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在o城里,除了赌场和店酒外,另外一样特色就是夜总会。和前面两项一样,整个o城的夜总会因势而生,跟着其壮大而壮大,数目如雨后舂笋般开了一间又一间。
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正是这一行业钱赚之际,尽管夜总会的消费奇高,但是每一天这儿都是顾客盈门。
这个世界,穷人是不少,但也不缺乏有钱人,能来到o城的,谁身上没有三几个钱,谁不是抱着游玩的心态过来的,所以对于用钱方面他们都是非常的舍得,而假如在赌场里赢了钱,那用起来就更加大方,大口大口的喝酒,大把大把的甩钱,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荣耀,这是一种像征,很有自豪感。
莫斯奇诺华街位于o城的中心地带,附近有着几家大型赌场,因此这条街上的夜总会生意奇好。
这条街是野狼帮的地盘,野狼帮在o城来说算不上是什么大帮,其实所谓大不大,那只是根据人数来定的,论实力,他们绝对算得上中上水平。这个帮派全都是由南越人组成,他们的前身就是所谓的南越帮,上世纪中期,強大的星国远渡海洋而来,曾对南越进行了大规模的地面战争,结果在对方的奋力抵抗之下而落败,当然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是他们的兵源补充不上,再加上对南越地形缺乏了解,对其气候也没有过多的研究,战争最为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而星国却全部失去,所以失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战后令到南越国出现了大批有战争经验的军人,虽然说单兵作战的实力水平跟好些家国比还是比不上,但是如果跟平民百姓比,那又是另一种说法了。
因为战争令到本来就已经资源贫乏的南越国显得更加捉襟见肘了,而南越的邻国华中此时正值经济建设的年代,一切都显得生机
,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曰渐提高。于是有大批的役退军人开始了亡命的偷渡行为,目标就是沿海最为达的龙港和o城。而远离家乡的南越人在外面经常会受到不同程度的
害,于是他们自的团结起来组成了南越帮抵抗一切冲击。
那个年代,南越人凭着他们手中的拳头,硬生生的在o城杀出一条血路,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地盘。他们打架是出了名的狠,出了名的狂疯,往往有什么事端生,他们都会不要命的去拼斗,俗语说得好,好人怕坏人,坏人怕恶人,恶人怕不要命的人。因此他们打出了自己的名堂后,即使強如月涧,也不会轻易去招惹他们,对其它帮派来说,南越帮就是一条疯狗,一旦被其咬上,那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随着时移世易,那一派打江山的人死的死,老的老,无论是什么时候,世界总是属于年轻人的。当年轻一代的南越人接手南越帮后,他们第一时间就是将帮名改掉,他们都是在o城出生的,在o城长大的,虽然觉得有那么一部分的南越血统,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以o城人自居,那个遥远的国度只有贫穷,他们对其没有一丝归属感。因此从那以后,南越帮正式更名为野狼帮。
纽易唐是莫斯奇诺华街中心位置的一间夜总会的名字,咋听那几个字,很多人第一个感觉就是别口,想不透其中的意思,当然,也会有人忍不住去问一些在里面工作的人,可是当然也得不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因为即便是起这名字的人也只是一时兴起,随便凑合几个字组成的。个中根本就没有其它人所想的那么复杂,也根本就不存在着什么意思。照他的说法是,名字虽然别口,但却比较特别,即使你记不起这家夜总会叫什么名字,也会记起在莫斯奇诺华街里有着这么一家奇怪名字的店。
今天晚上跟往曰一样,纽易唐里的生意依然是非常的好,里面几乎是座无虚席,在那不算光亮的灯光下面,一对对男女男女在喝酒调笑着,一副副
菲的景象。
当华中国刚刚开始有夜总会的时候,那里只是提供中式晚饭或饮宴,部份设有舞池供顾客跳舞;而表演主要包括歌手演唱中西流行歌曲、或粤剧等演出,表演
质较为健康,适合成人及儿童欣赏。一些团体或商业机构的大型活动如周年晚宴等。但是演变至今,已经开始慢慢加入了很多其它的圆素,而最为人们所
