣,等候六年,艰难困苦都全部尝到了。

 吏部商议咨询礼部、都察院按官次列出差额,都是权宜的办法,不如特别允准各部自己推选,让众臣受命供职,足以保存施政的要领。”而皇帝始终都不回复。

 到光宗初年,前后考核选官的奏疏全都下发,而台省的‮员官‬一朝纷然罗列。

 考核选拔的规程,优秀的授予给事中,其次的授予御史,又其次的由部曹任用。

 虽然临时‮试考‬,而事先有调查的底单,出于九卿、台省等臣之手,往往据以作为高低的依据。

 崇祯三年,吏部考核选拔结束,上奏应提拔给事、御史若干人,而以中书二人,调查填写的底单,內容褒贬互有不同,便详细地疏列上奏,请求皇帝决定。

 皇帝责备他们推诿,命令重新商议确定,而不责怪填单调查的体制不对。

 京官如果不是进士便不能考核选拔,推官、知县则举贡都可以调任京职。

 然而天下的守令之官,进士占十分之三,举贡占十分之七;推官、知县调任京职,则进士占十分之九,举贡纔占十分之一。

 举贡所得官,又大多有台职无省职,南方之官多,北方之官少。

 御史王道纯以此进言。

 皇帝认为用人应当评定才能,本来就不应该拘泥于资格,下发主管部门酌情施行。

 开初的制度,御史十分紧缺,可以随时从地方选拔官吏充此任。

 神宗时期,制定期限是三年,到这时每年选拔一次。

 皇帝听从吏部尚书闵洪学请求,仍然以三年为期限。

 这便是选择谏官的大概情况。

 保举是用来辅助铨选之法的不足,而分散吏部权力的做法。

 徒洪武十七年命令‮国全‬朝觐之官举拔廉洁能干的属吏开始。

 永乐元年,命令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地方官至县令,各自举荐所了解的一个人,衡量才干提拔使用。

 以后如果因贪污闻名的,举荐人连同获罪,而也曾间或施行其法。

 但洪武、永乐时期,选拔官吏都由吏部请示。

 到了仁宗初年,全面刷新各种政务。

 洪熙元年,特意申明保举的命令。

 京官五品以上以及给事、御史,地方官布政、按察雨司正职、副职以及府、州、县正职,各自保举所了解的人。

 只是现任府、州、县正、副官以及曾犯贪赃罪的,不准推荐保举,其它官吏以及受屈处在下位,或军民中有廉洁公正、才能胜任安抚体恤百姓的,全部把名字上报。

 此时,京官的权势不重,台省考绩期満,由吏部上奏升任一个地方的郡守。

 随后规定制度,凡布政、按察二司、知府有缺空,命令三品以上的京官保举。

 宣德三年,况锺、赵豫等人因举荐提升镇守苏州、松江等府知府,赐予敕命办事。

 宣德十年,任用郭济、姚文等人作知府,也如同况锺等人那样。

 那些上奏保举的,郎中、员外、御史以及司务、行人、寺副等职都在其中,不依照常规调遣,后来多有政绩。

 各部曹官以及御史,由堂上官推荐,大抵都能胜任其官。

 而吏部长官,蹇义、郭璀也屡次承奉敕命训谕。

 皇帝又担心众臣畏惧连坐而不保举,便以全才的艰难告诉大学士杨溥,说:“一句话的保举,哪能保证他的终身呢?要想得到贤才,尤其应当加重教养之法。”所以那时吏治纯一且宽厚,堪称是极盛。

