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西利安岛国
无数的白色尸蛆从尸体的颈口爬出,四散逃逸。不知道魔音生前使用了多少降咒,死亡之后这些诅咒开始对施咒者进行反噬,尸体迅速干瘪下去,转眼就成了一具皮包骨头的干尸。
兰希神情肃穆的看着阿尔丰斯:“幸好你没有留给他说话的时间,要是让他在死前念出复仇降咒,恐怕以后你会很麻烦。”
阿尔丰斯点点头,轻轻说道:“放心,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就算他能开口,也没办法说完足够清晰的言辞。”
他看过的那本魔法书中也记载着降咒术,同属魔法降咒,也可以用魔法进行消除,只是要进行脫咒之约,而且魔法也不能彻底
除诅咒,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规避和救赎。
复仇降咒的实现是靠一种的神秘力量,它不属于魔法系统,更和武技扯不上关系,而是用人死之前遭遇的不平而用怨念所说出的誓言,就算是没有学习过任何魔法、也不具备強壮身体的普通人在被杀害之前也能说出来,只是这类诅咒灵验的机率很少。
将満地的尸体和大锅全部深埋清理之后,韦伯扶起在地上昏
不醒的士兵,六人一起返回码头。
魔音的笛子被奥帕拿走,作为一种纪念,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战斗的时候谁有空去关心这些无聊的问题?
教廷通过世俗的力量先下手为強,可阿尔丰斯对此却无能为力。反击,他向谁反击?赶到瓦迪肯将教皇和他手下一大扎的教廷高层干掉?还是拼命宣布自己本领低微,不可能接受挑战?他和那些可以随意躲蔵的大魔导师不同,坐在军团长的位置上,连离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咬着牙齿被动防守。
碎壳的猜测,魔音动手唯一算得上合理的理由就是他可能想成为这个世界的低阶神,杀死阿尔丰斯只是想向主神证明自己的力量,以求获得封神的资格,或者,他仅仅是需要和強者的战斗中获得胜利的经验,再去挑战存在世界上的某一个低级神祗,以获取对方的神格和神职。无论魔音出于哪一种目的,他都有足够的理由向阿尔丰斯挑战。
在这一招上,教廷做得
狠至极,那一万灾币的悬赏其实一点物质上的意义都没有,拥有大量财富的人不会为了这点钱而眼红,而真正有本事的人也不会在乎这区区十万金币。悬赏只是一个价值信号,只是想表明阿尔丰斯和大魔导师具有持平的能力和地位。教廷高层当然知道很多人极度望渴成为神,就像碎壳说的那样,如果这些人想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就必须通过不断的挑战证实自身价格,阿尔丰斯自然而然的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标靶,找到一个十字军将领比挖出一个隐居的大魔导师更简单。
除非阿尔丰斯真地想放弃手下的队部和这次东征所背负的使命,不然他逃不掉接踵而来的挑战。
不过碎壳倒还希望阿尔丰斯将这些上门的挑战者一一干掉,难得有这么好的对象专门送上来练手,就这么放过真是太可惜了。有弊终会有利,这就是世事变幻无常的结果。
阿尔丰斯头大如斗,好端端的人一心去搞什么封神,就算成为神又怎么样?往下担心会被其他想成神的人杀死,往上又要极力避免被地位更高的神祗看上,以免神力被昅取,而且还要准备随时干掉和自己同阶的神,以获得足以跃升的力量。
成神后的烦恼和人世间的争名夺利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这些一心想成神的人脑袋都有毛病,就像扑向火堆上的飞蛾一样愚蠢,在自己的头上安安稳稳的坐上头把
椅,绝对比争一些终极的虚名更为实在和轻松。
在阿尔丰斯的理解中,入进神识的领域和成神并不是同一概念,成神之后只是生活方式上的改变,其社会构成和习俗并没有太大的偏差。神追求的是更強大的终极
力量,而神识是各种生命形态的升华,然后汇集到一起,被有能力达到这种领悟层次的人消化昅收,入进神识境界的生命追求的则是一种对自身精神反复不息的提纯。
如果神本身就是最高等的物质形态的话,那么神识就是最高精神形态,可有些神,甚至高阶神本身,物质上的強横和精神上的意识并不平衡,他们显然都是由人类中通过封神、靠武力和谋略一步步攀上去的,人类的积习也被他们带入了神祗社会中,难道神的世界就是人类世界的影子?
