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序
《在国中》
第一部爬行
“我…厌倦了每天的工作和一成不变的生活…因而,参加了等同于共济会的某种组织…认识了鲍
,他曾经是个拳手…但现在,只是一个切除了
丸的可怜男人…我每次都会在他热诚的怀抱中,枕着他肥厚的咪咪,痛哭一场…直到…”
“够了,”我对他大声吼叫着“把那该死的电视关掉!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已经是第六次放这个片子了!我受够了,给我关掉!”
我本以为他会歇斯底里地反对,可惜,他眉头都不皱地走到电视前,关闭了花里唿哨的屏幕,而后静静地退出光碟,说道:“宝贝儿,你记错了,这是第七次,我本以为你会喜欢的。”
“哦,好吧,好吧,第七次,”我被他不冷不热的态度
怒了“是第七次,不过请你记住,你是第十七个!好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你明白吗?给我滚出去,立刻!”
时值2004年11月12曰,在第七次看到《搏击会》这部该死的影片后,我和第十七个男朋友分手了。确切的说,他是第十六个,因为计数的时候,我把“13”给跳过去了。
现在,生活又回到了波澜不惊的平静中。也许老一辈人说得对,我们是“狂疯的一代”可能只有像《搏击会》这样充斥着暴力的影片才能偶尔刺
一下疲倦的感官——还只是在第一次看的时候。
“Yeah,Crazy!(是的,狂疯!)”我最喜欢的字眼——人们都误解了,真正的狂疯往往是孕育在宁静中的一针奋兴剂。
就像…就像在序章中我们看到的那样,赛斯扔下半截香烟,而后踩踏出的雨水,巧妙地打在上面…平和、狂疯,绝妙的一对,难道你不这么认为?
然而,时间,没有人能够控制时间,甚至他也不能——1999年,正是赛斯杀手生涯最“辉煌”的一年。
人的命运,人是不能做主的!有谁能够想象:那个名叫艾莲的国中青年,为了学业来到国美,当年,几乎整个美利坚都为他敞开了大门,最好的学校,顺利的手续理办,随后正式成为了国美公民——是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尽管有些不好理解,而那个改名叫作赛斯。沃勒的年轻人,后来竟然成为了一个冷酷的职业杀手。又过了几年,他似乎失去了记忆,只身前往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做起了开业心理医生。这种鬼扯的事儿,谁会相信?
我,也不例外!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至过去,从我的表姑说起。父亲最小的一个表妹,比我仅仅大了三岁的姑姑——安娜。威廉姆斯,认识她的人都管她叫“安妮’——我的父母除外!
我的父亲,一位派到国中的参赞,他的名字并不重要,对安妮的看法同我正好相反:按照他的说法,安妮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姑娘,她长得不够漂亮,人也傻呼呼的,套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可以勉強叫做“可爱”!你知道的,想要成为一位员官,不管身在哪个家国,或处于什么时代,他总要善于钻营。而我的父亲正好是其中的佼佼者。与人相处的时候,他总是不忘记评判那人的价值,是的,价值!而安妮恰恰是最没价值的人,甚至她到26岁还是一个女处的事实,也刚好能够证实她的外表同样不具备“出人头地”的特质。最令父亲恼火的是,他的这个穷苦愚笨的表妹,竟然会和一个黄种人结婚,并且跑到印第安人聚集地去生活!在这一点上,我的母亲也一反常态地站在父亲的立场上。
可不知怎么搞的,我与这位风评不佳的表姑却相处得很是融洽,虽然由于我不得不经常跟着父亲在国中生活,使我们俩的交往时间少得可怜,可就是谁也不能把我们拆散。得知她嫁人的消息后,我不远万里偷偷跑来为她庆贺。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见到赛斯。沃勒——安妮的丈夫,我的表姑父。那家伙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只是他有某些地方深深昅引了我,好像是——狂疯。
那之后,我第二次见到安妮是在六个月以前。她搬回到城市里,然而搬家的原因,竟然是那男人抛弃了她,一个人跑掉了。
敲门之前,我准备了一肚子安慰的话语,然而
来的却只是安妮平静的面容,她说“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并看到了我早就预言的东西——狂疯: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竟然还能如此镇静?!我知道,一定是他改变了安妮。
安妮领我入进他们的卧室——和新婚时的景象不同,现在这里堆満了纸张,用过的纸张,上面有两种文字——都是些英文和中文记载的东西。
那一天我都说了什么,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的,我只记得临走时候,安妮把其中的两摞文稿交给我“看看吧,也许你会喜欢?”
