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十一
职官四
○南京宗人府 吏部 户部附总督粮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都察院附提督
江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 翰林院 国子监 太常寺 光禄寺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五城兵马司应天府附上元江宁二县 已上南京官 王府长史司 布政司 按察司 各道行太仆寺 苑马寺 都转运盐使司 盐课提举司 市舶提举司 茶马司 府州 县 儒学 巡检司 驿 税课司 仓库 织染局 河泊所(附闸坝官)批验所 递运所 铁冶所 医学
学 僧纲司 道纪司
南京宗人府。经历司,经历一人。(南京官品秩,俱同京北。)
吏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六部侍郎,至弘治后始专设右。万历三年俱革。十一年复设。天启中,每部增侍郎一人。崇祯间革。)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主事一人。(验封、稽勋二司主事,后并革。)凡南京官,六年考察,考功掌之,不由北吏部。
户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照磨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山西、陕西、云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山西、陕西三司员外郎各一人,隆庆中又革广西、云南二司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十七人,(山西、广东、广西、云南四司各二人,隆庆三年革广东司主事一人。)所辖,宝钞提举司,提举一人。广积库、承运库、赃罚库、甲乙丙丁戊五字库、宝钞广惠库、军储仓,各大使一人。长安门仓、东安门仓、西安门仓、北安门仓各副使一人。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大使一人。(隆庆三年,革宝钞司提举、军储仓大使。)
总督粮储一人。(嘉靖以前,特设都御史。二十六年革,以户部右侍郎加都御史衔领之。)
礼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仪制、祠祭、主客、
膳四司,各郎中一人。仪制、祠祭二司,各主事一人。所辖,铸印局,副使一人。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
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武选、武库无员外郎。)主事五人。(车驾主事二人。)所辖,典牧所,提领一人。(正八品)会同馆、大胜关,各大使一人。按参赞机务,自宣德八年黄福始。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谕,专以本部尚书参赞机务,同內外守备官
练军马,抚恤民人,噤戢盗贼,振举庶务,故其职视五部为特重云。
刑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外郎五人,(惟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司设。)主事十四人,(广东司二人。)分掌南京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刑名之事。司狱二人。
工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营缮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都水员外郎。)主事八人。(营缮司三人,屯田司一人,馀各二人。)所辖,营缮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龙江、清江二提举司,各提举一人。(副提举后革。)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菗分竹木局、瓦屑坝菗分竹木局,各大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佥都御史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司狱一人。隆庆四年,革都事。)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九道,各御史二人。福建、湖广、广东、广西四道,各御史三人。(嘉靖后不全设,恒以一人兼数道。)凡刷卷、巡仓、巡江、巡城、屯田、印马、巡视粮储、监收粮斛、点闸军士、管理京营、比验军器,皆叙而差之。清军,则偕兵部、兵科。核后湖黄册,则偕户部、户科。
提督
江一人。(以副佥都御史为之,领上、下江防之事。)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参议一人,掌收呈状,付刑部审理。经历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各三人。(隆庆三年,革左、右评事各一人。)
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学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坊局官署职。)孔目一人。
国子监。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学录二人,典籍一人,学馔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助教二人及掌馔。隆庆四年,革博士一人,学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嘉靖中,革赞礼郎一人。)司乐二人。各祠祭署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天、地坛奉祀一、祀丞一。山川坛、耤田奉祀一。祖陵奉祀、祀丞各一。皇陵奉祀、祀丞各二。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奉祀一,祀丞一。嘉靖后,革天地坛、祖陵、扬王坟三祠祭署祀丞。)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少卿。)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嘉靖中,革良酝、掌醢二署署丞。万历中,革珍羞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主簿一人。)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六人。又户科给事中一人,管理后湖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钦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惠民药局、生药库,各大使一人。
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万历中,革副指挥每城二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所辖,上元、江宁二县,各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织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都税司、宣课司,(凡四,龙江、江东、聚宝门、太平门。)税课局,(凡二,龙江、龙潭。)各大使一人,副使或一人或二人。龙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批验所,大使一人。河泊所,官一人。龙江关、石灰山关,各大使一人,副使四人。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秩正三品,赐银印。十三年,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永乐四年成祖往京北,置行部尚书,备行在九卿印以从。是时,皇太子监国,大小庶务悉以委之。惟封爵、大辟、除拜三品以上文武职,则六科都给事中以闻,政本故在南也。十八年,官属悉移而北,南京六部所存惟礼、刑、工三部,各一侍郎,在南之官加“南京”字于职衔上。仁宗时补设官属,除“南京”字。正统六年,定制复如永乐时。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其属,典簿一人,(正九品)所辖,审理所,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九品)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并革。)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止设一人。)教授无定员,(从九品)引礼舍二人,(后革二人。) 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仓、库副使后俱革。) 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镇国将军教授一人。(从九品)
