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夜袭
晚上的塔隆沙漠是风的天下。
太阳隐蔵在地平线后,温度稍微下降,灼热的暴风开始肆
,这些由温差产生出来的怪物卖力的吹散沙子表面凝结的水份。
异陆大的人将水由冰变沸的温度定为一百个刻点,每个刻点为一度。太阳初升时沙漠大概有三十八度,下午最高可以到六十五度。现在这个时间温度骤降至十五度,凌晨的时候更为夸张,只有五度。
阿尔丰斯对沙漠非常熟悉。晚上的温度不至于让袋子里的食物发馊,相反,半硬的熏鱼吃起来比刚出炉时更可口。
月之心城方圆五十里全是沙漠,只有灰石堆那里勉強可以称的上石堆两字。距城十五里,步行需要三个魔法时,他听别人说过,这地方以前是座石山。多克和另一个巫王曾经选择在这里决斗,过了几天,有大胆的人过来看情况,山没了,只剩下一堆灰石。
阿尔丰斯此刻正坐在
石堆后边,大半个身子蜷缩在厚厚的
毯里,手指在沙里无聊的旋着圈圈。等待的时间最难熬,这几年的盗窃生涯早已经让他磨练出沉稳的耐心,沙粒带点
糙的擦摩着手指,让他觉得很惬意。长达几天几夜的守候,他早已学会从中找寻乐趣,每粒沙子都可以成为消磨时间的玩具。
月光清辉下的沙漠显得可爱而平静。黄
的地面偶尔会形成一两道小旋风,盘旋过几圈,在沙上留下完整的印记后消逝无踪。阿尔丰斯探出头,石堆周围还是空无一人,报情的可靠与否都不要紧,最重要是过程要好玩。他现在只不过是那只小黄雀,成功与否,并不涉及他的切身利益。
白天窝居在沙下的小动物都会趁晚上的时间出来透气,另一个目的就是找水喝。沙子昅收空气中凝结的水份,只要把上面的沙拨开,再把下面稍微
润的沙含在嘴里,就可以昅收到生命赖以生存的水。
一条沙漠蝰蛇在不远处动扭着身体钻入沙底,它的想法和阿尔丰斯是一致的。不管是人类还是其它任何动物,都喜欢伏击、偷袭这种高成功率的行动,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潜伏下去就成。蝰蛇只
出头部,
动的沙子慢慢将它
在外面的部分掩盖起来形成一个略显突出的小沙包。谁也不会去留意,沙漠中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
远处传来沙沙脚步声和马蹄踏沙的声音。阿尔丰斯将呼昅放缓,隐约可见沙尘飞扬,如一条黄
巨龙往这边汹汹涌来。
他马上将厚毯反转,用事先准备好的几
木
支撑起来。厚毯经过特殊染
处理,外层沙黄
,內层灰白色。外层朝上铺在沙上,就算细看也很难分辨,內层和石堆的颜色一致,在外边看来,支起后的厚毯就像一堆岩石。这种视觉欺骗学自
剑客,他们总有很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方法逃避危险。
阿尔丰斯只在
隙中
出一双眼观察着外面的动静。最先到来的是几十匹马,数量足以和一个大型商队相媲美,他们是反抗军主力——游牧骑兵。骑兵在一里开外分成三拨,两拨左右分散警戒,一拨奔到石堆前停下。
没有任何军队敢在沙漠中正面
战这些骁悍的骑士,游牧民手里的三尺弯刀砍起人头来比切菜还快。武器虽然锋利,但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游牧民漠视死亡的性格,信仰让他们信心坚定——英勇战死会让灵魂升入天国,受到神的庇护。
那个领头的游牧民下巴上一片清碜碜胡子,鼻梁高耸,鼻尖向下倒钩,目光往四周扫视着,如果不是五官和人类的标准相符,说他是那些长翅膀的阿拉柯剌人恐怕也不为过。
厚毯內的空间很窄,稍微挪动身下体都会发出致命的声响,阿尔丰斯连大气都不敢
上一口。
良久,阴沉的嗓音响起:“桑求还没到。就地休息。”
空眶的沙漠偶尔传来几声马嘶,气温逐渐下降,游牧骑兵们用
在头上的白巾将眼睛以下遮盖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十分怪异。
不安突然在阿尔丰斯心中蔓延,这是近乎野兽的本能,有很多次他都是靠这种天生的预感逃过一劫。
游牧民在马上战斗力一
,但在其它方面还远远比不上真正居住在沙漠里的生物。比如说,利用沙
潜行的大耳怪——身高不満四尺,全身覆盖着绿色肤皮的生物。它们是半身人的远房亲戚。绿色肤皮可以减少水份散失,让它们在沙漠中几乎不靠纯水就能维持生命。同时它们也是沙漠中的打
好手,可以毫不费力在十尺深的沙底打出一条两里长的通道。很多商队在休息时经常会遭到它们的伏击而商队的哨探却茫然不觉。
说不定脚下就有上百个大耳怪在埋伏。阿尔丰斯虽然不安,但也只能忍耐,就是现在想跑也没这个可能。游牧民对月之心的市民向来都不会手下留情,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就杀一双。更何况灰石堆已经被游牧骑兵占据,跑得再快也跑不赢马的四条腿。
