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只能听到风吹过旌旗发出洌洌的声响。对于这种场面,一种自豪、骄傲的感情油然而生。四年前仅仅是伯爵继承人的我,今天将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
得到我的暗示后,多明戈走上前台发言:“尊贵的来宾,亲爱的臣民们,请记住今天这一历史上这一光荣伟大的时刻。我的主公,兰特。萧,将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多明戈来到我面前,恭恭敬敬将代表布雷西亚国主权力的权杖双手托上交给我。然后,他回到前台对着广场大声宣布:“我,布雷西亚第十六任公爵,多明戈。马耐斯,宣布──第十七任布雷西亚公爵就任仪式──正式开始。”
随着多明戈的话音刚落,震耳的欢呼声和嘹亮的号角声直冲云霄。来到布雷西亚后,我对灾民们进行了毫不吝啬的援助,又进行了若干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我相信,那震耳
聋的欢呼声多半是从既得利益者的口中发出的。
战鼓声密集地连续敲响,两侧的乐队举起一人高的长号,发出了低沉却极具威严的号角声。随著号角所组成的军乐和战鼓敲响的节奏,从央中大道远端的一头,一支支军队方阵缓缓向这边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猞猁兵团的重骑兵联队。
一个重骑兵的标准装备是:一匹马(60枚金币);一柄单手重剑(10枚金币);一支长矛(20枚金币);一副头盔(10枚金币);一副连体铠甲(80枚金币)或鳞甲(120枚金币);一面盾牌(20枚金币)。
幸好布雷西亚有着丰富的
铁矿脉,那些
铁矿的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普通铁矿则只能先出铁,再成钢,经过铁匠对其千锤百炼,方能去除杂质。然而耗费了无数的煤炭和铁匠大量的精力之后,炼成的钢材品质也往往不如
铁矿直接冶出来的钢。
如果布雷西亚没有这些
铁矿脉,想要装备一支重骑兵联队,最少需要20万枚金币。加上这支重骑兵联队的装备,已经超过财政大臣阿拉卡对整个猞猁兵团全年预算的30%。在我的干涉下,阿拉卡最终屈服了。可是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万分郁闷的阿拉卡把自己关进办公室里,不肯接见任何下属或是同僚。
将矿场收归国有的时间非常短,铸造场的铁匠们只好曰以继夜地赶工。在公爵就任仪式的前一天,总算将撑门面用的铠甲兵器全都赶制出来了。
重骑兵全身上下都包裹着
钢片所制成鳞甲,这种鳞甲的防御作用仅次于连体铠甲,但它的重量较轻,而灵活
方面远远超过连体铠甲。重骑兵身披这种用铁片层叠缀编而成的鳞甲之后,普通的弓箭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散发金属光泽的
钢鳞甲在阳光的照
下闪闪发光,骑兵们操纵着跨下的战马以整齐一致的步调缓缓前进。这些重骑兵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
在外面的银色头盔,在他们的左
,绘制着象征兵团主力队部的金色猞猁徽章。战马的身上,同样穿戴着黑色铠片缀编而成的战甲。每个重骑兵的左
处,悬着一柄单手重剑。在战马的右侧前方,悬挂著直径约半米的圆形盾牌,盾的正面用红漆绘制着狰狞的猞猁图案。每一位骑士手中全都提著一
三米多长的长矛,长矛的矛尖斜指天空。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每四人排成一排,前后两排之间隔开两个马身,一千人的骑兵大队绵延着有好几百米长。整齐排列著的长矛组成了一片由锐利的矛尖组成的缓缓
淌著的河
。
在猞猁兵团重骑兵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狼牙队部。狼牙队部现在已经扩充到两个大队的编制,但马迪尔仍然总是对会骑马的弓箭手实在太少而遗憾。弓骑兵身着轻质的皮甲,仅仅在前
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弓骑兵身披猩红披风,在秋风的吹拂下,显得英姿飒慡。他们的武器是悬挂在左
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由于弓骑兵装备较少的缘故,他们的阵型排列要比重骑兵紧密一些。两个大队的弓骑兵排列出来的长度还不及重骑兵联队的一半。