长史,掌王府之政讼,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长史。曾经过犯之人,毋得选用是职。审理,掌推按刑狱,噤诘横暴,无干国纪。典膳,掌祭祀、宾客,王若妃之膳羞。奉祠,掌祭祀乐舞。典宝,掌王宝符牌。纪善,掌讽导礼法,开谕古谊,及家国恩义大节,以诏王善。良医,掌医。典仪,掌陈仪式。工正,掌缮造修葺宮邸、廨舍。伴读,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迪王,校勘经籍。凡宗室年十岁以上,入宗学,教授与纪善为之师。引礼,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
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七品)各以其品秩列朝官之次。又置典签司、谘议官。寻以王府武相皆勋臣,令居文相上,王相府官属仍与朝官更互除授。是年置王府教授。四年,更定官制。(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品,录事,正七品,审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典仪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医正,并正七品,副,并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从八品,引礼舍人,省注。)九年,改参军为长史,罢王傅府及典签司、谘议官,增设伴读四人,选老成明经慎行之士任之,侍读四人,收掌文籍,少则缺之。寻改王相府所属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并纪善俱正八品,副,从八品。十三年,并罢王相府,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府孳牲所、仓库等官俱为杂职。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谘议所,谘议、记室、教授各一人。建文中,增置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馔、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其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礼如宾师。成祖初,复旧制,改靖江王府谘议所为长史司。万历间,周府设宗正一人。(后各府亦渐置。)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设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以內使为之。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参政、参议因事添设,各省不等,详诸道。)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泽、噤令,承
宣播,以下于有司。凡僚属満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十年,会户版以登民数、田数。宾兴贡,合省之士而提调之。宗室、官吏、师生、军伍,以时班其禄俸、廪粮。祀典神祗,谨其时祀。民鳏寡孤独者养之,孝弟贞烈者表扬之,水旱疾疫灾祲,则请于上蠲振之。凡贡赋役,视府州县土地民人丰瘠多寡而均其数。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其庆国国哀,遣僚贰朝贺吊祭于京师。天子即位,则左布政使亲至。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并分司协管京畿。(两京不设布、按,无参政,参议、副使、佥事,故于旁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经历、都事,典受发文移,其详巡按、巡盐御史文书,用经历印。照磨、检校典勘理卷宗。理问典刑名。
初,太祖下集庆,自领江南行中书省。戊戌,置中书分省于婺州。后每略定地方,即置行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略与中书省同。设行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左、右司,郎中,(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都事、检校,(从七品)照磨、管勾。(从八品)理问所,正理问,(正四品)副理问,(正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知事为提控案牍。(省注)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左、右司为经历司。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参政,从三品。十四年,增置左、右参议,正四品。寻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十五年,置云南布政司。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建文中,升正二品,裁一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以北平布政司为京北。五年,置
阯布政司。十一年,置贵州布政司。(止设使一人,馀官如各布政司。)宣德三年,罢
址布政司,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司。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宣德、正统间犹然,自后无之。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无定员。(正五品。详见诸道。)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检校一人。(从九品)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琊,戢奷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大者暨都、布二司会议,告抚、按,以听于部、院。凡朝觐庆吊之礼,具如布政司。副使、佥事,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各专事置,并分员巡备京畿。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吴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设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十三年,改使秩正四品,寻罢。十四年复置,并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试佥事,人按二县。凡官吏贤否、军民利病,皆得廉问纠举。十六年,尽罢试佥事,改按察使为从三品,副使二人,从四品,佥事从五品,多寡从其分道之数。二十二年,复定按察使为正三品。二十九年,改置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直隶六:曰淮西道,曰淮东道,曰苏松道,曰建安徽宁道,曰常镇道,曰京畿道。浙江二:曰浙东道,曰浙西道,四川三:曰川东道,曰川西道,曰黔南道。山东三:曰济南道、曰海右道,曰辽海东宁道。河南二:曰河南道,曰河北道。北平二:曰燕南道,曰燕北道。陕西五:曰关內道,曰关南道,曰河西道,曰陇右道,曰西宁道。山西三:曰冀宁道,曰冀北道,曰河东道。江西三:曰岭北道,曰两江道,曰湖东道,广东三:曰岭南道,曰海南道,曰海北道。广西三:曰桂林苍梧道,曰左江道,曰右江道。福建二:曰建宁道,曰福宁道。湖广四:曰武昌道,曰荆南道,曰湖南道,曰湖北道。)三十年,始置云南按察司。(先是,命布政司兼理。)建文时,改为十三道肃政按察司。成祖初,复旧。永乐五年,置
阯按察司,又增设各按察司佥事。(因督军卫屯粮,增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湖广、河南、云南、四川各一人,陕西、福建、山东、山西各二人。此增设监司之始。)十二年,置贵州按察司。宣德五年革
阯按察司。(除两京不设,共十三按察司。)正统三年,增设理仓副使、佥事,又设佥事与布政司参议各一员于甘肃,监收仓粮。八年,增设佥事,专理屯田。景泰二年,增巡河佥事。自后,各省因事添设,或置或罢,不可胜纪。今总布、按二司所分诸道详左。
布政司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督册道,(江西、陕西等间设。)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宁绍台道,金衢严道,温处道。(俱驻省)江西南瑞道,(驻省)湖东道,(驻广信)湖西道,(驻临江)饶南九江道,(驻九江)赣南道。(驻南安)山东济南道,东兖道,海右道。(俱驻省)山西冀宁道,(驻省)河东道,(驻蒲州)冀北道,(驻大同)冀南道。(驻汾州)陕西关內道,(驻省)关西道,(驻凤翔)西宁道,(驻凉州)关南道,(驻兴安)河西道,(驻庆
)陇右道。(驻巩昌)河南大梁道,(驻省)河南道,(驻河南)汝南道,(驻南
)河北道。(驻怀庆)湖广武昌道,下荆南道,(驻郧
)上荆南道,(兼兵备,驻澧州。)荆西道,(兼兵备,驻安陆。)上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或驻荆州、岳州。)下江防道。福建兴泉道,(驻泉州)福宁道,(驻兴化)漳南道,(驻漳州)建南道,(驻延平)汀漳道。(驻上杭县)广东岭东道,(驻
州)岭西道,(驻高州)罗定道,(兼兵备,驻罗定州。)岭北道,岭南道。(驻南雄)四川川西道,川北道,(驻保宁)上下川东道,(驻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下川南道,(叙州、泸州署)广西桂平道,(驻省)苍梧道,(驻梧州)左江道,(驻浔州)右江道,(驻柳州)贵州安平道,贵宁道,(驻省)新镇道,(驻平越)思仁道,(驻思南)云南临安道,腾冲道,澜沧道。(以上或参政,或参议)