 随后直到英宗,全部遵循其旧制。

 但是施行已久,不能没有弊端。

 所保举的人或是乡里亲属故旧,或是僚属门生,一向偏私亲近的人。

 负责一方事务的大官方正、谢庄等就因保举而获罪。

 而无‮员官‬保举的人,在京城的御史,在地方的知府,往往九年不能升迁。

 廷统七年,罢除荐举县令的制度。

 正统十一年,御史黄寰上奏说:“给事、御史,开国之初上奏可以升迁地方郡守。

 近年来郡守大都由朝臣保举升迁,给事、御史以纠弹参劾为职分,哪能不触犯一人呢?请求敕命吏部仍然按规程奏请授官。”皇帝认为他的话有理,命令吏部商议施行。

 第二年,给事中余忭又指出方正、谢庄等办事不成功,认为应该加罪于举荐的人。

 并且说,地方郡守有缺员,吏部应当奏请皇帝来裁决。

 尚书王直、英国公张辅等上奏说,一方的郡守,由保举升迁使用,称职的多,不能擅自改变。

 英宗仍然听从张辅、王直之言,采用余忭的疏奏,允许言官指斥弹劾。

 正统十三年,御史涂谦又陈说举荐得到一方郡守之职便改变先前行的弊端,请求仍遵循洪武时期旧有的制度,在京官和地方官九年考绩期満的官吏之中选择升官授职,或者亲自选择朝臣中有才能声望的人担任。

 下诏同意。

 大臣保举官吏的规程便罢除。

 景泰年间,又施行保举。

 给事中林聪陈述推举突然升迁的弊端,说:“现参政等官缺少三十多人,请求暂时命令三品以上‮员官‬保举。

 从此之后只有布政、按察两司‮员官‬由三品以上的‮员官‬联名共同保举,其余的全部付吏部。”下诏一并依从‮理办‬。

 成化五年,科道之官又请求保举一方大臣,吏部于是一并连及郡守。

 皇帝听从谏官的请求,而命令知府官缺空仍听从吏部推举。

 遇了一年,因联名推举多不恰当,连同地方官只命令吏部推举两人上报,罢除保举的命令。

 随后,都御史奎宣请求命令在京五品以上管事官以及给事、御史,各自保举所了解的人任州县之官。

 朝廷听从其请。

 弘治十二年,又下诏令部院大臣各自保举一方的郡守。

 吏部于是请求依照往年御史马文升升迁按察使、屠澝升迁愈都御史的规程,越级提拔一二人,以表示激励,而未经大臣举蔫的也兼采纳录用。

 皇帝都听从其建议。

 当这个时候,孝宗锐意谋求‮家国‬治理,命令吏、兵二部,每个季度开列两京府部堂上的‮员官‬以及文武方面‮员官‬的履历,准备揭帖上奏,以便阅览。

 只是兼采保举之法施行,不专门依赖作为治道。

 正德以后,准备揭帖的制度渐渐废弃。

 嘉靖八年,给事中夏吉又请求遵循弘治旧有制度,并且兼及举荐贤能弹劾不贤的简要报告,每个季度第一月,部臣送科,再送达御前,命令定着为常令。

 而保举地方郡守的方法,到明朝终结也不再施行了。

 至于因事获罪罢免,因人才急用而又被举荐提拔的,叫做起废。

 居住在家被征召,因需缺而预补的,叫做添注。

 这又是选举官吏之法未能详尽的,而明朝中期以后曾经问或施行一次。

 考満、考察,二者相辅而施行。

 考満是评价一个人所担任的官职,官俸,其项目有三个:称职、平常、不称职,分成上中下三等。

 考察,凡是天下京官和地方官都计入考察之列,其项目有八个: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

