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同性恋是罪恶
第一节、同恋是罪恶 同
恋者当中不少人有犯罪感,试图像“戒烟”一样将自己的不良倾向戒掉。一位中年同
恋者在交谈中表
出很深的负罪感和庒抑感,他说:“我懂这事以后,觉得很痛苦,跟任何人都不能表达。书上讲得很隐晦,但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我和导领、同志们都处得很好,但是和他们没法谈。我知道自己不正常。我有时表现出女人的言谈举止,有时能控制,有时下意识
出来。有的同事说,你说话真好听,像小女孩似的,性格温柔
好的。可也有人说,你女里女气的。我听了很自悲…我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张扬的事,我不愿把这种身份暴
出去,我惭愧,有负罪感。很庒抑。现在的年轻人敢爱敢恨,我们这些在正统教育下长大的人却总认为这不是什么好事。自己有批判能力,才感到痛苦,人都有点双重人格了。我和朋友说,我们都有
好的人,唯独这一点和人家不一样。我自觉工作能力、理解能力都不比别人差,但我知道自己在这一点永远不如人家,这将是我终身的遗憾…我觉得是先天的,不怨父母,不是谁教的,不是看书看的,咱这种人就是这种人。人家不是不注意我们,就是厌恶我们。别人不能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我能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有时我幻想有一种办法,打针吃药能改变我。但是治病的人都不是我们这种人,所以不能了解我们。我几次试图像戒烟那样把它戒掉,最终还是失败了。”我们一再向他解释,我们作为调查研究者,同他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但他不愿意相信,说:“我觉得这件事
丑恶的,我的感觉很难表述。虽然你们并不是察警,我也不是罪犯,但就像小偷偷了东西不愿向别人说一样,怕别人看不起。和别人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
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说:“我有负罪感,觉得对不起父母。他们把我养这么大,这事让社会上知道了觉着害臊。”前文曾提到一位同
恋者,他在被别人要求搂着觉睡时这样说:“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当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作鬼”时,就已经表明了自己对这种行为在价值上的否定态度。
据一位调查对象讲,他认识的一些同
恋者,因为怕人看出他们有同
恋倾向,就昼模仿周围的男
,学他们的样子拼命锻炼肌
。变种模仿和掩饰的作法也暗含着对同
恋倾向的否定价值。
部分地出于这种否定价值评价,同
恋者之间有时甚至会互相规劝,特别是年长的同
恋者有时会规对年幼的新入不久的同
恋者不要走上这条路。一位中生学说:“我和XX是八七年冬天认识的,他说这方面的事能收敛就收敛,万一有个闪失不好。”另一位年近半百的同
恋者说:“对年龄太小人应尽量帮助,使他们接近异
,以便一生过得更幸福些。同
恋是受谴责的,不幸的。”
同
恋者对成年人之间同
恋关系没有负罪感,但对同年龄太少的少年打交道有负罪感。一位中年同
恋者这样说:“我对小孩有犯罪感。”京北同
恋者当中
传着X医院一个医生杀自的故事。他喜欢一个男孩子,骗那男孩说是给他治病,结果把那男孩搞了。男孩把发生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医院导领。在导领要找这医生谈话时,他割腕杀自了。一些同
恋者对自己的
倾向感到聇辱,看不惯那些満不在乎的人,觉得他们不知羞聇。一位调查对象说:“听说XX被抓起来以后,跟人耍嘴皮子,大摇大摆又出来了,没有羞辱的感觉。要是我的话,就很害怕这样。”
一位到心理医生那里寻求治疗的青年在问卷上写道:“我总觉得我很危险,可能会有一天去引
别人。如果有一天有人来引
我,我会轻而易举地跟他去。因为我简直要疯了。我很矛盾,內心一直不知所措。我不只一次地问过自己:我怎样办?”他认为自己属于“态变”想纠正又纠正不了,在自己“态变”的
望与承认是正确的社会行为规范之间痛苦地挣扎。虽然他还没有任何行为,但強烈的负罪感已经使他的神经感到难以承受。
另一位男同
恋者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罪大恶极,只是从社会道德上有点说不过去,因此要求矫正。他步入同
恋道路时间不长,经过心理咨询机构的指教,自觉“治疗已见效果”另一位曾试过矫正的同
恋者认为,经过努力,矫正措施并无效果。一位心怀负罪感的调查对象说:“听说有行为疗法可以矫正同
恋,但我不敢去,怕治不好反而张扬出去。我想找大夫,但不相信他们。有一段时间想出国,到同
恋居住区去生活。”
即使是在西方社会中,同
恋倾向在许多人眼中也仍是负面事物,是丑闻。凡于社会长期以来视同
恋为异常,结果同
恋者自身也多有认为自己与常人不同的,认为自己处于边缘状态,是不正常的。在道德观念上,我们的问卷数据分析发现,寻求过治疗的人与不会或不愿寻求治疗的人有着很大的差异。前者大多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幸福,有精神负担,认为自己的行为违反社会道德,是不正常、不符合人的本
的,认为有必要对自己的
倾向加以矫正,而且如果有了可以矫正的方法,他们也愿意加以矫正;后者却基本相反,这些人对同
恋行为的价值观念我们在随后的两节中会详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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