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诸道。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十三布政司俱各一员,惟湖广提学二员,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清军兼驿传,江西右布政使清军。)
分巡道:浙江杭严道,宁绍道,嘉湖道,金衢道。江西饶南九江道,(驻饶州)湖西道,(驻吉安)南昌道,湖东道,岭北道。山东兖州道,(驻沂州)济宁道,青州海防道,济南道,(移德州)海右道,(驻省)海道,(驻莱州)登莱道,辽海道。山西冀宁道,冀南道,(驻潞安)雁门道。陕西关內道,驻邠州,关西道。(驻平凉)陇右道,(驻秦州)河西道,(驻鄜州)西宁道。河南大梁道,汝南道,(驻信
州)河南道,(驻汝州)河北道。(驻磁州)湖广武昌道,荆西道,(驻沔
)上荆南道,下荆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道。福建巡海道,(兼理粮储)福宁道,兴泉道,(驻泉州)建南道,(驻建宁)武平道,漳南道,(驻上杭县)建宁道,海道,(驻漳州)汀漳道。广东岭东道,(驻惠州)岭西道,(驻肇庆)岭南道,(驻省)海北道,(驻雷州)海南道。(驻琼州)四川上东道,(驻重庆)下东道,(驻达州)川西道,川北道,(驻保宁)下川南道,上川南道。广西府江兵巡道。(驻平乐)桂林兵巡道,(驻省)苍梧兵巡道,(驻梧州,移郁林州。)左江兵巡道,(驻南宁)右江兵巡道,(驻宾州。上五道俱兼兵备。)贵州贵宁道,思石道,(驻铜仁)都清道。(兼兵备,驻都匀)云南安普道,临沅道,洱海道,金沧道。
整饬兵备道:浙江宁绍道,嘉兴道,温处道,台海道。江西南瑞道,广建道,(驻建昌)山东临清道,武德道,(驻武定州)曹濮道,(驻曹州)沂州道,辽东道。山西雁北道,(驻代州)大同道,(二员,一驻大同,一驻朔州。)
和道,潞安道,岢岚道。陕西肃州道,固原道,临洮道,(驻兰州)洮岷道,(驻岷州)靖远道,榆林中路道,榆林东路道,(驻神木县)宁夏河西道,(驻宁夏)宁夏河东兵粮道,(驻花马池)庄
道,汉羌道,潼关道。湖广辰沅道。河南睢东道。福建兵备道,巡海道。广东南韶道,南雄道。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道,重夔道,安绵道,叙泸道。广西,分巡兼兵备。(五道俱见分巡)贵州威清道,(驻安顺)毕节道。云南曲靖道。
其外又有协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间设。)水利道,(浙江)屯田道,(江西、河南、四川三省屯田兼驿传。)管河道,(河南)盐法道,抚治道,(陕西抚治商洛道,湖广又有抚民、抚苗道。)监军道,(因事,不常设)招练道。(山东间设)其北直隶之道寄衔于山东者,则为密云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寄衔于山西者,则为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陉道,蓟州、永平等道。南直隶之道寄衔于山东者,太仓道,颍州道,徐州道;寄衔浙江、江西、湖广者,苏松道,漕储道,常镇道,庐凤道,徽宁池太道,淮扬道。
按明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故于直隶府州县设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已罢试佥事,改按察分司四十一道,此分巡之始也。分守起于永乐间,每令方面官巡视民瘼。后遂定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兵道之设,仿自洪熙间,以武臣疏于文墨,遣参政副使沈固、刘绍等往各总兵处整理文书,商榷机密,未尝身领军务也。至弘治中,本兵马文升虑武职不修,议增副佥一员敕之。自是兵备之员盈天下。两京不设布、按二司,故督学以御史。后置守、巡诸员无所属,则寄衔于邻近省布、按司官。
行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无定员,(正六品)其属,主簿一人,(从七品)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于兵部。凡骑
马匹印烙、俵散、课掌、孳牧,以时督察之。岁舂秋,阅视其增耗、齿
,三岁一稽比,布、按二司不得与。有瘠损,则听兵部参罚。苑马寺亦如之。
洪武三十年,置行太仆寺于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山西、北平、陕西,每寺设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肃、辽东,每寺设少卿、丞各一人,择致仕指挥、千百户为之。永乐四年,许令寺官按治所辖卫所镇抚首领官吏。十八年,以京北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宣德七年,发杂犯死罪应充军者,于陕西行太仆寺养马。弘治十年,简推素有才望者补本寺官,视太仆寺官升擢。嘉靖三年,从御史陈讲请,增设陕西、甘肃二寺各少卿一员,分管延绥、宁夏。二十九年,令寺官遇圣节,轮年赍进表文。
苑马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无定员,(正六品)其属,主簿一人,(从七品)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各苑,圉长一人。(从九品)掌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听于兵部。凡苑,视广狭为三等:上苑牧马万匹,中苑七千,下苑四千。凡牧地,曰草场,曰荒地,曰
地,严噤令而封表之。凡牧人,曰恩军,曰队军,曰改编之军,曰充发之军,曰召募之军,曰菗选之军,皆籍而食之。凡马驹,岁籍其监苑之数,上于兵部,以听考课。监正、副掌监苑之牧事,圉长帅群长而
蕃马匹。
永乐四年,置苑马寺凡四:北直隶、辽东、平凉、甘肃。五年,增设北直隶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顺义、长舂、咸和、驯良四苑,隶清河监。水州、隆萃、大牧、遂宁,隶金台监。汧池、鹿鸣、龙河、长兴,隶涿鹿监。辽
、龙山、万安、蕃昌,隶卢龙监。清
、广蕃、龙泉、松林,隶香山监。河
、崇义、兴宁、永成,隶通州监。六年增甘肃、平凉二寺监。每寺各六监二十四苑。)十八年,革京北苑马寺,并入太仆。正统四年,革甘肃苑马寺,改牧恩军于黑水口,隶长乐监。弘治二年革平凉寺丞一员。十七年,都御史杨一清奏请行太仆、苑马二寺员缺,简选才望参政、副使补升卿,参议、佥事补升少卿,以振马政。十八年又请添设寺员。嘉靖三十二年,以辽东寺卿张思兼辖金、复、盖州三卫军民。四十二年,又命带理兵备事。
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各场盐课司大使、副使,各盐仓大使、副使,各批验所大使、副使,并一人。(俱未入
)
都转运使。掌盐监之事。同知、副判分司之。都转运盐使司凡六:曰两淮,曰两浙,曰长芦,曰河东,曰山东,曰福建。分司十四:泰州、淮安、通州隶两淮,嘉兴、松江、宁绍、温台隶两浙,沧州、青州隶长芦,胶莱、滨乐隶山东,解盐东场、西场、中场隶河东。分副使若副判莅之,督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福建、山东无巡盐御史,馀详《食货志-盐法》中。)
盐课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库大使、副使一人。所辖,各盐仓大使、副使,各场、各井盐课司大使、副使,并一人。提举司凡七:曰四川,曰广东海北,(廉州)曰黑盐井,(楚雄)曰白盐井,(姚安)曰安宁,曰五井,(大理)曰察罕脑儿。又有辽东煎盐提举司。(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副提举,正九品。)其职掌皆如都转运司。
明初,置都转运司于两淮。吴元年,置两浙都转运司于杭州,定都转运使秩正三品,设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运判,(正六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纲官,(正九品)盐场设司令,(从七品)司丞,(从八品)百夫长。(省注)洪武二年置长芦、河东二都转运司,及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寻又置山东、福建二都转运司。三年,又于陕西察罕脑儿之地置盐课提举司,后渐增置各处。建文中,改广东提举为都转运司。永乐初复故。十四年,初命御史巡盐。景泰三年,罢长芦、两淮巡盐御史,命抚、按官兼理。已复遣御史,其无御史者,分按察司理之。又洪武中,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洪武五年置,设官如都转运盐使司。十年罢。)纳溪、白渡二盐马司,(洪武五年置,以常选官为司令,內使为司丞。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后并革。又有顺龙盐马司,亦革。
市舶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噤通番,征私货,平
易,闲其出入而慎馆谷之。
吴元年,置市舶提举司。洪武三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七年,罢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广东之广州三市舶司。永乐元年复置,设官如洪武初制,寻命內臣提督之。嘉靖元年,给事中夏言奏倭祸起于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广东市舶司。