我会喜欢?算了吧,不入
的作者胡乱的梦呓?可碍于面子,我还是不得不揣起了这些厚重的东西。安妮告诉我,这是结婚一年內,赛斯写出来的故事,都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
你说我该有什么样的感觉,亲身经历?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曾幻想自己成为某个超级英雄,或是假设自己取代了某个当红明星——然而做梦总归是做梦。那就好像你在自家后院里翻土的时候,突然发现有张上古时代的蔵宝地图一样,难道你奢望它会是实真存在的?!
安妮的说法还有一个致命的破绽。要是我没有记错,赛斯诊所开业的时候,他失去了将近十年的记忆,那么他又如何得以将过去的经历写成书稿?这未免过于自说自话了吧?
可是在返程途中,百无聊赖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然看了第一部分稿件。遗憾的是,骗子赛斯先生很显然忘记给它取一个名字,就让我来代劳吧。在这本被我命名为《面具馆》的故事里,我很喜欢那个人黑老头萨姆兰以及他年轻的搭档,还有…杀手先生也
昅引人的。可我不喜欢作者的投影,赛斯。沃勒,看上去太強了,也太假了。我忽然很认真地告诫自己:别傻了,小姑娘,所谓萨姆兰先生,还有那个卡洛斯官警不也都是捏造出来的吗?
我搞不清楚这书稿究竟是出自一个十足的疯子还是一个蹩脚的三
作家之手,反正,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把它搁下了。
时值2004年11月12曰,我和第十七个男友分手之际,空虚再次攫住了整个人。同时,我又一次要跟随父亲来到他工作的地方:国中。我就把第二本稿件翻找出来,作为我旅行中排解无聊情绪的读物。
在馆使住下后,一位好友——杨克。拉尔夫官警给我打来了电话,抱怨我在离开国美前为什么不去找他。我一边回想他的模样,一边用“都是父亲的安排”来搪
。杨克瘦瘦高高,淡
的瞳仁从没呈现过神采,他的表情也总是木讷呆滞的——也许这是他脖子过长的缘故——人们不是总说“脖子长的动物,反应比较迟钝”么——比如长颈鹿?杨克正是这样,用我的话来形容,他长得活像一只鸬鹚!
在电话的末了,我跟他提及那位“神奇”的表姑父以及他的著作,不料杨克的口气越来越凝重,他告诉我,赛斯。沃勒是实真存在的。
“对,没错,他当然是存在的!”我満不在乎地哼哼着“要不然你以为我的表姑嫁给谁了?”
“不,不,”他说“我的意思是,他留下的资料也可能是实真的!我曾两次和赛斯打过交道!都是和犯罪案件有关!”
“难道…”
“我是说,他可能真的作过杀手,有时候也会帮助警方办案,总之是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另外,他书里提到的乔纳森将军,我也认识。”
…
这怎么可能?难道后院里的蔵宝图变成了实真的?我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由于自己已身在国中,手边又恰好又第二部书稿,我便打算按照上面的內容一探究竟。这部故事的背景正是国中,同样也没有命名,我把它叫做“在国中”难道这上面记载的发生于1999年的案子也是事实…
顺便说一句,我的名字是妮可尔。威廉姆斯,中文名字叫艾薇…
——妮可尔。威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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