 考満的方法,任职三年其主管长官将其履历提供给吏部,称做给由,叫做初考,六年叫做再考,九年叫做通考。

 依照《职掌》成例,考核升迁降黜。

 各部寺所隶属,开初只是署理官职,必定考绩期満纔实授官职,地方官大都递相考察以等待核准。

 杂考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

 郡县施政的繁与简有的不合适,便互相换其官职,叫做调繁、调简。

 洪武十一年,命令吏部考察朝觐官吏的优劣。

 称职而没有过失的为上等,赐坐并参加宴会。

 有过失而又称职的为中等,参加御宴但不赐坐。

 有过失而又不称职的为下等,不参加御宴,按官阶品次站立在门口,等参加御宴的人出来,然后纔退下。

 这是朝觐考核的开始。

 洪武十四年,考核官吏之法渐渐确定。

 在京的六部官五品以下,听从本衙门正官考察其德行才能,检验其勤政还是怠惰。

 那些四品以上,以及一切近侍之官和御史作为负责视听、严肃风纪的‮员官‬,以及太医院、钦天监、王府官不按常例选用的‮员官‬,任期満后废黜或提拔,由皇上裁决。

 直隶主管部门首领官以及属官,由本部门正职官考核,任期満后由监察御史复考。

 各布政使司的首领官,都由按察司考核。

 那些茶马、盐马、盐运、盐课提举司、军职首领官,都由布政司考核,仍然送按察司复考。

 那些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住期満后,贬黜升迁,由皇上裁决。

 京官、地方官由九品之外登入九品之內的入‮员官‬和九品之外担任各项杂职的‮员官‬,九年任期満,给由到吏部考核,依照常例贬黜或升迁。

 如果确实有特殊功勋、特异才能、卓越不凡的人,由皇上裁决。

 又按职事的繁简,与任职的优劣,相互参证考核,作为等第的升迁或贬降。

 那些职事繁筒的规制,在地方,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田粮七万石以上,县以田粮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都、布政、按察三司,并且有军马守御,道路正当驿道,边疆要冲,需要供给的地方,都属于职事繁复。

 府粮不到十五万石,州粮不到七万石,县粮不到三万石,以及偏僻的地方,都属于职事简单。

 在京各司都按职事繁复的规定看待。

 洪武十六年,京官考核的制度稍微有变动,都由各职司的长官开列送吏部考核。

 洪武十八年,吏部上言说,天下布、按、府、州、县朝觐之官,一共四千一百一十七人,称职的只有十分之一,平常的占十分之七,不称职的占十分之一,而贪污低劣的也一共考核得十分之一。