茶马司。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市马之事。洪武中,置洮州、秦州、河州三茶马司,设司令、司丞。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寻罢洮州茶马司,以河州茶马司兼领之。三十年,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又洪武中,置四川永宁茶马司,后革,复置雅州碉门茶马司。又于广西置庆远裕民司,(洪武七年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市八番溪
之马,后亦革。
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无定员,(正六品)推官一人。(正七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所辖别见)
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每三岁,察属吏之贤否,上下其考,以达于省,上吏部。凡朝贺、吊祭,视布政使司,直隶府得专达。凡诏赦、例令、勘劄至,谨受之,下所属奉行。所属之政,皆受约束于府,剂量轻重而令之,大者白于抚、按、布、按,议允乃行。凡宾兴科贡,提调学校,修明祀典之事,咸掌之。若籍帐、军匠、驿递、马牧、盗贼、仓库、河渠、沟防、道路之事,虽有专官,皆总领而稽核之。同知、通判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无常职,(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绥同知又兼牧民,馀不尽载。)无定员。(边府同知有增至六、七员者。)推官理刑名,赞计典。(各府推官,洪武三年始设。)经历、照磨、检校受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
明初,改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已,并为正四品。七年,减北方府州县官三百八人。十三年,选国子生学二十四人为府州县官。六月罢各府照磨。二十七年复置。自宣德三年弃
阯布政司,计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
州。知州一人,(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里不及三十而无属县,裁同知、判官。有属县,裁同知。)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所辖别见。)
知州,掌一州之政。凡州二: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则同。同知、判官,俱视其事州之繁简,以供厥职。计天下州凡二百三十有四。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属,典史一人。(所辖别见)
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职。(县丞、主簿,添革不一。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吴元年,定县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凡新授郡县官,给道里费。洪武元年,征天下贤才为府州县职,敕命厚赐,以励其廉聇,又敕谕之至于再。三十七年,定府州县条例八事,颁示天下,永为遵守。是时,天下府州县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赍敕往劳,增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英、宪而下曰罕。自后益重內轻外,此风绝矣。计天下县凡一千一百七十有一。
儒学。府,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凡生员廪膳、增广,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附生学无定数。儒学官月课士子之艺业而奖励之。凡学政遵卧碑,咸听于提学宪臣提调,府听于府,州听于州,县听于县。其殿最视乡举之有无多寡。
明初,置儒学提举司。洪武二年,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十三年,改各州学正为未入
。(先是从九品)二十四年,定儒学训导位杂职上。三十一年诏天下学官改授旁郡州县。正统元年始设提督学校官,又有都司儒学,(洪武十七年置,辽东始。)行都司儒学,(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卫儒学,(洪武十七年置,岷州卫,二十三年置,大宁等卫始。)以教武臣弟子。俱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如府。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
巡检司。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奷伪。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初,洪武二年,以广西地接瑶、僮,始于关隘冲要之处设巡检司,以警奷盗,后遂增置各处。十三年二月,特赐敕谕之,寻改为杂职。
驿。驿丞典邮传
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裯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支直于府若州县,而籍其出入。(巡检、驿丞,各府州县有无多寡不同。)
税课司。(府曰司,县曰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典税事。凡商贾、僧屠、杂市,皆有常征,以时榷而输其直于府若县。凡民间贸田宅,必
契券请印,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
仓。大使一人,(府从九品,州县未入
)副使一人,库大使一人。(州县设。)
织染杂造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州织染局未入
。)副使一人。
河泊所官,掌收鱼税;闸官、坝官,掌启闭蓄怈。洪武十五年,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验茶盐引。
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始置。先是,在外多以卫所戍守军士传送军囚,太祖以其有妨练习守御,乃命兵部增置各处递运所,以便递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验夫多寡,设百夫长以领之。(后汰副使,革百夫长。)
铁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洪武七年初置。凡十三所,每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后俱为未入
。)
医学。府,正科一人。(从九品)州,典科一人。县,训科一人。洪武十七年置,设官不给禄。
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州,典术一人。县,训术一人。亦洪武十七年置,设官不给禄。
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会司,僧会一人。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县道会司,道会一人。俱洪武十五年置,设官不给禄。
译文 南京宗人府,经历司,经历一人。
直立员官品级禄秩,全都如同京北。
吏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
六部侍郎,至垫涂以后开始专设右侍郎。
万历兰年全都革除。
十一年恢复设置。
玉登年间,每部增加侍郎一名。
崇祯年问革除。
它的下属,司务厅,司务一人。
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个清吏司,各有郎中一人,主事一人。
验封、稽助二司主事,后来一并革除。
所有南京员官,每六年考察一次,由考功掌管,不由京北吏部掌管。
户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照磨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广、廑束、广西、福建、山西、陕西、云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山西、陕西二司员外郎各一人,隆庆年间,又革除瘇西、耋直二司员外郎各一人。
主事十七人,旦酉、广东、广酉、重南四司各二人,隆庆三年革除庭立司主事一人。
管辖有,宝钞提举司,提举一人。
广积库、承运库、脏罚库、甲乙丙丁戊五字库、宝钞广惠库、军储仓,各有大使一人。
长安门仓、东安门仓、西安门仓、北安门仓各有副使一人。
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有大使一人。
隆庆三年革除实钞司提举、军储仓大使。
总督粮储一人。
嘉靖以前,特设都御史。
二十六年革除,以卢部右侍郎加都御史街兼任此职。
礼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
仪制、祠祭、主客、
膳四司,各有郎中一人。
仪制、祠祭二司,各有主事一人。
管辖有,铸印局,副使一人。
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