不,这不合乎常识,应该反过来说,是有神之后才有了人类,所以人类世界才是神的世界一个缩影。如果每一个晶壁就代表一个不同的世界,恐怕神祗们只是将这些晶壁当成试验品,试验着每一种模式的利弊,当晶壁上的生命系统被发现弊大于利时,他们就将试验品全部毁灭,然后再重新创造一个更好的模式,就像种田一样,结不出粮食或者收成不好的品种就得被全部清理掉,换上另一批更有价值的作物。
而无论低阶神、中阶神还是高阶神,都是被用来管理作物的农夫而已…阿尔丰斯被自己的想法吓呆了,可偏偏又很想继续假设下去。这种设想还不是很全面,亲身管理作物的应该只是低阶神,他们才是神祗中真正的农夫,中阶神是管理农夫的领主,而高阶神则是管理各个小领主的大领主,神的阶层就想人类社会像金字塔一样层层顶了上去,端顶是高高在上的神上神——他们的身份就相当于神祗中皇帝。
可就算是神上神,他们又有什么没有突破的目标?那个将自己的意识封闭在舍利里的神秘武僧,他所追寻的又是什么?
阿尔丰斯被这些一连串的疑问涨得脑袋直发晕,他不停的摇着头。或者,现在还不是想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像一只蚂蚁试图推测人类思维一样愚蠢。
两天后,四百艘多明哥商会的船只也加入这个庞大的船队之中,有两百多艘属于大型补给船,船上満载着维持十万人一个多月的口粮,这批粮食是登陆之后的第一批补给。其余有百多艘商船,里面运载着大量的曰用物资,这是准备卖给士兵的,同时这些商船也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将士兵抢来的贵重物品用曰用品换回来,再转送到各处抛售。
怪不得多明哥商会拥有源源不绝的奢侈品供应,各地的战争背后都有着他们的身影,他们才是真正靠战争发家致富的职业商家。
船队穿过撒丁岛和科西嘉岛之间的狭长海峡,一路南下。
奥帕远远看着这支打着多明哥商会旗帜的船队,面带贪婪之
:“我们抢的那两批货物,恐怕他们只需要半个月时间就补充回来,妈的,要是我也有一支船队,保证在回航的路上等着他们,这样才抢得痛快过瘾。”
“看到他们的护航舰队了吗?五六十艘大型战舰,就算停在海面不动,全部撞沉都要撞上两三个魔法时。”兰希指着对面一大片船说道“他们装备的巨型透石机足以在四百码之外砸穿敌船外壳。”
阿尔丰斯不噤有点好笑,要是现在不打仗,奥帕和兰希可能真的拿扫
去做抢劫专用船了,扫
说不定还真的会同意,毕竟海洋才是它的乐园,不管怎么玩都是它地天下。
“副团长,卡尔的船有普通信号过来。”桅杆上负责了望的士兵大声喊了起来,旁边的旗语兵在看着对船的信号,他们将信号分成三个级别,普通级、警戒级和危险级。
“他有什么鸟事?”阿尔丰斯正和布兰克、韦伯一起聊天,仰头问了一句。
“该死的…小偷!我的…白兰地…不见了!哈哈哈哈。”桅杆上的旗语兵刚翻译完后就捧腹狂笑起来。強盗遇上小偷,而且还在海上,倒还真是稀奇古怪。
“告诉卡尔,让他和他的白兰地一起到梦里幽会吧。”阿尔斯忍着笑,让旗语手回了信息过去,这是故意用旗语
,海上的三个月是让他们锻炼出默契的最后时间。
“啊!要是我知道是谁干的,就将他钉到桅杆上晒成
干!啊!”海风中传来卡尔的咆哮,怒火冲天的他没通过旗语直接就喊了出来,海面上飘
着阵阵撕心裂肺的悲惨吼声。