跟在狼牙队部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一支剑士联队。剑士是步兵中最高等级的兵种。正规的剑士队部成员,起码是得到剑士协会承认的见习剑士。可惜布雷西亚国小力寡,在这支剑士联队中,拥有见习剑士以上资格的战士不到三分之一。虽然这支剑士联队大多数战士目前都不能熟练运用双剑,不过好在现在只是阅兵典礼罢了,因而剑士联队的每个士兵都配备装点门面的一长一短两只利剑。
剑士联队之后,是另一支足以促使阿拉卡血庒上升的队部…猞猁兵团的重步兵联队。这支重步兵联队的士兵全是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如果没有足够強壮的体格,是无法承受住包裹全身的厚厚铁甲的。连体铠甲是防御作用最好的防具,它总是骑兵头疼。正面冲锋时,如果长矛攻击的方向把握得不正确,那么划出刺耳的响声后,长矛只能在连体铠甲上划出连串的火星,无法真正重创敌人。即使正面刺穿连体铠甲,臂力不大的骑兵也往往会被強大的反震力震伤臂骨或是手腕。
重步兵使用的头盔比重骑兵的头盔简单一些,这种头盔遮住脸颊和鼻梁,
出眼睛和嘴。这种头盔能够抵挡飞矢,也可以在普通的
搏战中起作用。在抵御骑兵的冲锋时,重步兵总是将大部分身体蔵在近一人高的直立盾牌之后,然后将一把近六米长的龙
从盾牌的间隙中伸出去。如果说连体铠甲只是令骑兵头疼,那么近六米长的龙
则是医治骑兵头疼的良药…失去生命后,任何部位都不会再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普通的步兵长矛只有四到五米,而龙
的长度却有将近六米。骑兵矛,通常只有三米。想要拉近这三米的距离,往往只能用生命作为代价。重步兵们以他们习惯的阵型排列着,缓缓通过我的面前。那一支支斜指着开空的
尖,似乎是择人而啮的猛兽利齿。
等到重步兵从我面前走过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出现了。卓索图人对高速飞奔的
恋之深,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原本准备将重骑兵装备送给凯森的,可是他毫不犹豫谢绝了我的好意,因而让多明戈拣了个便大宜。如果不是轻骑兵身着统一的皮甲、护臂、护腿,左腕处还戴着手掌大小的腕盾,普通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来自同一支队部的士兵。他们的兵器千奇百怪,有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还有钉満铁钉的大木
,系着绳子的大铁球。不过內行人却很容易看出他们是同一支队部的成员,在他们的脸上,全都
出一模一样的神情…彪悍无畏。
飞熊兵团轻骑兵联队后面的三支队部,分别是长矛手、剑兵和弓箭手。这些兵种是阿拉卡的最爱,按他的意思,最好是四大兵团全都由这三个兵种组成。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每一个家国的主力兵种。
走到最后面的,是我的亲卫队。我的亲卫队有两个大队,第一大队是清一
的卓索图骑兵,第二大队则可以用千奇百怪来形容。参加阅兵典礼的,是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虽然第一大队同样是卓索图骑兵,可是他们的装备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大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轻质铠甲都是由兰仆打造而成,据兰仆说材料里面加了铬、锰、钛什么的,重量不超过十公斤,其防御效果却只略逊于重步兵的连体铠甲。他们的武器全是清一
黝黑的弯刀,其锋利程度,相当于C-级武器。在他们的左臂,戴着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牌。如果不是兰仆打造了六百套装备就耗费了他6%的能量,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了,我会为全军都装备上这种铠甲。唉,兰仆这段时间制造武器、制造虫
去魔界、加強拉库里的战斗力,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能量。这个大队的亲卫队所散发的气息,除了那种彪悍无畏外,还有一股凶狠的杀气。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可是所有的人对他们的感觉都似乎是面对着千军万马。
等我的亲卫队走过之后,观礼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位贵宾席上的客人惊呼一声。“瞧,你们看天上!”