“呜——”远处嘹亮的号角声响起。本来在石堆附近休息的骑兵快速爬上马背,聚拢在头领四周。
阿尔丰斯的视觉被厚毯遮挡,远处的情况看不太清楚,只能勉強看到那个头领眼中的热炽。“一,二,三,四…”他开始数数。数到二百五十七下时,头领带着身边的几骑催动马匹离开视线范围。
“得手了?”头领阴冷的声音再度传来。
无人回答。
“砰”一件重物被摔落地上。“货呢?”说话的这人声如破钟,难听之极,显然是刚到的那拨人。
一阵悉悉率率的解绳索声响起。
“货没错。呐,约定的另一半酬金。”
“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阿尔丰斯再熟悉不过——钱币互相击撞的声音。
“说句真心话,这笔买卖我们吃了大亏。光凭这副脸蛋就不止这数。”阿尔丰斯认出了这声音,盗贼工会里的银牌盗贼皮尔斯。
皮尔斯从不独干,他手下有一帮人马,平时只接受一百魔法币以上的C+级任务。按照行规,雇主都得通过工会进行结帐,这次反抗军无视这条规则进行
易,那么他们想偷的东西肯定关乎城內的上层人物。
送来的该不会就是克里丝蒂娜本人吧, 阿尔丰斯的心脏扑通扑通
跳起来。绑架要挟?西格玛家族并不存在什么善男信女,他们的报复绝对狂疯而态变。
“好标致的人儿,要不是冲着你沙狼默尔法的面子,今晚我们兄弟就先把她玩了再拿过来…”皮尔斯的婬笑声被一声大响打断,跟着响起马匹惊慌的长嘶。
“屎狗!杂碎!你们这群沙漠的瘪三,想敲我一记闷
?”皮尔斯气急败坏的叫骂起来,对像当然是那些游牧骑兵。
“头领,怎么办?我们被大耳怪伏击!”说话的是游牧骑兵。
“干他娘的,老子把他们的油熬出来当火把。第一、第二队左右包抄迂回,其他人待命。”默尔法果断的下命令。
马蹄声往四面八方散开。
阿尔丰斯忍不住把厚毯揭开个小口,伏身下体慢慢探出头去。
距离石堆几百尺的沙漠
出一个大坑,周围的细沙还在往中间的
中
去,一群大耳怪们正不断从
边爬出来,放眼看去绿油油的一片,在沙漠中很抢眼。
绿色的半身人手执长仅两尺的钉头锤,散沙一样朝游牧骑兵展开集群攻击。其中几十个戴着金光闪闪的头盔、身上包着软皮甲的大耳怪王不停的怪声嚎叫着,指挥手下人冲上去。
一身蓝衣的皮尔斯身旁还有一个石像怪、三个大妖
——大妖
手中的链球可以透掷,也可以
搏,它们的防御能力很低,通常都被北方冰雪陆大的人类当作场战上的炮灰。石像怪是外表类似于灰黑色石头的生物。它们不动时很多人以为是块石像由此而得名,也有人说这是因为他们身上的
块硬坚如石头。这些怪物听的懂人类社会的通用语言,也能说上几句,刚才那个破钟似的声音应该是来自它们——这五个盗贼感觉情况不妙,皮尔斯一马当先,带领着四个手下往月之心城的方向亡命狂奔。
“巴洛斯,带一个兄弟看好货物。”沙狼默尔法手中弯刀虚劈一记“全队突击。冲散这群绿皮崽子。”言罢猛踢马肚,带着身边十几骑正面
向密密麻麻的大耳怪群。
那个叫巴洛斯的骑兵经过麻袋边时,身体飘离马背,单腿勾住马蹬伸手往下一探,快速抄起麻袋横置鞍前,他和另一骑脫离骑兵队伍笔直的朝阿尔丰斯蔵身处奔来。
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把头缩回厚毯內。两匹马已经来到他蔵身的石头旁边。剩下的小
隙刚好可以看到两骑的动作。
其中一个骑兵猛的勒住缰绳,马儿乖乖抬高两条前腿,长撕一声才又重重踏下。“这里全安,巴洛斯,你留下。我去助大伙一把。”说罢也不等同伴回答火速离开。
留守的骑兵冷哼一声,连人带袋往地下一掼,麻袋直接撞在厚毯依托的石头侧边。阿尔丰斯的心脏剧烈搏动几下,天幸,如果再偏这么点点,撞在厚毯上小命就玩完了。
麻袋没有挣扎的迹象,里面的人即使原来清醒着,也给刚才那下撞昏了。
阿尔丰斯曾经远远见过克里丝蒂娜,但每次都是看几眼就走,她身边的人实在太多了,里一层是侍卫,外几层都是想得亲芳泽的少年儿郎。
城里的年轻人无一不想讨克里丝蒂娜的
心,除了阿尔丰斯和盖勒特。盖勒特就不用说了,除了活人和死人,其他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爵士根本就懒得去分辨。阿尔丰斯却感觉她和自己不在同一个层次,很难有共同话题,除了一堆死臭烂臭的招魂魔法书,能看得上眼的就只有她那副身家了,但在这方面阿尔丰斯有自己的想法: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没必要依靠女人,只有不去依赖任何人,才能让自己活的更自由,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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