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爆发性细胞
第二十一章:爆
细胞
当嬴政回到寝室的时候,除了他之外的人没有一个已经回来的。王汉经常在下课之后去打工,基本上很少回到寝室。而包百里这个胖子整天不见踪影,但是却又常常在人们将他彻底忘记的时候冒出来。据说他跟新闻系的师兄混的很
,看样子是准备加入新闻系的行列之中去了。
至于凌克生,就更加没有影子了,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不过,嬴政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回到寝室,而是在校园之中,随便找了一个长凳坐了下来。低着头,看了看周围,接着闭上了眼睛。
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到导致自己癌细胞突然暴走的缘故。毕竟这东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如果不能够好好的控制的话,简直就像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的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
癌细胞这东西,太过于诡异了。
心神沉入细胞之中,熟练的掌握了一下。没错,癌细胞还是没有脫离他的控制,还好。只要癌细胞还没有脫离掌握,变成自由增殖,那么不管是生什么情况终究都还有挽回的余地。
接着,嬴政就观察起那些突然涌入身体之中的力量对这些癌细胞产生的影响了。上一次癌细胞大规模的狂疯增长,是受到了那个噼里啪啦的放电少女的电击影响。细胞受到刺
之下不受控制的飞增殖。
而这一次,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了。增殖的行动已经停止了。这次增殖的度可以说是飞快,几乎是受到电击之时的二十倍,但是持续的时间却很短,不像电击的持续
高增长。这样的增长只生在一瞬间。一瞬间之后,增长停止,嬴政却因此而吓了个面色苍白。
表面上看起来,癌细胞好像也没有什么比较明显的变化。癌细胞还是癌细胞,周围的细胞还是周围的细胞,看起来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当嬴政深入进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些癌细胞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
和一般的细胞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些细胞完全给人一种充盈的错觉。好像是里面装満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这些细胞给嬴政的整体感觉就是充満了
的生机,好像里面充満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元素。
思考了一会儿,嬴政最终决定试探一下这些细胞。从细胞的遗传记忆来看,这些细胞很显然是从癌细胞转化而来的,但是却并不是嬴政身体之中的任何一种细胞,
体型特别大,几乎是单个癌细胞的两倍大小。而且细胞的构造非常的诡异,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圆球形态。在细胞的央中位置,有一个微小的细胞核,大概只有整个细胞千分之一的大小。
和整个庞大的细胞比较起来,这个细胞的內部细胞核未免显得有些太小了一些。而整个细胞除了这个细胞核之外,填充的全部都是那种未名物质的细胞质。就是这些细胞质,给了嬴政充満了生机的感觉。
轻轻的拆除了一个单个的癌细胞,嬴政想着,先用这单个的癌细胞试探一下。
操纵着癌细胞慢慢的接近那种未明细胞,半天也不见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儿,绕着整个细胞转了好几圈,嬴政终于一咬牙,操纵着癌细胞撞了上去。
两颗细胞相撞了,出轻轻的,波的一声响动。
接着,让嬴政惊讶无比的一幕生了。
在癌细胞撞上去的瞬间,那颗独特的新细胞,瞬间破碎了,接着立刻释放出大量的物质,在这些物质的刺
之下,那颗单个的癌细胞就像是疯了一样的增殖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裂分了千百次。最后形成了一个微小的细胞集群。
试着操纵了一下,这颗癌细胞的细胞集群仍然在嬴政的操纵之下。并没有产生其他的变化。
嬴政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些新出现的细胞之中明显是存在着大量的能量,而这些能量的作用就是狂疯的刺
细胞生长。至少可以刺
癌细胞的增长。
只是不知道对于其他的细胞来说,这种特殊的细胞到底有什么作用?
最后,嬴政证明了,这些从癌细胞变化而来的特殊细胞,确实有着狂疯刺
细胞增殖的能力。不管是什么样的细胞,骨细胞、肌细胞、还是其他的细胞。只要昅收了这种特别的细胞所爆出来的能量,都会狂疯快的增殖。
只有脑细胞,嬴政没有
动,谁知到脑细胞
动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将自己变成白痴。
这些能量…接着嬴政又现了一个怪异的地方,被这种能量细胞刺
出来的肌
细胞什么的,似乎寿命非常的短,至少比起正常的细胞来说其寿命要短的很多,但是却可以更大量的放出能量。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充満了炸爆力的细胞。在瞬间炸爆
的散出能量,已达到瞬间增殖的目的。但是这种细胞到底是怎么来的,他的身体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细胞。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忽然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人在叫他的名字,立刻睁开了眼睛,看了过去。
虽然在细胞的世界里面,他的反应会下降很多,但是一但遇到什么事情,身体还是会飞快的给出警报。
“你怎么在这里?”看着来人,嬴政愣了一下,正是那天被自己救了的公孙晓云。同时,公孙晓云的好朋友,那个叫钱多多的胖胖女生,也一脸不満的跟在后面。
“我看到你在这里坐着,所以想要跟你打个招呼。”公孙晓云支支吾吾地说着,虽然这段时间她的心已经静了下来,也知道自己因为别人救了自己就要以身相许的想法多少有些奇怪,但是看到嬴政了,她还是没有办法像是没有看见一样,走上来打了个招呼。“哦。”嬴政点了点头,从长凳上站了起来,迅拔高的身体,让他不得不俯视这个女孩。这个时候,嬴政才注意到公孙晓云今天穿的是校服。原本就非常纯清的一个女孩子,换上了得体的校服之后,别有一种青涩的味道。
虽然嬴政的心中并没有多少琊恶的念想,但是忍不住愣了一下。无他,公孙晓云实在是嬴政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青涩、纯情,又没有受到某个恶心家国的野蛮女友文化的侵染,实在是再好不过的老婆人选。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烧一手好菜,生个大胖小子,老婆儿子热炕头,就再好不过了。
实际上,嬴政虽然和始皇帝同名,但是还是一个很淳朴的男孩子。
“找我有事?”嬴政眉头一挑,信口问道。
“没,啊,不是。”只要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嬴政強壮的犹如古代洪荒巨人一般的身体。公孙晓云的脸颊就忍不住一阵火烧一般的热燥。
“那个,你星期天有时间吗?那件事情我想要谢谢你。”
“不用…”嬴政刚想要拒绝,忽然想到了什么,嘴角扯出了一抹淡然的微笑:“好吧,我正好有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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