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
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武选、武库无员外郎,主事五人,车驾司主事二人。
管辖有,典牧所,提领一人,正八品。
会同馆、大胜关,各有大使一人。
按参赞机务,从宣德八年黄福开始。
成化二十三年开始奉敕谕,专门以本部尚书参赞机务,会同內外守备官
练军马,抚恤民人,查噤缉拿盗贼,整顿各种军务,因此他的职责与其它五部相比尤为重要。
刑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外郎五人,只有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司设有。
主事十四人,广东司二人。
分别掌管南京各司,以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的诉讼事务。
司狱二人。
工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
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营缮司一人,都水司一人,
靖三十七年,革除都水员外郎。
主事八,人,营缮司三人,屯田司一人,其余二司各二人。
所管辖,营缮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
龙江、清江二提举司,各有提举一人,副提举后来革除。
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菗分竹木局、瓦屑坝菗分竹木局,各有大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除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愈都御史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司狱一人。
隆庆四年革除都事。
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九道,各有御史二人。
福建、湖尘、鏖束、广西四道,各有御史三人。
塾壶后不全设,常以一人兼任数道。
凡是复查案卷、巡视仓场、巡察江防、巡视城池、屯田、印马、巡察储粮、监收粮斛、点查军士、管理京营、查验兵器,都依次派遣。
清查军队,就偕同兵部、兵科。
核察后湖黄册,就偕同户部、户科。
提督
江一人,以副愈都御史担任,负责i江、下江肪事务。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参议一人,掌管接受讼状,
付刑部审理。
经历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各三人。
隆庆三年革除左、右评事各一人。
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学士一人,不常设,以翰林坊、局员官代理职务。
孔目一人。
园子监,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学录二人,典籍一人,掌僎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助教二人及掌镁。
隆庆四年,革除博士一人,学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嘉靖年间,革除赞礼郎一人。
司乐二人。
各祠祭署合计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坛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山川坛、藉田奉祀一人。
祖陵奉祀、祀丞各一人。
皇陵奉祀、祀丞各二人。
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有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嘉靖以后,革除天地坛、祖陵、扬王坟三个祠祭署的祀丞。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除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有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年间,革除良酝、掌醢二署署丞。
万历年间,革除珍羞署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年间,革除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入。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
司仪、司宾二署,各有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给事中六人。
又户科给事中一人,管理后湖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药局、生药库,各有大使一人。
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万历年间,革除副指挥每城各二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
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
所管辖,上元、江宁二县,各有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
织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
都税司、宣课司,总共四个,龙江、江柬、聚寅门、立王至弓,税课局,总共两个,龙江、垄翌,各有大使一人,副使有的一人,有的二人。
龙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龙江关、石灰山关,各有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品级正三品,赐银印。
十三年开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从永乐四年成祖迁往京北,设置行部尚书,备办行在九卿印以相从。
那时候,皇太子监国,大小各种政务全都委任于他。
只有封爵、判死罪、授予三品以上文武官职,便由六科都给事中上奏,权政根本原来还在南方。
十八年,官僚全都迁往北方,南京六部所存留的只有礼、刑、工三部,各有一侍郎,留在南方的员官加“南京”字样在官街上。
仁宗时补设官职,除去“南京”字样。
正统六年定下制度又如同永乐年间。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
他的下属,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管辖,审理所,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
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
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丸品。
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堕四十四年一并革除。
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来只设一人,教授没有固定人数,从九品。
引礼舍人三人,后来革除二人。
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
仓、库副使后来全都革除。
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
镇国将军,教授一人,从九品。
长史掌管王府的政令,辅佐规劝讽谏,从而匡正王的过失,率领府中僚属各自供奉职事,并总管各种事务。
凡是奏请赐名、赐封、赐婚、赐恩以及道谢、进献表章、疏奏,长史代替王上奏。
如若王有过失,就责问长史。
曾经犯迥错误的人,不得选任此职。
审理掌管侦讯案件,噤止横暴,不干涉家国法纪。
典膳掌管祭祀、宴请宾客,王或者王妃的膳食。
奉祠掌管祭祀乐舞。
典宝掌管王府宝印符牌。
纪善掌管讽喻引导礼法,开导谕告古义,以及家国恩泽仁义大节,以告诫王向善。
良医掌管医疗。
典仪掌管陈列仪式。
工正掌管营建修葺王府府邸、宮邸。
伴读掌管侍从起居,陈说经史书籍。
教授掌管以道德仁义启迪王,校勘经史书籍。
所有皇族年満十岁以上,入进宗学,教授与纪善担任他们的老师。
引礼掌管接待宾客,赞唱导引礼仪。
洪武三年,设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
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匕品。
各自按照自己的品级列于朝官之后。
又设置典签司、咨议官。
不久因为王府武相都是功勋之臣,下令位居文相之上,王相府员官仍旧与朝官互相更换授官。
这一年设置王府教授。
四年,复位官制。
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晶,录事,正七品,审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典仪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医正,都为正七品,副,都为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从八品,引礼舍人,省略记载。
