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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挑逗
 在方然讲了这句话后,丁逸记得自己也深受感动,当时情不自噤地吻了她。

 想想当时的情景丁逸仍然觉得很是温馨。

 他原本以为今后会和方然在一起,谈上几年恋爱,然后就是谈婚论嫁,过上和很多其他平凡幸福家庭一样的生活。

 但现在似乎生了一些小变故,因为此时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另有一个女人,明显地,这个女人在他心中留给他的印象,要比他第一眼看到方然时方然留给他的印象深得多。

 尽管只和她见了一面,尽管对她并不了解,丁逸却对谢薇印象深刻,非常非常地深刻,通俗地讲,就是灰常灰常地深刻,深刻到丁逸觉得自己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如果放弃方然去追谢薇,丁逸觉得自己分明是对不起方然的。他对谢薇一见钟情,而方然对他丁逸也是一见钟情,站在丁逸的角度,如果他在追到谢薇以后,谢薇背着他爱上了别人,丁逸不说会痛不生,至少也是郁郁寡,他的纯洁心灵必定会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同样的,站在方然的角度,她现在和丁逸在一起,如果丁逸变了心,爱上了谢薇,方然会做何感想?她的幼小心灵一定也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但如果不去追谢薇,丁逸又觉得对不起自己。谢薇是他这二十几年人生经历中,唯一一个真正从心里自肺腑地喜欢的女人,尽管他们只有一面之缘。

 谢薇是他的理想,方然是他的现实,丁逸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挣扎,他觉得自己现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应该做何选择?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通常都要放弃现实。但现实能够说放弃就放弃吗?

 他的心里充満着矛盾。

 “等一下我打电话约一个朋友出来,一起到酒吧去玩。”丁逸正在一边胡思想一边开着车,耳边却传来的是方然的声音。

 “是谁啊?我认识吗?”丁逸开着车,随口问道。

 “是我高中的好朋友,你没有见过。出国留学几年了,最近家里有点事,回来了几天,一直说要见我,我让她今天带了男朋友过来。她叫——”方然说出了一个名字,丁逸也没有太在意,似乎是一个叫什么“兰”的女人。

 “好。”他简单地说。

 车子驶进了丁逸他家所在的小区。门口的警卫还正儿八经地向他们敬了一个礼。

 “他又在看你。”丁逸瞟了一眼方然道。

 这个警卫在每次见到方然时,都情不自噤地向她行注目礼,却对方然身边的丁逸忽略不计,由此可见,他有着正确的取向。

 同样的,丁逸和方然走在大街上,多数的女也是向丁逸行注目礼而对方然忽略不计,所以丁逸由己推人,也就宽宏大量地不和这警卫计较了。

 “看吧看吧。‮女美‬当然引人注目了,就算在大街上遇到我,他不用给我行举手礼也会给我行注目礼的啊。”方然微微一笑道。

 想想她说的话也是实情,但丁逸还是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呵呵,任何人都可以看本‮女美‬,但只许看不许碰,惟一能碰的,就只有你一个人。”方然又笑了。

 “只有你一个人。”方然低声地重复道,很是深情。

 “靠,又情了。”丁逸说道,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还是不由得一热。

 “滚你的吧。”方然又好气又好笑,轻轻打了他一下。

 车子开到了小区后面的别墅区,丁逸就住在靠湖的那栋别墅里。这个小区里面原本没有湖,但开商为了提高小区的环境指数,特意开掘了一个人工湖,并给这个湖盖弥彰地起了个名字:“纯粹、绝对、真正、百分之二百五之天然湖”,也算是煞费苦心。

 到了自家住的别墅门前停下,丁逸从口袋里摸到了大门的遥控钥匙,按了一个键,电动门缓缓地打开了,车子开了进去。

 “你爷爷没在家吗?”方然问道。

 “没有。他去看戏了。”丁逸答道。丁逸的爷爷是一个戏,也是一个票友,闲暇时会和一些同道聚在一起唱唱戏,近期有北方的剧团到本市演出,丁逸的爷爷每天必去。今天也在外面看戏,不到晚上九十点钟是不会回来的。