海上的航程很无聊,需要时不时的找一些乐子来提高士兵们的士气,但可以保证的是这个小偷绝不是阿尔丰斯安排的。
“十天后,就得到西利安王国补给,那可是玛菲亚佣兵团的老巢,说不定会停上几天,在那里和教廷的船队汇合。”布兰克指着航海图说着。“除了这两个补给站,我们还得再补给三次才能到达目的地,克里特岛一次,罗德岛一次,最后一站是
浦路斯,然后在阿克镇附近海域登陆,在那里,可能会见到红胡子雇佣的精灵队部。”
“格兰帝国拥有強兽人队部,神圣奥马拥有精灵
手,为什么我们的军队里看不到异族战士?”阿尔丰斯有点想不通奥古斯都既然要制造浩大的声势,为什么不像其他两路队部那样进行全面征召。
“教廷那些人不喜欢看到这些异教徒掺合进来。他们这次下足了工本,出派四千人的队部,其中有一半是由教士组成的唱诗班。”布兰克收起海图,一脸正
的说着。
“唱诗班?这名字还真贴切,除了昑唱和搞大女人的肚皮之外他们还能干些什么?”韦伯也
出了难得的笑容。
根据报情,斯兰姆世界的军队也拥有几支严重缺乏装备的海军,不过只在罗德岛以东海面游戈,历次海战中他们总是落败。这次护航的有六百艘大型战舰,足以让斯兰姆的海军退避三舍。
因为炎热的天气,淡水不能像其它季节一样可以长时间贮存,每隔十天就得进行一次补给更换,最长的一次航行是从西利安到克里特岛的旅途,经过一个月之后才能得到淡水供应。
西利安是教廷支配下的一个王国,这是一个富饶的岛国,盛产柑橘、柠檬和油橄榄。历史上曾被多个家国和民族占领,最著名的就是古奥马帝国,其次就是斯林姆教徒。从一千八百年前开始,几乎強横一时的民族都轮番来到这个岛屿进行驱赶、占领和杀屠,但所有的占领者都没有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园。他们像一群群豪放的酒客,在肆意吃喝后扬长而去,只留下遍地的藉狼。
而在一代代人的血汗和尸体上,这个家国不单消化了略侵而带来的文化差异,还很好的将各种外来文化
合在一起,形成独特的本土文化氛围。
这里的人传统的核心便是家庭观念,年轻人远走他乡,并不疏离家庭。他们认为,家庭成员应该亲密无间,哪怕不住在一起,单
匹马行事的风格在西利安人看来是奇怪而不可思议的,这种观点和绝大部分西方陆大
家国的家庭观念大相径庭。在西方家国,单骑行千里的骑士才会被认为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依赖家庭只会产生孬种和渣滓。
西利安岛国,
人的自然风景与人文风景非常的谐和的融合为一体,
船队停留的地方是位于岛上最东边的港口城市墨西拿,而非王国的首都巴勒莫。
布兰克指着西南方向,向阿尔丰斯说道:“往那个方向航行十来天,就到塔隆沙漠边上的伦特尔港了,想不想回去兜个圈?看得出,你很多时候对这边的生活都不太习惯。”
阿尔丰斯心中一动,不过很快就庒下了回沙漠一趟的打算,身为一个将领,就必须有遵守军队纪律的自觉,他不再是一年前那个可以随意而行的拾荒者了。“刚适应下来就得离开,心里确实有点不舒服。”他只能这样笑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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