九年,改参军为长史,废除王傅府及典签司、咨议官,增设伴读四人,选拔为人老成,明习经义,行为谨慎的士人担任,侍读四人,收蔵掌管文书簿籍,文籍少就空缺。
不久改王相府所属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及纪善都为正八品,副,从八品。
十三年,一并废除王相府,升长史司马正五品,设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
确定王府孳牲所、仓库等官全都是杂职。
二十八年,设置靖江王府咨议所,咨议、记室、教授各一人。
建文年问,增设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
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饿、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
其中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陪坐,自称名而不称臣,礼节如同宾客师友。
成祖初年,恢复旧制,改靖江王府咨议所为长史司。
万历年问,周府设宗正一人。
后来各府也渐次增设。
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
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设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二十三年,改家令司马中使司,用內使担任。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没有固定人数,从四品。
参政、参议因事添设,各省不等,诤见各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
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朝廷有恩赏、噤令,秉承旨意宣布传播,下达到有关部门。
凡是所属员官任职期満,访查称职、不称职,上上下下查证明自,报告巡抚、巡按以传达于吏部、都察院。
每三年,率领治下府州县正官,到京师朝见,以听从考察。
每十年,会合户口籍册以清查百姓人数、田亩数。
向朝廷推举人才,会集全省的读书人选拔调用。
皇族、官吏、师生、军人,按时发放他们的俸禄、麇粮。
祭祀神只,谨慎按时祭祀。
百姓有孤老无依的人要供养他们,有孝顺友爱贞烈之人要表彰他们。
遇上水旱灾害瘟疫,便奏请皇上怜悯免税赈济。
所有上贡赋税徭役,视府州县土地肥瘠民人多少的情况来平衡数目。
凡是有重大的施行革除举措及各种政务,会同都御史、’按察使商议,经过谋划商定就向巡抚、巡按或者总督请示。
家国有喜庆或丧事,派遣辅佐官到京城朝贺或吊祭。
天子即位,便由左布政使亲自前往。
参政、参议分守各道,以及派遣管理储粮、屯田、清军、驿站、水利、安抚百姓等事,一并以分司协助管理京郊地区。
两京不设布、按,没有参政、参议、副使、愈事,因此由邻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职官。
经历、都事,掌管收发公文,审察巡按、巡盐御史文书,使用经历印章。
照磨、检校掌管校勘清理卷宗。
理问掌管诉讼案件。
起初,太祖攻克集庆,亲自兼领江南行中书省。
戊戌年,在婺州设置中书分省。
后来每攻克一地,就设置行省,员官从平章政事以下,大致与中书省相同。
设行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
左、右司,郎中,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都事、检校,从七品,照么、管勾,从八品。
理问所,正理问,正四品,副理问,正五品,知事,从八品。
不久改知事焉提控案牍,省略记载。
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各行省都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品级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左、右司为经历司。
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参政,从三品。
十四年,增设左、右参议,正四品,不久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
十五年,设置云南布政司。
二十二年,定品级为从二品。
建文年间,升为正二品,裁革一人。
成祖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以北平布政司为京北。
五年,设置
肚布政司。
十一年,设置贵州布政司。
只设布政使一人,其它员官如同各布政司。
宣德三年,废除
肚布政司,除两京以外,定为十三布政司。
开始设置藩司,与六部并重。
布政使入朝任尚书、侍郎,副都御史常常出任布政使。
宣德、正统年间仍然如此,从那以后就没有了。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没有固定人数,正五品。
详见各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检校一人,从九品。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按察使掌管一省诉讼纠察的事务。
纠察贪官污吏,缉捕奷恶強暴,平允诉讼案件,昭雪冤狱错案,从而振奋风纪,澄清吏治。
大案会同都御史、布政二司共同商议,报告巡抚、巡按,听从刑部、都察院。
所有朝拜觐见庆贺吊祭的礼仪,都如同布政司。
副使、愈事,分道巡察,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募训练、监军,各设专人分管,并分人巡察京郊地区。
明代初年,设置提刑按察司。
昊元年,设置各道按察司,设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正五品。
十三年,改按察使品级为正四品,不久废除。
十四年,重叉设置,并设置各道按察分司。
十五年,又设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
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试愈事,每人巡察两县。
所有官吏贤能与否、军队民间的利弊,都可以查问检举。
十六年,完全废除试愈事,改按察使为从三品,副使二人,从四品,愈事,从五品,人员多少配合各分道的数目。
二十二年,又定按察使为正三品。
二十九年,改设按察分司马四十一道。
直隶六道:为淮西道、淮东道、苏松道、建安徽宁道、常镇道、京畿道。
逝江二道:为浙东道、浙西道。
四川三道:为川东道、川西道、黔南道。
山东三道:为济南道、海右道、辽海东宁道。
河南二道:为河南道、河剑堕。
韭王二道:为燕南道、燕北道。
陕西五道:为关內道、关南道、河西道、垄右道、西宁道。
山西三道:为冀宁道、冀北道、河东道。
江西三道:为岭北道、两江道、湖束道。
广东三道:为岭南道、海南道、海北道。
广西三道:为桂林苍梧道、左江道、右婆道。
塑婆:二道:为建宁道、福宁道。
湖广四道:为武昌道、荆南道、湖南道、湖北道。
三十年,开始设置云南按察司。
此前,命令布政司兼管。
建文年问,改为十三道肃政按察司。
成祖初年,恢复旧制。
永乐五年,设置
阻按察司,又增设各按察司愈事。
因为督察军卫屯粮,增设浙a、辽旦、广东、广西、湖广、河南、云南、璺丛各一人,堕堕、福建、山东、山西各二人。
这是增设监司的开始。
十二年,设置贵州按察司。
宣德五年,废除
肚按察司。
除两京不设,共十三个按察司。
正统三年,增设理仓副使、愈事,又设愈事与布政司参议各一员于甘肃,监收仓粮。
八年,增设愈事,专闩管理屯田。
景泰二年,增设巡河食事。
从逭以后,各省因事添设,有时设置有时革除,不可胜记。
现在总述布、按二司所分各道详列于左。
布政司参政、参议分管各道。
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有一人,都驻节省城。
督册道,江西、陕西等问或设置。
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宁绍台道,都驻节省城。
江西南瑞道,驻节省城,湖柬道,驻节广信,湖西道,驻节临江,钟南九江道,驻节九江,赣南道,驻节南
。
山东济南道,束兖道,海右道,都驻节省城。
山西冀宁道,驻节省城,河东道,驻节蒲州,冀北道,驻节大同,冀南道,驻节汾州。
陕西关內道,驻节省城,关西道,驻节凤翔,西宁道,驻节凉州,关南道,驻节兴安,河西道,驻节庆
,陇右道,驻节圣旦。
河南大梁道,驻节省城,河南道,驻节
壶,汝南道,驻节南
,河北道,驻节怀庆。
湖广武昌道,下剂南道,驻节鄙
,上剂南道,兼兵备,驻节涂州,剂西道,兼兵备,驻节安陆,上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有时驻节剂州、垂丛,下江防道。
福建兴泉道,驻节泉州,福宁道,驻节兴化,漳南道,驻节漳州,建南道,驻节延平,汀漳道,驻节上蕴逊。
广东岭束道,驻节
州,岭西道,驻节高州,罗定道,兼兵备,驻节罗定州,岭北道,嵌南道,驻节南雄。
四川川西道,川北道,驻节保宁,上下川束道,驻节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下川南道,叔州、滤州二署。
广西桂平道,驻节省城,苍梧道,驻节梧州,左江道,.驻节浔州,右江道,驻节柳州。
贵州安平道,贵宁道,驻节省城,新镇道,驻节平越,思仁道,驻节思南。
云南临安道,腾冲道,澜沧道。
以上有的是参政,有的是参议。
按察司副使、愈事分营各道。
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十三布政司全都各有一人,只有湖广提学有两人,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清军兼管驿传,江西右布政使兼管清军。