 “哦,那我就不用到上面和他打招呼了。”方然很讨丁逸的爷爷喜欢,就是因为她嘴巴很甜,很讲礼貌,是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如果他爷爷在家的话,方然必定会上去请个安问声好恭祝一下丁逸的爷爷身体健康。

 丁逸有时候说她虚伪,她也不恼,还是每次必做这个功课。

 “要想做你老婆,必须要哄好你爷爷啊,呵呵。”有一次方然得意忘形,对丁逸说了实话。她不经意间就暴了她的阴谋诡计。

 看来,见爷爷的功课今天是不用做了。

 丁逸将车停在了车库,携方然走出了大门。

 没想到方然的这个高中同学长得也很漂亮。丁逸想,这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因吧。

 但她带来的男孩显然就被丁逸比了下去。虽然相貌还算端正,斯斯文文,戴副眼镜,但却不是那种一眼让人看去就过目不忘的类型。

 方然介绍了他们认识。这女孩叫孙兰,她男朋友叫什么丁逸倒没怎么记住。

 “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是男主角,只是一个跑龙套的,这幕完了说不定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名字记不记得住也没什么关系。”丁逸想。

 孙兰扬手和丁逸打了个招呼。“你好。”

 这女孩的眼神和别的女孩一样。丁逸想。她在看到丁逸时似乎眼神亮了一下,注视了他有几秒钟,过了普通人见面时目光停留的时间。

 靠,方然在旁边,这孙兰的男朋友也在旁边,虽然本帅哥玉树临风,惹人注目,但孙姑娘你也应该收敛一下啊。丁逸心里苦笑了一下。矜持,要注意保持矜持的形象。他在心里告诫着孙兰。

 很多女孩见到她的第一眼时,都是这种表现。但是谢薇没有,她很自然,似乎丁逸给她的印象,和其他普罗大众留给她的印象没什么差别。

 可惜给自己留下最深印象的,最接近丁逸的理想的,目前为止,只有谢薇一个人。

 但谢薇看他的眼神中,却似乎太自然了,自然得有些不自然,不太像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应有的表现,丁逸心里转过了这个念头,却没有深想下去。

 四人进到酒吧里面,酒吧已经爆満了,音乐声很嘈杂。

 还好方然已经提前电话订了一个卡座,要不然以现在的人气,肯定没有了位置。

 丁逸召来侍者,叫了一些酒水、果盘之类的东西,坚持自己付了账。他一向很大方,再加上手里从来就不缺钱,和方然的朋友初次见面,当然不能给人留下小气的印象。

 孙兰和方然很亲密地聊着以前的趣事,又说起自己在国外留学的见闻。

 “你要是也出国就好了,我们在一个学校读书,也不会让我这么寂寞。”孙兰说。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让我出去,他们舍不得。”方然说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会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着说。“那损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丁逸的好感。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孙兰瞄了丁逸一眼,笑着对方然说:“你还能不要这么麻啊?害我起一身的皮疙瘩。”

 两个女人嘎嘎嘎嘎旁若无人地大笑了起来。

 丁逸和孙兰带来的男朋友礼貌地陪着笑了几下。

 他们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着骰子,谁输了谁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风不太顺,老是输,所以愿赌服输地喝了不少酒。孙兰带来的那个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来今天的大趋势是衰。丁逸想,坐在孙兰旁边的这位兄台话也不多,两个男人的劲头完全被这两个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这种气势,这位兄台和孙兰在一起过生活的时候,估计他们最常用的‮势姿‬就是女上势。丁逸忽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这么个/情的问题。

 虽然孙兰和方然赢多输少,喝得不多,但以她们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过对孙兰酒量大小却没有概念。但见她脸生‮晕红‬,美目盼,讲话也大声了许多,想来估计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孙兰那个跑龙套的男友揷不上话,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人最大的任务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来也蛮累的,丁逸想。可见三/陪‮姐小‬讨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现在只是陪两个女人笑笑,就觉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来真是没有当鸭子的潜质。

 酒过了几巡,话也说了很多,都是些没什么营养成份的话题,说完就忘了,当不得真的,所以丁逸菗空又想起了谢薇。

 丁逸正在胡思想着,忽然觉得有一个物体在轻轻地搁到了自己桌下的脚面上。

 丁逸正对面坐着的,正是孙兰。丁逸忽然意识到,这应该是她的脚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脚上。