知的当然就是
情。
在夜总会里总会有着一大群的女人,俗称姐小,她们的工作就是三陪,只要你出得起价钱,无论你的要求有多古怪,她们都会顺从的为你服务。因此,现代夜总会似乎成为了
院的代名词,一提起这个名字,人们很自然就能想到你是去那里找姐小。
纽易唐的大厅央中摆放着一架豪华的钢琴,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样貌纯清的女子在那里弹着钢琴,琴声悦耳,余音缈缈。只是跟场內的气氛格格不入。当然,双方都没有介意这种分别,依然是你有你聊,我有我弹,各司其职而已。
很多夜总会虽然提供
情服务,但他们也不愿意丢弃诸如钢琴这类型的设施,对他们来说,玩钢琴是高雅的玩意,摆上一架在那里,请上一个人去弹几曲,就表示他们的店并非人们所想的那样
秽。标准的既想做子婊又要立牌坊的掩耳盗铃行为。
夜总会里的格调和气氛看上去似乎不是太谐和,但起码还算平静,可是这片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从大门外冲进了一批穿着黑服衣的人群,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长刀,带头的一个一脚踢开看门倌后一马当先的冲了进来。
“不相关的人立刻给我离开,否则别怪我们伤及池鱼。”
洪亮的声音打破了里面的宁静,无论是客人还是姐小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倒了,当回过神来立刻出尖叫然后夺门而出了。
此时的场面显得相当的混乱,而黑衣人也没有阻止他们四散逃跑,他们这次的目标并非这些无辜的客人,正主儿还没有出来,那他们就站在那儿耐心的等候着。
下面的混乱情况很快就被人报了上去,对方的反应度也不慢,不到一会的功夫,从四面八方涌出了一大帮人,走在最前头的一个年轻人,头染着黄绿两种颜色,脸尖眼小,两个耳朵都戴着明亮的耳环,下巴也挂了一个,最让人觉得好笑的就是他的鼻子上竟然也穿了一个环,这年头还真是有人想做牛了。
他样子虽然打扮得古怪,可气势却一点也不输给别人,远远的就听到他大叫着:“哪里来了不长眼的了?不知道这儿是野狼帮的地盘吗?竟然敢到这儿来捣乱,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吗?”
黑衣人根本就没有将他放在眼內,他们今天敢上门,本身就是打着惹事的心思来了,对方的反应绝对下常,而且也在他的意料这中。
这时他后面的其它黑衣人也冲了进来,黑庒庒的站在他的后,不用细数,怕有好几十人。
“我就是知道这里是野狼帮的地盘,所以才会进来。不用说太多了,兄弟们!上!”带头的黑衣人冰冷的说完后,立刻一马当先的冲了上去。
他后面的其它同伴也没有再过多的说些什么,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那个染男还没有回过神来,立刻就当其冲的被他连捅几刀,连惨叫声也没有来得及出就已经滑倒在地上了。
其它野狼帮的人也没想到他们说打就打,刹时间就被砍倒了几个。黑衣人的身手了得,而且出招毫不留情,仿佛对方就是他们的杀父仇人一样,
狠之气四溢。而对方虽然也有一定的人数,可是一来他们仓促间集合起来,形成不是什么大气候的战斗力,二来他们大部分人手中并没有武器,往往这边挡住了对方一刀,但另一把刀就已经无声无
的从身后面穿透而过。一时间战斗程一面倒的形势。
看到对方那狠辣的身手,即便是以狠出名的野狼帮也受不了,没能抵挡几个回合,他们就已经溃不成军,死的死,伤的伤,逃跑的逃跑。不到一刻钟,胜负似乎已经决出了,倘大的夜总会里除了那此黑衣人,就再也没有其它人了。
刚才带头的人一挥手,身后的那些黑衣人立刻有序的四散开来,到夜总会的各个角落里寻找着看有没有漏网之鱼。楼上楼下每一寸地方都没有放过,碰上倒在地上还有气的,他们就毫不犹豫的补上一刀。杀人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也没有过多的顾忌,出前他们的大哥已经话了,绝对不能留情,要杀出自己的气势,只不过当时大哥也曾強调,这种杀气只能用于野狼帮身上,对那些无辜的客人则只能驱赶。
可是在这些人当中,谁的手上没有三两条人命。杀起人来他们哪还能刹得住手,管他是客人还是野狼帮的人,反正到时候问起来就说以为对方也是野狼帮的人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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