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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逃命的时候,哪个最重要?是速度还是体力?

 去死,别和我说两者都重要。

 这个问题,或许该分类讨论,短途逃跑的时候,当然是速度最重要,而长途…速度是基础,体力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不过相对来说,恐怕还是体力更重要些。

 现在的我,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如果说是速度,那凭借我21的敏捷,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比起比蒙还是要占不少优势。可是恰恰是最关键的体力我实在太差,只有4点的体质,这让我的体力实在少得可怜。虽然我完全可以使用五行阵法调整5点别的…比如精神到体质上,但这只能让我的生命值上限提高,体力值上限提高。问题是生命值恢复起来好说,喝生命药水就是。补充体力却没有这么方便,除非你有高级厨师专门做的补充体力的东西,不然只能自己慢慢恢复。

 这样一考虑,我干脆调整了5点精神到敏捷上。反正体力不支,不如先跑远点儿,然后休息休息,等比蒙来。

 事实证明,这个方法还是可行的。比蒙的个头实在太大,我即使把它拉开1000米远,也能很清楚地看见它。同时,这家伙的脑子实在简单,只认准了我一个,其它的什么东西都不管不顾的,直冲向我。再加上它的视力也是出奇得好,也不用担心它会把我跟丢了。

 恩,我理解让瞎眼睛的痛苦,可是你也不至于这么契而不舍吧。坐在一个小山坡上看着比蒙卖力地跑过来,我不无烦恼地想着。帮会驻地防守战,一般只要能够把来攻击的怪物全部杀掉,那就算防守成功。如果不行…也就是我们现在这种情况,那就要坚持2个小时而不被怪物们攻破驻地中心的帮会总部也可以。这也就意味着,我得拉这这家伙在外面逛上2个小时才行。

 “唉,为什么你不是个‮女美‬啊,那我会很高兴的被你追的。”看着比蒙越来越近,我拍拍庇股准备再次开始逃命。

 “嘿,兄弟,你坐在这里干什么?怎么不去打怪,而且你说什么‮女美‬,哪里啊?”没想到刚一转头,山坡这头走过来一个玩家,好奇地向我问。

 “哦,我正在被一个家伙狂追,可惜它不是‮女美‬,所以感到可惜啊。”我叹道。

 “嘿,兄弟,看来你很‮心花‬嘛。有女孩子追你就不错了,还非要要求‮女美‬,啧啧,太贪心了些。”那人拍拍我的肩膀责道。

 “那我让给你好了,它虽然不漂亮,但很多人都很喜欢它身上的东西的。”

 “咦?她身上有好东西吗?那更好了,呵呵,兄弟,你既然觉得烦,不如给我引见引见?”那人突然晃了晃“真是,这地面怎么开始震动起来了,难道游戏中也有地震吗?”

 靠,居然还是个鬼兼财

 我指指身后:“喏,就在那里,你想去就去吧。我可要告辞了。”说完向前就跑,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大,代表着比蒙离我越来越近了。

 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居然真地跑上山坡顶上,刚看了一眼,就发出一声尖叫,然后以让我瞠目结舌的速度追了上来。

 “靠,居然是比蒙,你耍我。”那人抱怨道。

 “哈哈,可是你自己愿意的啊。”我瞅瞅他笑道。“再说我看你还是満意它的嘛,不然干吗还跟我在一起。”

 “咦,对啊。”那人停了下来“这家伙是追你的,我跟你一起岂不是自讨苦吃。”说罢换个方向就跑,边跑还边挥手。“兄弟,保重吧。”

 呵呵,这家伙还蛮有意思的。我摇‮头摇‬失笑,继续我的逃命之旅。

 跑了一会儿,我突然尴尬地发现…我迷路了。咳,这可不是开玩笑。《天下》里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会给玩家标明坐标的,一般只是在村落和城市的附近才会这么显示。而现在我在的这种荒郊野外的,却一般没有。刚才只顾着带比蒙跑着玩,因为还要不断地计算着体力来调整自己的速度,结果一时就忘了认路。结果现在跑着跑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来的方向了。

 NND,破比蒙,追着我玩也就算了,还让我迷路。在这个回程卷轴忒贵的游戏里,我可不会学少猪阁下那样随身带着般奢侈,想要回去就这能靠走了。

 回头看一眼比蒙,并冲它比画下中指,再一回身,突然发现前面出现一个大湖。这里青山环绕,绿树成林,地面芳草茵茵的,再加上湖水清澈,映衬着青山绿树的倒影,本是个让人心旷神怡,放松心情的好景地,可是现在由于被比蒙追,我却完全没有这个心情。

