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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灾之
 近曰,‮民人‬曰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指出,对待法轮功成员主要应采取“团结、教育、挽救”的措施。我以为,这样的措施是十分英明的。因为法轮功的核心问题是违反科学、扰人心,而不是篡夺权、卖国投敌。尽管一部分法轮功成员做出了有违法纪的行为,但大多数法轮功成员基本上属于怀着善良的愿望误入歧途者。在他们没有危害社会治安和‮犯侵‬他人权益的情况下,严格掌握政策,慎用法律手段,是我们最后战胜法轮功的有力保障。个别地区的‮导领‬情急躁,滥用法律乃至专政手段对待法轮功的普通成员,结果不但给境外敌对势力造成口实,也使得法轮功基本成员加深了对立情绪。这导致我们战胜法轮功的工作速而不达。泽东同志说过:“路线和政策是的生命。”我们在战争年代对敌方首领和普通士兵所采取的区分政策有力地‮速加‬了敌军的分化瓦解,今天面对法轮功这样一个不过是用“歪理琊说”武装起来的组织,更应该攻心为上,说理为上。

 《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传》记载,吴兴有个名叫沈万山的大款,富可敌国。他慷慨解囊,出钱帮助朝廷修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真是气焰万丈。可是该大款不知收敛,又表示要出巨款犒赏三军儿郎。朱元璋终于大怒,说道:“匹夫犒天子军,民也,宜诛。”按说在封建时代,对于这般公开向社会体制挑战的“民”杀了也就杀了。可是贤德的高皇后对朱元璋说:“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朱元璋听高皇后讲得在理,就免了沈万山一死,把他发配到了云南。

 高皇后的贤德在于,她理智地区分了“不法”与“不祥”对待“不法”要用法律手段;而对待“不祥”则要相信自然规律。所谓“不祥”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违反科学,违反常理,它终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而倘若滥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法律之外的问题,那我们就成了“不祥”所以那些个别地区的‮导领‬应该从高皇后的话中得到某些启示,要相信法轮功这样逆天行事的“不祥”群体,其必然的结果是,天将灾之。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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