分巡道:浙江杭严道,宁绍道,嘉湖道,金衢道。
江西饶南九江道,驻节饶州,湖西道,驻节吉安,南昌道,湖束道,岭北道。
山东充州道,驻节沂州,济宁道,青州海防道,济南道,移驻德州,海右道,驻节省城,海道,驻节莱州,登莱道,辽海道。
山西冀宁道,冀南道,驻节潞安,雁门道。
陕西关內道,驻节合州,关西道,驻节平凉,陇右道,驻节秦州,河西道,驻节墉州,西宁道。
河南大梁道,汝南道,驻节信匿坦,河南道,驻节汝州,河北道,驻节磁州。
湖广武昌道,剂西道,驻节沔坠,_剂南道,下剂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道。
福建巡海道,兼管粮储,福宁道,兴泉道,驻节泉州,建南道,驻节建宁,武平道,漳南道,驻节上塑暨,建宁道,海道,驻节漳州,汀漳道。
广东岭束道,驻节惠州,岭西道,驻节肇庆,岭南道,驻节省城,海北道,驻节雷州,海南道,驻节琼州。
四川上束道,驻节重庆,下束道,驻节达州,川西道,川北道,驻节保宁,下川南道,上川南道。
广西府江兵巡道,驻节平乐,桂林兵巡道,驻节省城,苍梧兵巡道,驻节梧州,移驻郁林州,左江兵巡道,驻节南宁,右江兵巡道,驻节宾州。
以上五道都兼领兵备。
贵州贵宁道,思石道,驻节锢仨,壑清道,兼理兵备,驻节都匀。
云南安普道,临沅道,洱海道,金沧道。
整饬兵备道:浙江宁绍道,嘉兴道,温处道,台海道。
江西南瑞道,广建道,驻节建昌。
山东临清道,武德道,驻节武定州,曹濮道,驻节曹州,沂州道,辽东道。
山西雁北道,驻节代州,大同道,两人,一个驻节大同,一个驻节朔州,
和道,潞安道,岢岚道。
陕西肃州道,固原道,临洮道,驻节兰州,洮岷道,驻节亟盟,靖远道,榆林中路道,榆林东路道,驻节神木县,宁夏河西道,驻节宁夏,宁夏河东兵粮道,驻节花马池,庄
道,漠羌道,潼关道。
湖广辰沅道。
河南睢束道。
福建兵备道,巡海道。
广东南韶道,南雄道。
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道,重夔道,安绵道,叔泸道。
广西,分巡兼管兵备。
五道都参见分巡道。
贵州威清道,驻节安顺,毕节道。
云南曲靖道。
另外又有协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间或设置,水利道,浙垄,屯田道,婆耍、河南、旦址三省屯田兼理驿传,管河道,河南,盐法道,抚治道,陕西抚治商盗道,湖广又有抚民、抚苗道,监军道,因事而不常设,招练道,L韭棰有时设置。
北直隶的道挂靠在山东的,便是密云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挂靠在山西的,便是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陉道,蓟州、永平等道。
南直隶的道挂靠在山东的有,太仓道,颖州道,徐州道;挂靠浙江、江西、湖广的有,蓝锉道,漕储道,常镇道,庐凤道,邀奎池太道,淮扬道。
按照明朝初年制度,担心郡守县令等行政长官贪脏枉法,因此在直隶府州县设置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辖地区设置试愈事。
废除试愈事之后,改为按察分司四十一道,这是分巡的开始。
分守开始于永乐年问,常常命令职能部门员官巡视民间疾苦。
后来就定下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自管辖的府州县。
兵道的设置,仿照试行于洪熙年间,因为武将文墨
疏,便派遣参政副使沈固、刘绍等前往各总兵处整理文书,商量机密事务,自身不曾亲领军务。
到弘治年间,兵部尚书马文升顾虑武职不整治,提议增设副愈事一名进行整饬。
从此兵备员官充盈天下。
两京不设布、按二司,因此用御史督学。
后来添设的守、巡各类员官无从辖属,就挂靠在邻近行省布、按司官处。
行太仆寺,卿一人,从三晶,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没有固定人数,正六品。
它的下属,主簿一人,从七品。
掌管各边防卫所营堡的马政,听命于兵部。
凡是军用马匹烙印、分发、钉掌、繁殖,按时监督视察。
每年舂秋雨季,检查马匹增减、马龄,每三年考核一次,布、按二司不得干预。
有瘦弱损失,便听从兵部弹劾处罚。
苑马寺也如此。
洪武三十年,设置行太仆寺于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
山西、北平、陕西,每寺设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肃、辽东,每寺设少卿、丞各一人,选择退休的指挥、千户或百户担任。
永乐四年,允许寺官惩办处理治所管辖的卫所镇抚首领员官。
十八年,以京北行太仆寺为太仆寺。
宣德七年,发配死囚犯应当充军的,到陕西行太仆寺养马。
弘治十年,选拔向来有才能名望的人补任本寺官,比照太仆寺官提拔。
嘉靖三年,听从御史陈讲请求,增设陕西、甘肃二寺各少卿一人,分管延绥、宁夏。
二十九年,命令寺官遇皇上生曰,轮
每年进贡表文。
苑马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没有固定人数,正六品。
他的下属,主簿一人,从七品。
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
各苑,圉长一人,从九品。
掌管六监二十四苑的马政,听命于兵部。
所有马苑,视大小分为三等:上等苑牧马万匹,中等苑七千匹,下等苑四千匹。
所有放牧之地,为草场、荒地、
地,严格噤令并划界作标记。
所有牧人,为恩军、队军、改编之军、充发之军、招募之军、菗选之军,都登记并且供养他们。
所有马驹,每年登记牧养的数目,上报兵部,便于听从考核。
监正、副掌管监苑的放牧事务,圉长率领群长养殪马匹。
永乐四年,设置苑马寺共四个:北直隶、辽东、平凉、甘肃。
五年,增设北直隶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
妪董、长查、咸和、驯良四苑,隶属清河监。
水州、隆萃、大牧、遂宁,隶属金台监。
沂池、鹿鸣、龙河、量墨,隶属涿鹿监。
童
、龙山、万安、蕃昌,隶属卢龙监。
清
、广蕃、龙泉、松林,隶属香山监。
迩塑、崇义、兴宁、永成,隶属
丛监。
六年,增设甘肃、平凉二寺监。
每寺各六监二十四苑。
十八年,革除京北苑马寺,并入太仆寺。
正统四年,革除甘肃苑马寺,改调牧恩军到黑水口,隶属长乐监。
弘治二年,革除平琼寺丞一人。
十七年,都御史杨一清奏请行太仆、苑马二寺人员缺乏,选拔有才能名望的参政、副使补升为卿,参议、愈事补升为少卿,以振兴马政。
十八年,又奏请添设寺中人员。
嘉靖三十二年,以辽东寺卿张思兼管金、复、盖州三卫军民。
四十二年,又命兼理兵备事。
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没有固定人数,从六品。
他的下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库大使、副使各一人。
所管辖,各场盐课司大使、副使,各盐仓大使、副使,各批验所大使、副使,都只有一人,都没有入
。
都转运使掌管盐监之事。
同知、副判分掌其职。
都转运盐使司共六个:为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山东、福建。
分司十四个:泰州、淮安、通州隶属两淮,嘉兴、松江、宁绍、温台隶属两浙,沧州、青州隶属长芦,胶莱、滨乐隶属山东,解盐束场、西场、中场隶属河东。
分副使或者副判临任,督管各场仓盐课司,总属于都转运使,共同奉守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的政令。
福建、山
没有巡盐御史,其它详见《食货志,盐法》中。
盐课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没有固定人数,从七品。
它的下属,吏目一人,从九品,库大使、副使一人。
所管辖,各盐仓大使、副使,各场、各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都只有一人。
提举司共七个:为四川、广东海北、廉州,黑盐井、楚雄,白盐井、姚安,安宁、五井、全理,察罕脑儿。
又有辽东煎盐提举司。
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副提举,正九品。
它的职责全都如同都转运司。
明朝初年,在两淮设置都转运司。
昊元年,在杭州设置两浙都转运司,定都转运使品级为正三品,设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运判,正六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纲官,正九品。
盐场设司令,从七品,司丞,从八品,百夫长,省略记载。
洪武二年,设置长芦、河东二都转运司,及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不久又设置山东、福建二都转运司。
三年,又在陕西察罕脑儿的地方,设置盐课提举司,后来逐渐增加到各地。
建文年间,改广东提举为都转运司。
永乐初年恢复如故。
十四年,初命御史巡盐。
景泰三年,废除长芦、两淮巡盐御史,命令抚、按官兼管。
后来恢复派遣御史,那些没有御史的,由分按察司兼管。
又洪武年间,在四川设置茶盐都转运司,苏重五年设置,设官如同都转运盐使司。
十年废除。
纳溪、白渡二盐马司,洪武五年设置,以常任官为司令,內使为司丞。
十三年废除,不久恢复。
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后来一并革除。
又有顺龙盐马司,也革除。
市舶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徒六品。
它的下属,吏目一人,从九品。
掌管海外各番国朝贡贸易的事务,辨识使者表文符契的真伪,噤绝与外番往来,征缴走私品,平衡
易,防卫进出并且恭敬地接待他们。
昊元年,设置市舶提举司。
洪武三年,废除太仓、黄渡市舶司。
七年,废除福建的泉州、浙江的明州、广东的广州三个市舶司。
永乐元年恢复设置,设官如同洪武初年制度,不久命令內臣提督管理。