多明戈的脸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傲慢笑容。这支,便是我交给他的飞翼队部。虽然整个翼身长达十米、宽超过了两米,可是由兰仆制造的轻质材料却使它的净重不超过五百公斤。借助无
钻石为动力,催动画有飞行术的魔法阵后,它可是载起一吨半的重量在蓝天上翱翔。可惜一颗价值达三百枚金币左右的级三无
钻石,只能充当飞翼在战争期间不到三个月的燃料,这种消耗实在太可怕了。如果不是布雷西亚自身出产钻石,别说阿拉卡了,就是我自己也不愿意制作飞翼这种战争工具。不过英格兰尼拥有一个皇家狮鹫大队,而其他队部还拥有或多或少的狮鹫战士。如果与英格兰尼真的爆发生死之战,没有空军太吃力了。况且,飞翼还可以为被围的城提供空中运输…与英格兰尼开战后,我的城市只能接受被围城的命…如果不愿意投降或被攻克的话。
无论是天空还是地面,巨龙骑士的战斗力都是首屈一指的。如果不计巨龙骑士,毫无疑问,地行龙骑士是地面上最強的战士。虽然精通气系魔法的魔法师同样可以飞行,但是魔法师一次只能使用一种魔法,这也就意味着魔法师在飞行的时候,无法进行魔法攻击。这样一来,狮鹫骑士则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在许多爱克斯人的心目中,打败一个狮鹫骑士是他们一生之中为之努力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许多人还为此耗费了一生的心血和精力,但也未必能实现这个令人可在夜一间获得无尚荣耀名誉的梦想。可惜,狮鹫骑士终将会成为历史的沉淀…一对一的情况下,狮鹫骑士绝对无法战胜飞翼。
即使不为飞翼配备魔法师,它自身携带的武器也足以击败狮鹫骑士。每驾飞翼上都配备了五具诸葛弩…传说中东方一位名叫亮。诸葛的智者所设计的武器。这种武器的设计图在东方已经遗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兰仆会有设计图。不过这一点我并不关心,我只知道,一具诸葛弩可以瞬间
出三十六支強有力的箭,狮鹫骑士无法抵挡那漫天的箭雨。诸葛弩唯一的缺点是:将弩中的箭
出去,只需要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可是将它们装填起来,最熟练的弓箭手也需要半分钟。如果狮鹫骑士不计牺牲,在半分钟內连续发起五次以上的冲击,那么飞翼上的战士就只能用长矛与敌人进行搏斗了。可惜诸葛弩的
程比一般的弓箭要短,而且造价过高,不然全军的弓箭手都装备诸葛弩倒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
六十只飞翼分成五队,以它们较慢的速度从远处低空掠过。触发了广场上一
接一
的欢呼声。
“神迹出现,天佑我国!”
“兰特公爵万岁!…”
“布雷西亚万岁!…”
…
与布雷西亚接壤的玛哈亚公国和
维尔公国派来的代表均
出担忧的神色。虽然玛哈亚有法兰西斯做保护国,但是邻**事实力上的強大,还是会令他们产生畏惧之感。
此次专门前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的使者并不多。公布这一消息到现在,只有十天的时间,有些仓促。距离近的一些小公国派了代表前来,有的使者甚至昨天夜晚才到达。至于陆大三大霸者,则一个都没有派代表前来参加。鸠格市虽然有许多家国的常驻大使,但是没有家国元首的确切命令,他们不能以家国的名义向我祝贺,最多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对我祝贺。
一些及时赶来的使者小声的议论着,或者是庆幸自己家国明智地对我的公爵就任仪式进行恭贺,或者是谈论着那些对于小公国而言过于強大的军事实力。
玛哈亚公国的使者首先站起来。“恭喜公爵殿下成为布雷西亚之主。我此次前来,除了恭贺兰特公爵就任国主之外,还带来另一项使命:希望能够与公爵殿下签订两国的和平条约。不知公爵殿下是否同意?”
一旁的
维尔公国使者此时也站起来,对我说道:“我代表
维尔公爵恭喜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国也愿意与贵国签订和平条约。”
在这个世界上,实力决定一切。同是公国,实力的差距也是很大的。玛哈亚的人口只有一百七十万。如果自身弱小而又没有強者的保护,的确很容易遭受強者的略侵。
斯就是悲剧中的一例。
玛哈亚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它与其他家国签订条约的效力并不充分。如果它的宗主国法兰西斯对布雷西亚开战,那么玛哈亚与我国签订的和平条约就会自动失效。不过如果我与英格兰尼正式翻脸之后,法兰西斯即使不站在我这一边,至少也只是看看热闹,绝对不会攻击布雷西亚。
违背条约,将会受到陆大上其他家国的唾弃。也好,和这两个公国签订和约后,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腹背受敌。
我哈哈大笑。“你们的建议我原则上同意。明天,你们与我的首相马迪尔进行细节上的商谈吧。”
维尔公国虽然人口只有一百万,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立独公国。属于亚神族的泰坦巨人,本来应该生活在神界。可是神魔大战之后,极少数泰坦巨人遗留在
维尔公国。他们成年后自动成为
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的強大战斗力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轻易挑衅。事实上,我很希望够与
维尔签订攻守同盟。可惜如果过于心急,往往得不到最好的结果。还是让马迪尔他们慢慢处理此事吧。
这时候,夏默悄悄走到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有人自称是英格兰尼的特使,他带着三百护卫队部出现在鸠格市城外。他要求主公您亲自去
接。对不起,主公。由于我的无能,没有及时发现英格兰尼特使和他的护卫队部。”
“无妨。家国
报情
全安部门才组建,还没有完善也是正常的。三百人化整为零太容易了,这并不是你的错。你去告诉英格兰尼特使,本公爵目前有要事在身,无法亲自出
。你的态度委婉一点,给他们送去三百人的食水和休息的帐篷,要他们在城外先住一晚。”
看着夏默恭敬离去的背影,我
出一丝微笑。
游戏,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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