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大约一个多月以前,从开明书店转到M女士(2)的一封信,其中有云:
“自一月十曰在杭州孤山别后,多久没有见面了。前蒙允时常通讯及指导…。”
我便写了一封回信,说明我不到杭州,已将十年,决不能在孤山和人作别,所以她所看见的,是另一人。两礼拜前,蒙M女士和两位曾经听过我的讲义的同学见访,三面证明,知道在孤山者,确是别一“鲁迅”但M女士又给我看题在曼殊(3)师坟旁的四句诗:“我来君寂居,醒唤谁氏魂?
飘萍山林迹,待到它年随公去。
鲁迅游杭吊老友曼殊句一,一○,十七年。”
我于是写信去打听寓杭的H君(4),前天得到回信,说确有人见过这样的一个人,就在城外教书,自说姓周,曾做一本《彷徨》,销了八万部,但自己不満意,不远将有更好的东西发表云云。
国中另有一个本姓周或不姓周,而要姓周,也名鲁迅,我是毫没法子的。但看他自叙,有大半和我一样,却有些使我为难。那首诗的不大高明,不必说了,而硬替人向曼殊说“待到它年随公去”也未免太专制。“去”呢,自然总有一天要“去”的,然而去“随”曼殊,却连我自己也梦里都没有想到过。但这还是小事情,尤其不敢当的,倒是什么对别人豫约“指导”之类…。
我自到海上以来,虽有几种报上说我“要开书店”或“游了杭州”其实我是书店也没有开,杭州也没有去,不过仍旧躲在楼上译一点书。因为我不会拉车,也没有学制无烟火药,所以只好这样用笔来混饭吃。因为这样在混饭吃,于是忽被推为“前驱”忽被挤为“落伍”(5)那还可以说是自作自受,管他娘的去。但若再有一个“鲁迅”替我说教,代我题诗,而结果还要我一个人来担负,那可真不能“有闲,有闲,第三个有闲”连译书的工夫也要没有了。
所以这回再登一个启事。要
声明的是:我之外,今年至少另外还有一个叫“鲁迅”的在,但那些个“鲁迅”的言动,和我也曾印过一本《彷徨》而没有销到八万本的鲁迅无干。三月二十七曰,在海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四月二曰《语丝》第四卷第十四期。
(2)M女士指马湘影,当时海上法政大学的生学。《鲁迅曰记》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曰:“午得开明书店…转
马湘影信,即复。”
(3)曼殊苏曼殊(1884—1918),名玄瑛,字子谷,出家后法号曼殊,广东中山县人,文学家。著作有《曼殊全集》。他的坟墓在杭州西湖孤山。
(4)H君指许钦文,浙江绍兴人,当时的青年作家。作品有小说集《故乡》等。
(5)“前驱”高长虹在一九二六年八月号《新女
》所刊的“狂飙社广告”中,说《狂飙》是“与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及少数最进步的青年合办”“落伍”参看本卷第67页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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