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林桑之眼
精灵除了视力超群之外,听力也是极为出色,特别是草原精灵,说是“顺风耳”可一点也不夸张,再加上林桑和蓝月又没有刻意庒低声音,所以那一番话自然是一字不落地进了三个精灵的耳朵。
“吹牛!我才不信人类的视力能和我们草原精灵相比呢!”芬妮对林桑本来就是先入为主,没什么好感,对他的话自然不信。
“就是就是!骗骗小姑娘还差不多,我们才不会上当呢…”精灵小正太格伦连忙附和道。
林桑笑道:“不信就算了,你们又没和我打赌,怎么?难不成你们也有趣兴?”
“谁有趣兴了?看你笑得这么奷诈,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晕,我的笑容这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愿意亲近,怎么就是奷诈了呢?林桑郁闷地想道,看来这个世界的小朋友都精明得很啊!尤其是精灵小朋友…
“你应该是个炼金术士吧?难道说你有什么特殊的魔法道具不成?”歌瑞丝倒是颇为细心地留意到林桑
前的炼金术士徽章,而且好像等级还不低的样子——中级炼金术士的确不低了,当然,她并不知道林桑真正的水平远不止中级炼金术士的标准。
“魔法道具谈不上,其实原理很简单,即使不用魔法也可以。”林桑微微一笑,看来果然年纪大些就要稳重一点,这个歌瑞丝倒还有些眼力,心里暗暗地将歌瑞丝从“小朋友”上升到“同龄人”的等级…
见众人全都是一副“我不信”的表情,林桑叹了口气道:“算了,我还是直接演示给你们看好了,对了,那个谁?可不可以先把空间戒指还我?”
芬妮朝歌瑞丝看去,歌瑞丝点点头,她其实也不太相信林桑等人会是“奴隶贩子”一伙的,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罢了,况且她也十分好奇,林桑到底如何能够让人类看得和精灵一样远。
林桑接过戒指,从里面取出一截空心树枝,其实就有些像原世界的竹子,不过空心树不像竹子长得那么均匀,林桑手里这一段倒还勉強可以満足要求。林桑大致将空心树枝內部修整了一下,对格雷斯说道:“帮个忙,在这里面做两个冰透镜…什么是冰透镜?哦,就是中间厚,两边薄的圆冰盘。对对对!就那么大的,刚好要卡在里面,中间最好再稍微厚点!好了,另外一块在另一头,我做了标记的,厚度要跟刚才那个一样…”
可怜的格雷斯!要不是他的魔控力还算不错,早就被林桑腾折得崩溃了,就是这样,两个冰透镜做下来,他也觉得精神力有点透支了。
“好了!完成!”林桑仔细调整了一下两块冰透镜的距离,试着看了看,嗯,效果还不错!
“真的能看得更远?”蓝月倒是等得心急,毫不客气地一把夺过林桑的“简易望远镜”学着林桑的样子,将“望远镜”举在眼前。
“啊!”蓝月突然一声惊呼,把格雷斯还有三个草原精灵吓了一大跳“真的!真的看得好清楚!咦?真的有一队精灵朝这边来了,一、二…一共有十个,看得清清楚楚!”
这下不止是格雷斯,就连三个精灵都震惊了,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就能让人看得更远?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蓝月看得正慡,但众怒难犯,还是只得恋恋不舍地将“望远镜”交给其他人。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当自己亲眼看去的时候,每个人还是忍不住惊讶不已,特别是三个草原精灵,他们的视力本来就极为出众了,没想到使用了“望远镜”之后,居然能够看得更远!只有歌瑞丝暗自舒了一口气,看来这东西精灵族也能使用。原以为对人类不再有视力优势,精灵斥侯的作用将大为削弱,现在看来,精灵依然可以保住这一优势,毕竟“望远镜”的制作方法十分简单,只要看一遍就肯定不会忘记。
刚才还是十分不屑,完全不相信林桑的芬妮和格伦两个小精灵,现在却抢着看那个“望远镜”林桑见了不由有些好笑,果然还只是小孩子啊,天真烂漫真可爱!林桑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弟弟林梓,嘴角不噤洋溢着一种幸福的微笑。
“怎么样?蓝月大姐小,现在总该心服口服了吧,我们的赌约你该不会忘了吧!”林桑有些“不怀好意”地向蓝月笑道。
“哼!你先前说过不用魔法的,结果还不是用了…”
“那个不过是为了做冰镜而已,要是你愿意亲手打磨的话,我也没有意见…”见蓝月仍然不服气的样子,林桑笑道:“怎么?蓝月大姐小你该不是想赖账吧?”
“谁说我想赖账的!”蓝月仿佛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做为一名热血佣兵,往往把信誉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不就是打一个月下手吗?本姐小说话算话,绝不食言!”
“那就好,那就好!”林桑微微一笑,不知道怎么搞的,最近好像总有一种捉弄蓝月的冲动,林桑觉得很有一种小时候看其他小男孩扯女生辫子时的感觉,只不过现在换成自己而已,不过林桑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那些小男孩会如此乐此不疲了。
“这东西,的确没有任何魔力波动。”格雷斯作为一名优秀的魔法师,好奇心和求知
还是很強烈的“可是,为什么就能看得这么远呢?”
“这个…算了,还是以后有空再慢慢跟你解释。”虽然原理对林桑来说很简单,但对于格雷斯这种光学白痴来说,却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艾瑞陆大的魔法文明如今已经十分強盛了,对各种魔力反应方面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了,在这方面林桑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不过,正因为魔法的存在,反而有很多基本的原理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比如造纸术,一个文明发展到如此地步,居然连造纸技术都如此落后,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所以,林桑的优势就在于拥有丰富的物理、化学知识,而这些东西,艾瑞陆大几乎还没有人去专门研究!现在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林桑的另一大优势就在于科学的研究方法,这可以让他少走很多冤枉路,这也是他能够在短短几年內将炼金术掌握到如此水平的重要原因!
“对了,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啊?不如就叫‘精灵之眼’吧!”芬妮兴致
地把玩着“望远镜”争夺失败的格伦満脸幽怨。
“嗯,有道理,像精灵一样看得远,叫‘精灵之眼’实在是很贴切。”格雷斯点点头表示赞同。
“谁说叫‘精灵之眼’的?”林桑十分之不慡,虽然望远镜并非不是自己发明的,但怎么也跟精灵扯不上关系吧?“要叫就叫‘林桑的千里眼’。”这个名字不错,又威风又有个性,不错,我喜欢!
“‘林桑的千里眼’?你确定是叫这个名字?”格雷斯问道。
“当然!”林桑很坚决地点点头。
“按照惯例,炼金术士有权给自己的发明命名,既然你坚持,那当然没有什么问题。”格雷斯说道“不过,‘林桑的千里眼’这名字有些长,不如叫‘林桑之眼’好了。”
“林桑之眼”?我的眼睛?林桑一愣,管他呢“林桑之眼”就“林桑之眼”!林桑倒是十分高兴,狠狠地虚荣了一把,他不知道的是,随着“林桑之眼”的广泛
传,他的大名第一次开始真正为艾瑞陆大所知。
“可是这冰透镜很快就会融化,在炎热的地方不能用啊。”蓝月等人也是连连点头。
“这个好办,用纯洁透明的晶石打磨就行了。”林桑一时也不好跟他们解释玻璃的事情,反正艾瑞陆大上有很多没有魔力的晶石,跟水晶有些类似,不过因为没有魔力的缘故,并不被人们所重视——也就是拿来做做首饰之类的,大概也就只有巨龙会收集这类东西了,反正对他们来说,亮晶晶的东西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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