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白眼狼
阿芬伤感地继续说道:他说的这句话险些把我惊昏了过去,晴空一声炸雷,我感觉世界末曰来临了,天也塌下来了。他对我说,我男朋友在读研期间,已经和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好上了,双飞双宿,就差没有领结婚证了。他之所以去国美攻读金融博士,是因为那个女同学也要去。听了之后,我连死的心都有了。我踉踉跄跄地回到家中,和他大吵了起来。
没想到他极其平静地没做任何辩解,全盘都承认了。我哭着闹着撕扯着他,问他:你既然和你那个女同学好上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
花小芬说到这里,忍不住又呑声饮泣起来,过了好大一会儿,方抬起泪眼来又道:你猜他和我说什么?
我小声问:他和你说的什么?
他说他一直把我当成他老婆来对待,他和他那个女同学只是有共同语言而已。
我接道:我
,你男朋友这是家中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啊。
她极度气愤地‘哼’了一声,继续说道:我问他,你和你女同学有共同语语言,你们谈就是了,怎么聊也不过分,但你为什么要和她上
?这是什么共同语言?这是情人关系。
她说到这里,
口剧烈起伏起来,鼓鼓的*房似乎噴之
出。我心道:什么他的共同语言?简直是裆里的语言,把进
全通,说有共同语言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花小芬平息了一下怒气,继续说道:我质问完了之后,结果,他痛哭
涕地对我说,都是他一时糊涂,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请我原谅他。我又问他,既然你已经意识到自己错了,那你为什么还要和她一起去国美读金融博士?对于这一点,他坚决予以否认,他说这是他导师安排的,只是碰巧和她一块去而已。我气恼之下,当天我就去找了他的导师,他导师告诉我,这的确是他和校方这么安排的。当时这么安排的时候,对我对象和那个女同学之间的关系并不知详情。但我从他导师的眼神中看出,他的导师有一些话没有和我明说。我回来后,坚决要和他去办离婚。但他死活不去,并一再哀求我,请我原谅他。我对他说,让我原谅你可以,但你不能去国美读博士了。他可怜巴巴地对我说,到国美去攻读金融博士,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夙愿,好多人都没有这个难得一遇的机会,让他放弃继续深造,还不如杀自的好。他一再向我保证,到了国美后,和那个女的只保持同学关系,绝不再越雷池一步,请我务必相信他。
说到这里,阿芬突然停止了下来,举起酒杯和我又连喝了几杯酒。在某种时候,酒的确是个好东东,它可以醉麻人的神经,让人处于麻木之中。
我问:阿芬,你就这么放他去国美了?
她吐了口酒气,幽幽而道:我铁定心本想不放他走,但考虑到他去国美攻读博士这个机会的确难得,我不能为了満足自己的这点占有
,就把他的前程给毁了。
我靠,老子听到这里义愤填膺的直
气,不由自主地说道:阿芬,你这么做就不对了,爱情都是自私的,你放他走,不就是等于放狼归山嘛。
老子本想说放虎归山,但想到她那个狗曰的男朋友就气不打一处来,说那狗曰的是只狼也就不错了,还TM的是只白眼狼。那个不仁不义的狼杂碎,连狗杂碎都TM排不上号。
阿芬凄惨地笑了笑,说:爱情虽然是自私的,但他到国美是去读博士,这关乎到他的个人前途,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耽误他。
我怔怔地看着她,心中感慨: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女
!
花小芬叹了一口长气,无奈地说:他到了国美之后,开始的几个月还能经常主动打回电话来,也不时地写信回来,大诉相思之苦。但时间长了,也就是半年之后,电话也不打了,更别说写信了。我知道,他肯定又和那个女的鬼混在一起了。昨晚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旁边有个女人的声音,我问他是不是又和那个女同学在一起了?他竟然我说很无聊,我控制不住怒火就和他争吵了起来。我告诉他,你既然这样不知悔改,我们还是离婚的好,不要这么不死不活地拖着了,这样拖着对谁都不好。结果他还是那句话,怎么闹怎么吵都行,离婚门都没有。当时我就气恼地骂他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混蛋八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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