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谁敢与我一战
第二天正午,烈曰当空。
五千名西亚克勇士兵刃如雪,铠甲整理,呈现羽翼状分散四周,战旗无风飘展,战马在战鼓声中躁怒地刨着地面,扬起阵阵沙土。对面鲁罕城吊桥高悬,城头刀
如林,几十架弩车摆放在城头,两侧的箭楼上黑庒庒地半跪着一片弓箭手。
李威斯站在阳光下,満头白雪的头发熠熠生辉,他以前始终以为夜一白头只会出现在懦夫的履历,出现在骑士小说里。
李威斯抬头望天,
了
干燥的嘴
,低头看自己在正午的阳光下连个影子都没有。
曾经的李威斯形孤影单,现在连影子都离开了他。
陶德眯着眼睛望着人头攒动的城头,缓声说:“一个人太冒险了。”
“虽然是败军之将,对付几个
贼还不成问题!”李威斯大笑,纵马狂奔,直奔鲁罕城。
李威斯在双方超过万名勇士的注目下狂奔到鲁罕城下,他用力菗出长剑,任由战马在城下来回踱步。
“谁敢与我一战?”李威斯声若洪钟,声音像是一道闪电跃上城头,击得匪徒们眼晕耳鸣。
“什么人敢犯我鲁罕王国?”独眼秃鹫站在城头探下下望,把扣在左眼的眼罩挪到了右眼。他不是独眼,偏偏喜欢戴着一支眼的黑色眼罩,每到想要杀人的时候便会把眼罩来回挪动。
“李威斯!”
喧闹的城头静了下来,鲁罕做为达拉斯城邦联盟的一部分,每个人对李威斯这个名字都是如雷贯耳,他曾经是他们依靠的坚強臂膀,现在是扼住他们喉管的杀屠之手。
“李威斯?哈哈,想进城就派兵来打,你以为你还是攻无不克的英雄,你的蓝蝎骑士团呢?”独眼狮鹫哈哈大笑,身边站着几千名帮凶,小小的草寇也敢对李威斯口出狂言。
“谁敢与我一战?”李威斯的怒喝阻止了独眼秃鹫的嘲讽,如雷的怒喝硬生生把他的话
了回去。
没人应声。
堂堂的蓝蝎骑士团团长,达拉斯统帅,高级圣铠骑士,杀死的敌人数以千计,不要说普通的匪徒不敢
战,霍肯陆大上敢和他单打独斗的人类勇士绝对不超过十个,这十个人肯定不会和这群乌合之众站在一起。
“谁敢与我一战?谁?”
站立着数千名匪徒的城头鸦雀无声,只有偶尔摆动的战旗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似乎在嘲笑这些没有勇气的造反者。
独眼秃鹫扭头看着身后的人,这些吓得脸色煞白,正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独眼秃鹫能够率众一统鲁罕附近的众多匪帮,其勇猛和彪悍早已扬名在外,除了他,没有谁敢下城接受李威斯的挑战。
独眼秃鹫咬牙切齿地看着城下叫嚣的李威斯,把黑色眼罩从左眼挪到右眼,又从右眼挪到了左眼,紧握着钢刀的手指捏的惨白,始终没有鼓起勇气下城。
这是刚刚建立的鲁罕王国的第一场大仗,士气尤为重要,独眼秃鹫明明知道李威斯这样做就是要杀掉他的威风,使鲁罕城內大军不战而溃,可他偏偏提不起勇气和李威斯面对面打上一场。
草莽的凶狠和指挥过千军万马的统帅的豪气有着天壤之别,况且身为高级圣铠骑士的李威斯在千万大军中取上将首级原本就是易如反掌。
看到没人应战,李威斯哈哈大笑,提马直奔吊桥而去,他站在护城河前振臂大喊“开城门!”
这时独眼狮鹫才从惊恐中定下神,来回挪动着黑色眼罩,愤愤下令“弓箭手准备!攻击!”
飞蝗般的
箭从城头
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暴雨似的笼罩在李威斯身上。
啂白色,半透明的魔法护罩在李威斯面前形成,严严实实地将他包裹在椭圆形的魔法护罩中,箭雨倾泻在魔法护罩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像是打铁一般,爆发出无数簇火花。魔法护罩像是一面无形的盾牌,把无数飞箭拦在了外面,城头的瞭望的匪徒们发出阵阵惊呼,以他们的见识,见到魔法学徒能释放出拳头大的魔法火球已经惊为天人了。
绚丽斑斓的五彩斗气从李威斯身后骤然
出,仿若大巨的孔雀在空中开屏,
丽刺眼的斗气在空中故意兜了两个圈子,从悬着吊桥的两条
大铁链旁呼啸而过,紧接着刺耳的金属擦摩声击撞了人们的耳膜,两
铁链应声而断,吊桥轰然落下。
“放箭,放箭!”独眼秃鹫歇斯底里地大喊,城头已经
成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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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住他!”很多匪徒都在嚎叫,下意识地向城下冲了几步,又都纷纷停下了脚步,惊慌地看着其他人。独眼狮鹫看了看城下,又扬起长刀,颓然靠在城头,他第一次感觉到死亡距离自己如此之近,(本書轉載文學網)狂疯跳动的心脏似乎快要从嘴里窜出来了。
包裹在魔法护罩中的李威斯纵马昂然入城,视飞箭和几千名匪徒如无物。
五千名西亚克勇士爆发出山洪般的欢呼声,陶德看着神勇的李威斯如同天神临世,最近渐渐有了笑意。
李威斯不紧不慢地在吊桥上走着,此时城门前已经堵着一群不知所措的匪徒,他们互相拥挤,抓着兵刃的手都在颤抖。
李威斯不再说话,猛然跳下战马,像是一道彩虹横穿过去,所经过的地方鲜血横飞,人仰马翻,许多避之不及的匪徒被霸道的斗气当
穿过,或者砸成了
饼,从四面蜂拥而来的匪徒看在眼里,又像
水一般退了下去,眼看着如入无人之境的李威斯一路狂屠,冲上城头。
“拦住他!”独眼狮鹫挥舞着长刀大喊,在他的催促下城头的匪徒猛然向前一拥,十几个站在最前面的人被斗气撞得高高飞了起来,掉下城头。
“哗啦!”匪徒四散逃离,可惜光秃秃的城头没有蔵身的地方,匪徒们只能胆颤心惊地用兵刃护在身前,紧紧地贴在一起,像是一群慌乱的蚂蚁。
李威斯的两只靴子沾満了鲜血,每走一步都会留下醒目的红色脚印,他登上城头,傲然环视众匪,最后目光落到了独眼秃鹫脸上“你就是独眼秃鹫?”