嘉靖元年,给事中夏言奏报倭寇之祸起于市舶,于是就革除福建、浙江两个市舶司,祇留下广东市舶司。
茶马司,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
掌管马匹
易的事务。
洪武年间,设置洮州、秦州、河州三个茶马司,设司令、司丞。
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不久废除洮州茶马司,以河州茶马司兼管。
三十年,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
又洪武年间,设置四川永宁茶马司,后来革除,又设置雅州碉门茶马司。
又在广西设置庆速裕民司,洪武七年设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
主管八番溪
的马匹贸易,后来也革除。
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没有固定人数,正六品,推官一人,正-匕品。
它的下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
所辖属见别处。
知府掌管一府的政事,宣扬教化,公平诉讼案件,平均赋税徭役,教育生养百姓。
每三年,考察下属官吏贤能与否,考核业绩的上下等级,禀报行省,上呈吏部。
凡是朝贺、吊祭,比照布政使司,直隶府可以特许直达朝廷。
所育诏令赦书、律例法令、勘合札子到达,恭敬小心收下,下发所属部门实行。
下属部门的政务,都受到府的管束,权衡轻重而下令,大事请示巡抚、巡按、布政使、按察使,商议许可纔能进行。
所有推举贤才、科举试考、管理安排学校、整饬昭明祭祀典礼的事,都要掌管。
至于帐册、军匠、驿传邮递、马牧、盗贼、仓库、河渠、沟防、道路之事,即使有专门的员官,都要总领并且考核。
同知、通判分别掌管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
没有一定的职责,各府所掌管不同,如玺
、延堡同知又兼管民事,其它不能全部记载。
没有固定人数。
边疆府同知有多达六、七人的。
推官主管诉讼,辅助管理簿册。
各府推官,洪武三年开始设置。
经历、照磨、检校收发上下公文,校勘六房卷宗档案。
明朝初年,改各路为府。
洪武六年,分天下的府为三等:
纳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品级从三品;
纳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
纳十万石以下马下府,知府,从四品。
后来都为正四品。
七年,灭去北方府州县官三百零八人。
十三年,选拔园子监生学二十四人为府州县官。
六月,罢除各府照磨。
二十七年恢复设置。
自宣德三年废除
趾布政司,总计天下的府共一百五十九个。
州,知州一人,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没有固定人数,从七品。
一百一十家为一里,州中里敷未満三十,没有属县,裁减同知、判官。
有属县,裁减同知。
它的下属,吏目一人,从九品。
所管辖见他处。
知州掌管一州的政治。
所有的州都祇分两种:属州,直隶州。
属州等同于县,直隶州等同于府,并且官品相同。
同知、判官,都依据本州岛事务繁简,各司其职。
总计天下州共二百三十四个。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
它的下属,典史一人。
所管辖见他处。
知县掌管一县的政务。
所有赋税徭役,每年计算寅际征收,每十年修造黄册一次,按人丁田产有所差别。
赋税有钱粮、布帛和各种货物的税收,徭役有力役、雇役、暂时借用的不固定劳役,都依据气候的好壤,地产的丰富损耗,人力的贫困富裕,调剂而平均分配。
年成歉收就禀告府衙或行省请求减免。
凡是赡养孤老、祭祀神只、选举人才、宣读法令、表彰良善、抚恤穷困贫乏、稽查保甲、严格缉捕、听讼断狱,都要亲自处理,勤勉谨慎从政。
如果山川林泽有特产,可以贡献给家国使用,就按照登记簿册纳贡。
县丞、主簿分别掌管粮马、巡捕的事务。
典史负责收发公文。
如果没有县丞,或没有主簿,则分别兼管县丞、主簿的事务。
县丞、主簿,设置革除不统一。
如果编入户籍的平民达不到二十个里的都裁革。
昊元年,确定县为三等:
纳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为从六品;
纳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为正七品;
纳三万石以下马下县,知县为从七品。
不久,都为正七品。
,所有新任命的郡县官,发给路费。
洪武元年,征召天下贤才任府州县官职,敕命丰厚赏赐,以此勉励他们廉洁奉公聇于贪私,又再三告谕他们。
三十七年,规定府州县条例八条,颁布告示天下,永远遵守。
这时,天下府州县官有廉洁贤能正直的,必定派遣行人奉敕前往慰劳,提升品级赏赐财物。
仁宗、宣宗时期依然如此,英宗、宪宗之后曰渐稀少。
此后更是看重京城员官而轻视地方员官,这种风气就绝迹了。
总计天下的县共一千一百七十一个。
儒学:府,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
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
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
教授、学正、教谕,掌管教诲所管辖的生员,训导辅佐他们。
所有麇膳生员、增广生员,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人,附生学员没有固定人数。
儒学官每月试考生员的学业而奖励他们。
所有学政遵守卧碑所刻条例,都要听从提学宪臣提调,府听从于府,州听从于州,县听从于县。
政绩的好坏要根据乡试中举人数的有无多少来确定。
明朝初年,设置儒学提举司。
洪武二年,诏令天下府州县都设立儒学。
十三年,改各州学正品级为未入
品。
此前是从九品。
二十四年,确定儒学训导位于杂职之上。
三十一年,诏令天下学官改授旁郡州县之官。
正统元年,开始设置提督学校官,又有都司儒学,洪武十七年设置,从辽
开始。
行都司儒学,洪武二十三年设置,从北平开始。
卫{需学,洪武十七年设置,岷瞳,二十三年设置,从左宁等卫开始。
用以教导武臣弟子。
都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
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度如同府。
后来宣慰、安抚等土官,都设置儒学。
巡检司,巡检、副巡检,都为从九品,主管缉捕盗贼,盘查奷琊伪诈之徒。
凡是在京外各府州县关隘渡口等要害处都设立,使他们率领兵士役夫警戒防备不测。
起初,洪武二年,因为广西地理上连接瑶、僮地区,开始在关口险隘要冲之处设巡检司,以便警戒奷人盗贼,后来就增设到各地。
十三年二月,特别赐给敕命训谕,不久改为离职。
驿丞掌管邮递、
送员官的事务。
所有车船、人力马匹、公家提供的粮食、被子
帐,根据使客的品级,仆夫的多少,而恭敬供给接待。
向府或州县领取费用,并登记收支情况。
巡检、驿丞,各府州县的有无多少不同。
税课司,府称司,县称局。
大使一人,从九品,主官税收事务。
所有商人、屠夫、杂市,都有常规税收,按时征税上
于府或县。
凡是民间买卖土地房屋,必须把契约拿去盖印章,纔能够遇户,就征收价钱的百分之三的税。
明代初年,改在京的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来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
仓,大使一人,府从九品,州县没有入
品,副使一人,库大使一人。
州县设。
织染杂造局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州织染局役有入
品。
副使一人。
河泊所官掌管征收鱼税;闸官、坝官,掌管开启关闭闸坝、蓄水怈水。
洪武十五年,确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个。
每年征收税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的,设官三人;干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管验证茶盐销售凭照。
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管运送粮草物资。
洪武九年开始设置。
此前,京城以外大多派卫所戍守军士押送军因,太祖因为这样做妨碍练兵守御,于是命兵部增设各处递运所,以便押运递送。
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视人夫多少,设百夫长统领。
后来汰除副使,革除百夫长。
铁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洪武七年开始设置。
共十三个所,每所设置大使、副使各一人。
起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后来都没有入
品。
医学:府,正科一人,从九品。
州,典科一人。
县,训科一人。
洪武十七年设置,设官职不发给俸禄。
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
州,典术一人。
县,训术一人。
也是洪武十七年设置,设官,不发给俸禄。
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
州僧正司,僧正一人。
县僧会司,僧会一人。
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
州道正司,道正一人。
县道会司,道会一人。
都是洪武十五年设置,设官不发给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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