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会议室里有一张椭园形会议桌,几个人已经坐在会议桌的两边,左边,分别是省纪省高检的检察长薛有天、委副记书梅尚玲、副检察长乐朝闻、洪逸斌。右边的第一个,是彭清源,紧挨着彭清源的是市委纪
记书李福同、市检的检察长吴建新、副检察长邵东风。这是临时会议,没有人排位,但大家的位置,竟然丝毫不错。
赵德良坐下来,唐舟立即将他的茶杯端过来,并且将笔记本摊在他的面前,然后坐在一边做记录。赵德良,临时把大家召到这里来碰个头,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情况。省委纪和省检察院的同志,可能还不知道,怎么样?雍州市里的同志,是不是先介绍一下?
李福同了身边的彭清源。彭清源,福同同志,你比较了解,你来介绍吧。
李福同摊开面前的笔记本,,那好,由我来向各位导领汇报一下。今天下午到晚,市委纪执行了四宗逮捕…
他的话音未落,在座诸位便开始声议论起来。这些人都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他们很清楚执法程序。委纪是
的纪律检查部门,只负责
纪案件的督查。逮捕属于司法行为,根本不在委纪的职权范围之內。委纪只是在查明双规对象犯罪事实之后,才会将案件移
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委纪在一定范围內予以配合。
赵德良轻轻咳嗽一声,会场顿时静下来。李福同继续他的介绍,被执行人分别叫陆敏、陆澄、张云峰、陶向
。陆敏和张云峰分别是本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兆元房地产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陆敏还是省电视台乐娱频道总监黎兆平的
子。陆澄是陆敏的长兄,陶向
是省电视台职工,黎兆平的司机。执行人是市委纪,签证人是市委纪副记书龙晓鹏。这四宗逮捕分两批进行,先逮捕的是张云峰和陶向
,时间在今天下午三点前后。第一批两宗逮捕执行后,龙晓鹏要求执行第二批,这时,执行人中的一名科长对逮捕程序心存疑虑,打电话向审批部门查询,市检察院的审批处室才知道此事,并且证实,这四宗逮捕,并未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我们因此怀疑存在程序问题。
赵德良问,你们怀疑?为什么是怀疑?
李福同,我们之所以是怀疑而不是确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件事今天才发生,相关的调查,还来不及。第二,有关逮捕的程序比较复杂,我们一时很难判断有关程序,是否存在问题。
赵德良,到底怎么个复杂法?你们谁。
雍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建新,我简单地一逮捕的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逮捕需要经过立案、侦查、确证、报捕、审批、签证、执行这样一个过程。也就是,一宗逮捕的执行,最初需要有关部门立案然后侦查,取得确凿证据之后,再由办案部门报捕,也就是申请逮捕。申请文件以及相关案卷,必须一并递交给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有专门机构对案件进行复核、审理之后,决定批捕还是不批。个别特殊的案件,必须由检委会讨论决定是否逮捕。某些特殊的案件,检察院或者法院,也可以自行报捕和批捕。法院有执行权,但检察院没有。检察院报捕和批捕案件的执行,必须
由安公机关。安公机关接到逮捕文件后,由县级以安公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然后由执行机关执行。这是最初的程序,后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这一套程序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后来家国加大了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院将侦查机构单列成立了反贪局以后,矛盾就更加突出。比如反贪局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可能涉及安公局导领,这类案件,如果由反贪局侦办,却需要安公局报捕和执行,就不太现实。还有一些特殊的职务犯罪行为,实际是由
的纪律检查机关侦办,也由
的纪律检查机关报捕,如果再由安公部门执行,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鉴于这类客观事实,报捕和执行两项权力,下放到了检察院的反贪局。具体到今天的四宗逮捕,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取得同级检察机关的审批手续。但是,目前还难以确定,逮捕程序不合法。
赵德良,为什么不能确定?
吴建新,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来,显然是不合法的。这也是我们怀疑程序有问题的原因。不过,因为案件涉及到黎兆平双规案,情况比较特殊,所以,我们无法排除其他可能。
赵德良问,情况特殊在哪里?
李福同,特殊在这不是一起市委纪的案子,而是一起级
办的案子。
赵德良再问,级
办是怎么回事?
李福同解释,双规案,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案件。实际,它的侦办程序,并不是按照刑事案来进行的,而是按
纪案来进行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双规案极其特殊。检察院和安公局,都属于府政机构,无权执行
纪案,有权执行
纪的,只能是
的纪律检查部门,也就是各级委纪。这也就是,执行双规案,必须是
的纪律检查机关,而不是检察院。检察院的反贪局,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权,但没有双规权。另一方面,反贪案越来越多,
的纪律检查机关人员有限,某些时候,
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将某些案件委托下级纪检机关调查,或者委托反贪局侦查。具体到黎兆平双规案,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市委纪的案子。黎兆平被执行双规后,我们确实了解过情况,龙晓鹏表示,这是面
办的案件。既然是级
办案件,那么,今天的逮捕,就不排除一种可能,同样是级
办。
赵德良,听了半天,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黎兆平案,并不是市委纪要办的案子,而是级
办的案子。那么,你告诉我,所谓级
办,指的是哪个级?
李福同,这种可能
比较多,具体来,有可能是省委纪
办,有可能是中委纪
办。这要具体的授权委托来自哪一级部门。
赵德良,今天,省市两级委纪和检察院的负责人都在这里。你们告诉我,这件案子,是谁
办的?