 看着怕有上千米宽的大湖,我突然灵机一动。比蒙虽然皮厚,几乎刀不入的,但应该是不会水吧。那么…嘿嘿,想到就做。

 我把盔甲什么的重物全部脫下来扔进戒指,连武器都不带,再看看附近也没别人,干脆把‮服衣‬都脫了下来,只留一件內。幸好现在还是9月出头,游戏里的时间也遵循着现实,所以还算是非常热的时候,再加上天空中烈曰当头,这样也不虞感冒…恩,游戏中也没有感冒这回事就是了。

 转头看看比蒙已经快要接近,我立即扑通一声跳进湖里,拼命向对岸游去。

 比蒙果然是个一筋通到底的蠢笨家伙,见我入了湖,停也不停,跟着就走了进来。我的游泳速度当然比不上在陆地上奔跑的速度,但同时比蒙由于受到水的阻力,速度也快不到哪儿去,加上我们开始拉开的距离,它还是无法追上我。

 拼命游到对岸,我爬上去停也不停,绕着湖转了个圈,又来到起初下去的地方。这个时候,比蒙正走到了湖的正中,这个湖果然够大,同时也够深,结果把这个高高的笨蛋全部都给淹没了。湖面的中心部分,不断地有气泡向外冒,显示着比蒙正在其中行走。

 不过比蒙也不愧为传说中的神兽,一口气居然能够憋那么长的时间,硬是这样在湖底走到了对岸。可是它刚一从水面出脑袋,却发现失去了我的踪迹,直到转过头来,才看见我已经跑了回来。只得怒吼一声,再度钻回水底,向我走过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它钻进水去,我就再绕个大圈,跑到对面来,然后等着它在那一面出现,再次发现我在这面,然后继续潜水。如此反复,这个家伙除了刚冒头观察我的踪迹那几秒钟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在水中度过。

 我说过了,这家伙的智力实在是大大的有问题,所以到了最后明明都已经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了,可仍然不肯多休息下回口气,只要见到我,就是走一条直线从湖底穿行。如此多次,它在湖底的速度也越来越慢,直到…再也没有出现。

 我在这面等了足足快半个小时,这个家伙居然都没了任何的动静,再看看湖中心的水面,也不再像起初般那么翻滚不休,并且连个气泡都不再冒。

 看着这个情形,我心中纳闷,该不会就这么容易被淹死了吧。又多等了十分钟,我决定下湖看看。游到湖中心,潜入水里一看,果然,比蒙已经成一个‮大巨‬的尸体,而且它的身影正在慢慢变淡,看样子快消失了。

 遭了,你的尸体消失了不要紧,可你挂掉后爆出的装备不能也这么消失啊。我瞅准一个在水底扔不断散发光芒的东西拼命潜去。终于,在它即将消失的那一刻,我的手触碰到了它。

 哈哈,比蒙爆出的东西啊,绝对不会差到哪儿去。我迫不及待地就在水底看了起来。

 兽王徽章:佩带者可使用狂暴技能,每曰限三次,每次使用完毕后需间隔5个小时才可再次使用。对兽族有震慑作用。神器一阶。

 狂暴:兽人王族独有技能,可同时提高100%的物理攻击力和防御力,50%的魔法攻击力和防御力,可持续时间3分钟,每次使用完毕后2个小时內物理攻击力和防御力降为本来的一半。

 哇!真是好东西啊,提高100%的物理攻防!虽然只有3分钟,但这3分钟该足够我把敌人干掉了。使用这个技能后,那我可就真是《天下》第一高手了,哈哈…唔…一时太过高兴,忘了这还是在水里,刚一张口,顿时被灌了好几口水。幸好我还够冷静,及时浮了起来。

 “咳咳…”吐了好几口水才缓过劲来。把徽章往…恩?没地方挂,也是,我还没穿‮服衣‬呢。游回岸边,躺了一会儿让自己被晒干,然后才穿好‮服衣‬盔甲,把徽章往‮服衣‬上一别,顿时觉得自己已经真地成为了天下第一高手。

 ‮奋兴‬了一会儿,我这才想起,我仍然处于迷路状态,看着四周毫不熟悉的景物,我心中苦笑。

 该往哪里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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