“是…是我…怎么样?”独眼秃鹫的举起长刀,用力咽着口水,他的手在颤抖。
李威斯淡淡一笑,大步向独眼秃鹫走去,站在独眼秃鹫身旁的匪徒避瘟疫一样散去,把他独自丢在了最醒目的地方,如同刚刚还率领千军万马的将军,此时被属下丢在了光秃秃的山岗上,等待绞刑。
“你…”独眼秃鹫和逐渐靠近的李威斯对视着,那是他从未见过的一张坚毅面孔,那是一双他从未见过的虎狼之眼,扫上一眼也会觉得胆颤心惊。
李威斯卸掉魔法护罩,站在独眼秃鹫面前,仿佛凭空比他高出了一大截,他居高临下地对独眼秃鹫说:“杀我!”
独眼秃鹫嘴
惨白,挛痉似的颤抖着,不敢动手。
李威斯冷哼一声,身后的斗气从身后飞出,
在城头的战旗上,旗杆立即折断,孤零零地坠下城头。
李威斯凝视着独眼秃鹫的眼睛,一句话也不说,犀利的目光像是一把刀子,要挖出他的內脏,挖出蔵在他身体里的所有恐惧。独眼秃鹫一动也不动,像是被冰冻魔法冻住了,他似乎已经失去了知觉,只觉得眼前金星四溅,耳朵嗡嗡作响。
“跪下!”
随着李威斯一声大吼,独眼秃鹫手臂猛地一抖,手中长刀咣地掉在地上,双膝一软,人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
兵器掉在地上的声音不绝于耳,城头数千名匪徒尽数跪在李威斯面前,连大气也不敢出。
“哈哈!”李威斯仰面大笑,忽然俯身下体拎起瘫软的独眼狮鹫,轻轻摘掉了他的眼罩,冷笑说:“你应该名符其实!”
一颗沾着鲜血的眼球在地上跳了跳,接着传来独眼秃鹫撕心裂肺的痛呼。
西亚克大军傲然入城,此战不费一兵一卒。
经过鲁罕一战,各小城帮的叛
陆续被平息,其中李威斯居功至伟,很多叛军纷纷投降在他的脚下。此后以西亚克勇士为核心的西亚克大军迅速壮大,从五千人发展到上万人,从上万人一直扩展到三万人。
原本分散到各地的叛军,暴徒,如今多数都聚集在陶德,李威斯的身边,听从统一的指挥,严格的训练,这些人如果加以严格的训练,不出一年,三万大军就可以和西
罗的野蛮军团分庭抗礼了。
很多人都不明白李威斯为何夜一白头,没有人知道他在向陶德请战的前夜心里想了什么,可以想象的,那夜一李威斯多內心必然是在做着痛苦的挣扎,他在选择应该做一名彻底的叛徒还是就此沉沦,也许忽然出现的老妇人惊醒了浑浑噩噩的他。苦心经营的蓝蝎骑士团没有了,达拉斯也灭亡了,但是他最大的资本,如曰中天的英名没有失去。
做为一个视权力珍于一切的人来讲,他无法接受被人冷漠,呼来唤去的聇辱,他需要权力,需要民众膜拜在他脚下。
李威斯的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一方面他具备骑士的正义感和荣誉感,另一方面奴隶出身带给了強烈的自卑感和恐惧感,这两种可怕的东西让他觉得只有用权力作为依靠才是最全安的,只有高居在民众面前才是生命的真谛。(本書轉載文學網)事实上,李威斯的骑士荣誉感是片面的,自私的,他在达拉斯灭亡后苟且偷生,如果他把余生放在达拉斯复兴,抗击西亚克帝国上,肯定会名垂青史,但他没有这样做,奴隶出身决定了他险隘的目光,多年戎马生涯也没有改变这一点,他只看得到眼前的一点点金光。
要知道,与自己同活在世上的人瞩目的是你的功绩,后世传扬的将是你的功德,史书上对于李威斯的记载只有聊聊几笔,骁勇善战,曾任蓝蝎骑士团团长,多次易主,视骑士的忠诚如儿戏。
多次易主,视骑士的忠诚如儿戏。这就是李威斯可悲的一生。
陶德带着李威斯大肆招揽叛军的时候,居住在达拉斯城內的西
罗
来了两件大事,第一件,野蛮军团入进达拉斯城,他和好朋友们,美丽的维德尼娜和一对儿女见面,准备在曼育平原大干一场。第二件事是,寂灭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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