 皇帝命令称职的人升迁,平常的人复职,不称职的降职,贪污的人付执法机关治罪,低劣平庸的免官为民。

 永乐、宣德年间,京官和地方官旧时没有考核规定的,逐渐增入。

 又听从吏部的提议,初考称职,次考没有经过考核,现在考核称职的,或者初考平常,次考没有经过考核,现在考核称职的,都依照称职之例升用。

 从此之后,大都遵照旧有的制度施行,中间的利与弊不能一条一条地全部举出,而其方法没有大的变动。

 考察的办法。

 京官六年,在逢巳、亥之年,四品以上的官自我陈述而取决于皇上裁定,五品以下分别为致仕、降调、闲住为民等各种不同的处理,造成名册上奏请求决定,叫做京察。

 从弘治时,决定地方官二年入京朝觐一次,在辰、戌、丑、未年,考核随之进行,叫做外察。

 州县以月计上交给府,府考核决定上下,以岁计上呈布政司。

 到三年,巡抚、巡按通核其属员各种情况,造成名册上报,附加八法。

 而处理考察规程有四项,与京官相同。

 明初施行考察法,相沿使用而不废弃,叫做大计。

 大计考核,予以处分的,不再录用,定为长远的制度。

 洪武四年,命令工部尚书朱守仁察访山东莱州各郡的官吏。

 六年,命令御史台的御史和各道按察司察核检举主管官吏有没有犯罪行为,上奏报告升和降,这是考察官吏的开始。

 洪熙时期,命令御史考察在京外的官吏,因奉命的人不能没有偏私,训谕吏部尚书蹇义严格地加以告诫,务必绝对公正。

 景泰二年,吏部、都察院考察应当罢黜的‮员官‬七百三十多人。

 皇帝担心他们的考核不恰当,于是会集众大臣重新考核,保留下来的有三分之一。

 成化五年,南京吏部右侍郎章纶、都察院右余都御史高明考察众官。

 皇帝因为各衙门的掌印官不共同签名,怀疑有不恰当的地方,命令侍郎叶盛、都给事中弘从公勘察,弘治六年,经考察应当罢官的共有一千四百人,还有杂职人员一千一百三十五人。

 皇帝训谕:“一方知府必须指明实迹,不要空文泛论,以至于冤屈人。

 府州以下任官不到三年的,也全部考核详细上奏。”尚书王恕等人都详细陈说请求,而以府、州、县官中贪婪鄙陋殃害‮民人‬的,即使任职年限短也不能不废黜。

 皇帝终究认为人才难得,降谕旨谆谆劝勉,很多都得到宽恕。

 应当贬黜而留下的九十多人。

 给事、御史又纷纷上书请求罢黜遗漏的以及应黜退而却留任的,又命令吏部指出实迹。

 王恕条疏各官考核评语以及本部访察的报告上奏。

 皇帝最终以考查评语不实,训谕命令重新核实。

 王恕因上奏不被采用,并且怀疑有人中伤,于是竭力请求离职。

 至弘治十四年,南京吏部尚书林瀚上奏,在地方司府以下官吏,都是三年一次考察,两京以及在外武职官吏,也是五年一次考核选拔,只有两京五品以下官吏,十年纔一次考察,法令太宽容。

 圣旨下达,吏部又请求按照林瀚的上言办,而京官六年考察一次的规程确定下来。

 京官考察那一年,大臣自己陈述。

 罢除、留用已定,而留用之官有失于检束行焉者,给事、御史系q举弹劾,叫做拾遗。

 拾遣所攻击的人,没有获得赦免的。

 弘治、正德、嘉靖、隆庆年间,士大夫以廉聇自我尊重,以触犯考核大典为终身的污点。

 到万历时期,阁臣有所徇私庇护,间或留下一二以扰考察大典,而群臣之间水火不容的争执,没有什么时候比辛亥、丁巳更厉害的了,事情都记在各传中。

 朋的格局已经形成,互相报复,直到‮家国‬灭亡纔停止。

 兵部一共有四个司,而武选司执掌授官,职方司执掌军队政务,其职位尤其显要。

 凡是武职,京官则是五府、留守司,地方则是各个都司、各卫所以及三宣、六慰。

 朝廷派遣的官分八等:都督及同知、愈事,都指挥使、同知、愈事,正副留守。

 家族世袭的世官九等:指挥使及同知、愈事,卫、所镇抚,正、副千户,百户,试百户。

 直省都指挥使二十一人,留守司二人,卫九十一人,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二百一十一人。

 此外,苗蛮土司,都听从部选。

 从永乐初年,增加设立三大营,各自设置管官,各哨有分管、坐营官、坐司官。

 景泰年问,设立团营十个,随后又增加二个,各自有坐营官,都特命亲近信任的大臣提督,不是由兵部选择‮员官‬。

 凡是大选,称目、状貌、才行、封赠、袭荫。

 其途径有四条:一是世职,二是武举,三是行伍,四是纳级。

 当初,武官大都以勋旧充任。

 太祖担心其不守规矩,用《武士训戒录》、《大诰武臣录》颁发给他们。

 以后纔参用将才,三年武举,六年会举,每年荐举,都隶属于兵部授官。

 以后,法纪败坏,选用人才纷混杂。

 正德年问,冒功升官的人三千有余。

 嘉靖年问,詹事霍韬上疏说:成化年问,比太祖时军职增加四倍,现在又增加几倍了。

 锦衣卫初期额定‮员官‬二百零五人,现在达到了一千七百人,大致增加了八倍。

 洪武初年,以军功世袭职务的‮弟子‬年龄在二十岁的要比试。

 初试不合格,袭职代理办事,享受一半的俸禄。

 第二年再试,合格者享受全俸,仍然不合格者入伍当兵。

 其法制很严格,所以官职不烦冗而俸禄易于供给。

 自从永乐以后,新任官免于‮试考‬,旧官纔比试,贿赂考官没有不合格的,造就是军官职位一天天‮滥泛‬的原因。

 永乐时平定趾,赏赐而不升官。

 近来不但获俘馘的人升官,而奏带以及搜捕妖言、捕捉盗贼的人也没有不升官的,这便是军职越来越烦冗的原因。

 应该命令大臣遵照清黄规程,京內、地方的武职一律排列功劳等次,考察其祖宗相承,叔侄兄弟相继。

 有的是洪武、永乐年间的功劳,有的是宣德以后的功劳,有的是內监兄弟侄儿以恩荫封,有的是勋戚驸马子孙,有的是武举‮试考‬取中,各自分出敷个等次,暗中寄寓汰除减省的方法。