赵德良见没有人回答,便一个一个地问,先问省委纪的梅尚玲。
梅尚玲,据她所知,省委纪没有立这个案,何况,黎兆平只是一名处级部干,案情也并不复杂,据涉及一笔五万元的汇款。这样的案子,通常会委托反贪局侦办,除非怀疑有其他贪腐行为,否则,可能直接由反贪局审查终结,然后向省委纪报备,不太可能双规。如果情节更轻一些,甚至直接由广电局纪检组查办。
赵德良接着又问省检察院的薛有天检察长,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这个案子。省反贪局的洪逸斌局长,也不知道这一案件。
赵德良此时有些恼火了,但还是努力地克制着自己,问道,那你们告诉我,是否有一种可能,由中委纪或者高检直接委托雍州市委纪侦办?
梅尚玲,如果中委纪要将案子
办,肯定会通过省委纪来完成。如果案子特殊,中委纪可能委托更下一级部门。但这种委托,也不可能是秘密委托的。中委纪委托秘密调查的可能有,那一定是重大案件,比如涉及级别非常高的导领
部干。但这种秘密调查,一旦入进双规程序,就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因此可以肯定,若是中委纪
办的双规案,肯定会理办相应的
办手续,我们不可能不知道。
薛有天也,我打听了一下,黎兆平案的涉案金额是五万。一个涉案金额五万的案件,高检的通常做法,是将相关材料转发下来。这种方式,可以是转
或者转批,而不存在
办的可能。这是其一。其二,高检如果转批案件,也不太可能转给纪检部门,而是会直接转给下级检察机构。
赵德良真有点按捺不住了,用手在面前的桌敲了几下,,那好,你们谁告诉我,你们都没有立案,也没有
办。这个案子,为什么立了?人为什么抓了?
彭清源,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某位导领
办?
在座的好几个人同时,完全有这种可能。
赵德良,既然是某个导领
办,而整个江南省的相关部门,又完全不清楚这件事,那么,就存在一种可能,这是一起私案而不是公案。他再次敲了敲面前的桌子,语气颇有些严厉地,同志们哪,你们好好想一想。如果,这是一起公案,那么,为什么至今没有人敢站出来,案子是自己
办的?如果是一起私案,问题的
质就严重了。我们
和家国的执法机构,竟然会成为某个人的执法机构,这是什么?是**的江南省,还是某个人的江南省?你们都是神圣的执法者,执掌神圣的家国法器。难道,在你们的权力范围之內,竟然真的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你们却一无所知?这件事,让我汗
直竖,寝食难安。次,省委开会,我在会放了一炮。我为什么要放这一炮?因为我觉得我们江南省有些事情就是怪,办事不讲程序,只讲关系讲权力。当时,我建议省委纪和省政法委组织一个联合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內,进行一次执法程序大检查。半个多月过去了,这样一个检查组,竟然组织不起来。既然全省的检查组织不起来,那么,我们能不能针对具体的案件进行检查?你们刚才也都了,具体到我们现在研究的案件,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也可能不存在问题,那么,你们这些执法部门的最高长官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彭清源,我,可以由省检牵头,组织一个调查组,对我们刚才谈到的各种疑问,进行全面调查。
赵德良,省检牵头也可以,但我个人觉得,规格低了。为什么这样?我怀疑这样一起各执法部门都摸不清方向的案件背后,会有极其严重的职务犯罪。我,就由尚玲同志牵头,省市纪检部门以及省市检察部门,都派人参加,组织
干的力量,对这一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尚玲同志,你怎么样?
梅尚玲,我听赵记书的。
赵德良从面前的文件夹中翻出一份文件,拿在手里,,那好,这件事,就这样定了。具体怎么做,由尚玲同志安排。我的意见是,今晚回去后,你们研究具体方案。明天,这个检查组,就要开始工作,并且将详细的工作计划,报到省委。还有一件事,正好你们都在这里,我也一。他举起手里的文件,挥了挥,,我这里有一份文件,是有关雍州新城保安殴打业主事件的调查报告。这个调查报告,是雍州市安公局提出的,抄送的级别很高,我,分别有市政法委记书杨兴民同志,常务副长市邓初华同志,长市温瑞隆同志,市委记书彭清源同志,省政法委记书罗先晖同志,长省陈运达同志,最后还有我的名字。我到各位导领同志,都在面画了圈圈,我也想在面画个圈圈。可是,我提起这支笔,仿佛有千斤重,这个圈圈难画呀。
画了圈圈的人中有彭清源,彭清源显然想解释一下,赵德良伸手制止了他。接着,这件案子,我相信大家即使没有深入了解,也一定听了。几名打人的保安,相片已经登了报纸,像我们的劳模一样大的照片,很风光呀。我不知道你们过那篇报道没有,我是认真仔细地过了。过之后,我有一个疑问,几个被清退的保安,为什么要跑去打那些业主?他们是不是神经不正常?后来,我又仔细了这份文件,这份文件,并没有回答我心中的这个疑问。
彭清源,这件事,我有责任…
赵德良打断了他,,我现在不想知道是谁的责任,我只想知道,我心中的那个疑问,谁替我开解。既然我这个省委记书心中有这个疑问,相信到那篇报道的所有市民,有同样的疑问。他把那份文件往面前的桌一摔,,这个疑问如果不能解决,这个案子,就不能结。我有个建议,这件案子,还是由雍州市安公局主办,你们雍州市检察院,可以派个组提前介入。市安公局的专案组办什么?就办我心中的那个疑问,把那个疑问搞清楚,给全省民人一个信服的答案。那么,检察院的同志办什么?一起起来普通的案件,为什么需要这么多高级部干画圈圈?我怀疑这起案件的背后,有权钱
易,有权力寻租。有没有,你们检察院去找答案。我给你们一个建议,你们组成的这个组,既不需要对安公局负责,也不需要对检察院负责,直接对清源同志负责。有什么问题,直接找清源同志。办案经费如果不够,由清源同志解决。这个工作组,既不要在安公局办公,也不要在检察院办公,如果一时找不到办公地点,你们告诉我,我来替你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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