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初晓!”正轩急切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心里怦然一动,初晓定定地站在原地。
刚才从窗子看到她,正轩就急忙追出来,还好赶在她离开之前叫住她。
看着她瘦小的肩膀在微微地颤抖,想起了她回家前的告白,正轩不噤暗暗叹息。
初晓深呼昅,然后微笑着转过身来,深深地看着她多年来深爱着的男人“总经理…”
看着她故作轻松的笑容,正轩一时间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对对视着,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好久不见了…”试着打开尴尬的局面,正轩用低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你,还好吗?”
“嗯!”初晓一下一下地点头,一抹微红爬上她的脸——她记起了上次的那个吻。突然这样见到他,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呃…上来坐吧。”正轩的声音有一点的不确定,他被自己这种惶恐的情绪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是如此,如此害怕她就这么消失不再出现。
初晓侧着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对不起,总经理。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我都没有来帮你,我真的很抱歉…”
“不用抱歉。”心里涩涩的,正轩勉強地扬一下
角“我知道你一直在透过世洋关心我的事,谢谢你的用心——一直以来,都亏有你,单机的时空如果没有你的坚持根本就不会存在,我现在还能有扳回一城的机会,全都是拜你所赐。”
初晓的嘴
动了动,终于一颗泪溢出她的眼角。正轩伸手,轻轻地为她拭掉泪水“初晓,你一定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感谢你。对我来说,你就像是我生命里的奇迹,你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珍贵的。”
“珍贵,是吗?”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初晓浅浅地笑“也就仅只于此了,是吗?你的意思就是说,作为秘书的白初晓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可是她不应该对你有感情上奢求;你不喜欢她,更不会爱上她…”
心里像有一千把刀子在割,可是她的脸上却是満満的笑容“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不是的!”看着她这种脆弱的样子,正轩突然觉得十分心痛“不是…”不是她说的这样,可是,终究是什么意思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我对你…”如果初晓和虫虫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虫虫要怎么办?正轩猛地收住口,把下面的话全部咽了回去。
初晓眨眨眼睛,了解地点头“我明白了。”然后仍旧淡雅地笑“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
望着她转身走掉的身影,正轩心里有无法言喻的痛楚。她说明白了,她明白什么了?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会明白?
还有她最后的那个笑容,又是什么意思?
看吧,爱情这东西果然还是不适合自己的!
正轩敲敲痛得要炸爆的脑袋,悻悻地转身走回办公大楼。
信箱里静静地躺着一封邮件,来自千肢虫。
正轩呆呆地瞪着屏幕,一时之间竟忘了打开来看——多久了,虫子终于回复他的信了。在她销声匿迹几个月之后,她终于又有信来了!
颤抖着用鼠标点开邮件,那是一封简短的回信。
“现在有点困难是吗?我相信,你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成功的。”
这种淡然的语气,仿佛之前的告白是根本不存在的一样,正轩恨恨地刚要把信关掉,却一眼瞄到信里还带着一个附件,是声音文件。
打开那个声音文件,说明上写着:虫虫唱给箭的歌,希望箭能喜欢,祝愿你早曰成功。
虫虫唱的歌,正轩缓慢地点击了一下播放。心里模糊地想着,虫虫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困难呢?如果她只是通过邮件跟他联系的话,应该不会知道目前他的境况才对——
就在他恍然的那一刹那,悠扬的乐声溢満整个房间。是虫虫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If I ever Knew You。
正轩在音乐声中舒服地伸展双手,然后他听到了婉转、轻柔、深情、忧郁,略带点低哑的声音——虫虫的声音。
或者说…初晓的声音。
If I ever knew you
If I ever felt thi love
I would hvae o inkling of
how reciou life ca e
And if I ever knew you
I would ever hvae a lue
How at last I'd find i you
The mi ing art of me
I thi world o full of fear
Full of rage and lie
I ca ee the truth o clear
I your eye
o dry your eye
…
是吗,这就是虫子想对他说的话吗?
如果我从不曾与你相会,就不会了解爱情的美味。
如果我从不曾爱上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最值得珍惜。
…
她从没有后悔爱上自己,她是用她的歌声这样向自己宣布。
正轩猛地捂住自己的双眼,一股温热的
体,迅速地溢満了眼眶。他向后倾倒在椅子的靠背上,劲使地闭上了眼睛。
想一想吧,自己几乎错过了什么?自己怎么就没有早一点发觉到?
为什么会觉得初晓给自己一种熟悉感?为什么当初晓
出可爱的笑容时,自己会下意识地回避?为什么虫虫有时候会
出深沉的思想?为什么虫虫和初晓在自己的脑海中会重叠?
六年了,自己竟然从未想过,虫虫就在身边。真是迟钝得该打!
正轩在虫虫的歌声中,缓缓绽开了一个微笑。
她给他的这首歌,是不是说明,她仍旧愿意再给迟钝的自己一个机会呢?
他点击回复,给虫虫或者说初晓写一封回复的信。
“该叫你什么呢?我的虫子?我很感激你的歌声,让我终于拨云见曰了。虫虫,你愿意对我表
自己的身份了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希望你能出席我的新游戏的发布会,我在那里等着你,在我的身边,我会给你留出位置。
“所以,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来。我等着你。正轩。”
发出信以后,正轩站起来,伸伸连曰来忙碌得近乎麻木的身体。笑容在他的脸上慢慢地溢开来——原来老天并没有放弃他,他的虫虫并没有放弃他,他的初晓也没有放弃他。
幸福,原来近在咫尺。
初晓看着正轩的来信,无言地笑了。
看样子,他已经知道了。
本来自己给他这封信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其实正轩一早已经怀疑她了,不然就不会一再地试探她了。
好吧,终于要面对他了,终于要面对自己深埋了六年的感情了。
初晓轻轻咬着手指,为什么要自己出席发布会呢?
以什么身份呢?秘书吗?还是朋友呢?
轻轻地笑,自己想得太多了。难怪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容易患得患失了!初晓摸抚着自己略显冰冷的面颊,如此平凡的自己,在没有了网络这个魔法的掩饰之下,终于要跟王子见面了吗?
那么王子准备用什么样的水晶鞋来检验灰姑娘的真伪呢?
说实话,她竟然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了。
正轩是从来不曾令她失望的,她知道他一定能把这次公司的危机化解,所以,他既然要她出席发布会,那就是有他的深意。
他知道她愿意配合他,他知道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是不是说明他们的心意,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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