 显然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并不是无意间碰到的,如果真的是无意碰到的,应该马上缩回去才对,但孙兰的这只脚却庒没有这种表示。

 她在不宣而战,偷偷进犯了丁逸的领地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了。

 丁逸不动声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头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点头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着话。

 但她的脚却偷偷地在桌下见不得光的地方,触到丁逸的腿上,也许由于丁逸的不作为,使得她的动作更加大胆,她的脚轻轻开了丁逸的腿,从他的管中伸了进去,暧昧地在丁逸的小腿处‮擦摩‬着。

 孙兰穿的是一条深牛仔短,她在外的两条修长洁白的‮腿大‬在刚见面时就给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感。

 丁逸要不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虑,恐怕早就大叫了起来:“哇好白好直的‮腿美‬啊”

 因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风度,所以他就没有忘乎所以地叫出来,这说明有时候一个人地位高了,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顾形象,不能随心所地率而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丁逸隐约记得方然脚下穿的是一双出脚趾的凉拖鞋。

 此时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脫了,剩下的一只没有约束的脚丫,脚趾正轻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轻轻地‮逗挑‬着丁逸的肌肤。除了她和丁逸知道这一绝密情况,又有谁会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面,去关注别人桌下有没有两个人的脚正在进行着亲密的接触呢?

 丁逸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地有了反应,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要住。他对自己说,要住我应该是一个在美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惑,所以我要住。

 他的身体的某一部分果然听从了他的指令,骄傲地昂起了头,‮硬坚‬地了起来。

 错,现在是不能住。丁逸觉得自己用错了词。不要住,千万不要住。他又重新给自己下了一个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见过世面的,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一个女人轻轻给你一点小刺你就要昂头向她行注目礼,太丢人了,严重鄙视你。

 丁逸在內心狠狠地训斥着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却不为所动,仍是固执地昂,保持着一个拔的雄伟‮势姿‬。造成他的小弟这样公然违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话,可能也很是矛盾:因为丁逸给的它的指令前后不一致,前面让它“住”,然后又下了个指令说:“不要住”,到底听从丁逸的哪个指令呢?它很难操作啊。

 孙兰仍是若无其事地和他带来的男友说着话,期间还亲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谁都看不出来,桌下,她的脚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体下‬——此处的“‮体下‬”指丁逸最下面的身体,即他的脚,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体下‬,诸位狼请勿误会,谢谢配合,谢谢谢谢——做着亲密的接触。

 “靠,这女人胆子真大,这样‮逗挑‬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兴啊。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橇她好朋友方然的墙角,什么人呐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现在女人怎么都这样了?”

 不管丁逸在心里如何鄙视孙兰,但在实际上,丁逸对她的‮逗挑‬却很是享受。“不过我不是一个很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又习惯性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自己的座右铭,依依不舍地决定把自己的脚挪开先。

 如果自己的脚就此生硬地挪开,似乎太不给这‮女美‬面子了,丁逸多少还要照顾一下孙兰的情绪。不过如果这样给她尽情地摸索,想摸就摸想碰就碰,却显得自己不够矜持,还有,对不起身边的方然,所以丁逸决定要把自己的脚有技巧地离开孙兰的触碰。

 因为方然今晚才跟他说过,所有人都可以看她,但只有丁逸一个人可以碰她,丁逸虽然没有站在对等原则的立场上,也拍着脯表决心说所有人都可以看他但只有方然才能碰他,但是将心比心,自然要以实际行动报答方然的深情。

 虽然这身体的‮逗挑‬让丁逸起了‮理生‬上的反应,但他却不愿意因为这女人而背叛方然。但如果此情此景,是谢薇做出这种举动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丁逸不愧是聪明人,他的脑子转得很快,他站起身来,拉起方然,作兴致状,说道:“走,我们去跳舞吧。”又转头对着孙兰和她男朋友,热情地邀请道:“一起去啊。”

 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脚自然地离开了孙兰的触碰。让他的內心有点小小得意的是,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孙兰的眼神中出了一丝失望的神色,不过转瞬间就恢复了正常。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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