 有的允许世袭,有的允许结束于自身,有的允许继承,有的不允许继承,各自列入册籍,明白昭示,以此作为激励武官的手段。

 于是命令给事中夏言等人查核不合格而滥任之官。

 夏言等指出并陈述其弊端,上奏说:“镇守官奏带旧时只有五名,现在达到了三四百名,原因是有一人而奏带几处的,有一时而数处获得功劳的。

 其它又巧立名目,纪验不加以审察考核,铨选又没有批驳勘验,那些改正重新升迁,并功加官授任之类,弊端百出,应该全部革除以昭示圣君的明断。”兵部核实按他们的议论办。

 恩荫侥幸烦冗遇滥的,裁除数干人,长期积累的弊端为之清明。

 万历十五年,又下诏严加审察核实。

 并且还曾命令提、镇、科道会同兵部,品评年岁资历,考核技术武艺,排列推荐文书,分成三等,名叫公选。

 然而只是徒有虚名,终究少有实际功效。

 武官的爵位只有六个品级,因职而死的人由子孙袭封,老病的人由子孙代替,世代久传而断绝的人,以旁支继承。

 年龄六十岁的,儿子代替。

 明代初期制定的规程,嫡子袭封和代职,长幼依次继承。

 绝嗣的,由嫡子的庶子孙,依次继承;又绝嗣的,以弟襁承。

 永乐以后,选取官吏中四卫营的官军编外人员曾经经历过战争而立功的,命其原带俸以及管事袭封或代替,后世全部沿袭下来。

 那些降级‮员官‬的子孙仍然替代被降的职事。

 弘治年问,命令旁支降级承袭爵位。

 正德年问,命令旁支加入总旗。

 嘉靖年间,旁支无功的人不能保送。

 凡是升职的官吏,如同父亲的职位。

 那些因父亲阵亡而抚养袭封的,改变官阶一个等次。

 凡是袭封代替的官吏,以骑马箭的方式考核。

 大致说来,世袭之职难以考核,旧的规程特别详细,而滋长弊端丛生奷也不少。

 大的官吏,必定会聚公推。

 五军都督府掌印官缺员,在现任公、侯、伯中选取一人担当。

 余事缺员,在带俸公、侯、伯以及在京都指挥中选拔,地方正副总兵官,推举二人。

 锦衣卫堂上官以及前卫掌印官缺员,按照五府规定推举二人。

 都指挥、留守以下,上推一人。

 正德十六年,命令五府以及锦衣卫必定由都指挥屡次建立显著功勋的人升任。

 诸卫官不世袭,祇有锦衣卫世袭。

 武官的治军政绩,犹如文官的考察。

 成化二年,命令五年实行一次考绩,以现任掌印、带俸、差以及初袭官一同考核。

 成化十三年,命令两京通通考核以为常规。

 五府的大臣以及锦衣卫堂上官自己述职等侯圣旨裁定,直属行省的总兵官也像这样。

 在京五府所属和直属行省的卫所官,仝部由巡视官以及部官注明考核情况报送朝廷;在地方的都司、卫所官,由抚、按造册上缴兵部。

 副参以下,干户以上,由都、布、按三司考察注明情况报送抚署,咨询兵部考核举荐题奏。

 锦衣卫管戎务的人加倍严格考核,南、北镇抚其次。

 各卫所以及地方守御官吏并各都司隶属巡抚者,规程相同。

 只有管漕运的官吏不参与考核。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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