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晕他们是合法的偷猎者
王小二闪出系统空间,看着地上的那滩小湖似的象血,想想这个本来马上就要梗庇的狂疯胖象,却风云突变,反而现在完好如初地在炼妖壶中向着更高级的方向进化,果然是皂滑弄人啊。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好事,是一个比自己想象还好的结局。
王小二一扫之前的愤怒和郁闷,再看一眼西下的夕阳,红光似火,不见悲凉。
但是,有些人,有些事,现在还需处理,比如那些偷猎者。
除恶即是行善。
王小二不自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但面对恶行,他不介意展
一下自己的正义感。
如今就是一个展
的机会。
当然,前提是自己要有这个能力,否则极有可能是自取灭亡。
因为那些人有
。
以王小二现在的能力,面对
这种热武器,还是有多远躲多远的好。
不过,他也没有过分担忧,毕竟偷猎者也是人,总不会看见了同类不分青红皂白就开
吧?
只要有一息——不,只要半息,甚至半息的时间都不到,他就可以在一念之间逃离,那时对方即便引爆核武器也无所畏惧。
为了全安起见,他还是扣上了两颗铁珠子,稍有不对,便是先下手为強。
还真别说,王小二离开之前狂疯胖象倒地的地方没多远,还真就遇上了一黑一白的两个家伙:白人三十上下,戴着顶绿色的牛仔帽,鼻子很高,瞧着颇有些气质,阴郁地端着一把大口径的猎
;人黑四十多岁,卷发,鼻孔很大,嘴
很厚,神情有些紧张,手里却执着一把长矛。
不用说,这白人肯定是偷猎者之一,人黑则为本地向导。
至于他们的神情,王小二也不难理解,被六头狂疯的大象冲击,再有两个绝顶高手的追击,谁的心情能好得了?
咦,徐庶和朱富怎么还没回来?
这些渣渣,追上了就打残,追不到就算了嘛。
坏人如野草,舂风吹又生,一时半会的哪能打杀得玩?
白人和人黑看见王小二在这里也极为意外,不过并没有惊慌,或许他们并没有遇上徐庶和朱富,否则说不定他们的长
和长矛已经指向王小二了。
“这盆泥屎?”
白人虽然神情高傲,但也颇为好奇这个公园深处居然能看到一个黄种人,所以试着问道。
这也难怪,之前大象们在喝水玩耍的时候,七堵
山完全挡住了坐在地上的王小二,及坐在稍远一点的徐庶和朱富,让在大象们另一边的偷猎者们完全看不到他们。
否则,偷猎者们是否会匆忙出手,那还说不定呢!
响,大象追来,分散逃命,谁还会顾及大象的那边是否有人?
王小二摇了头摇,立马否认。
“磕立恩?”白人又问。
“不不不,我是国中人,不是倭寇,更不是
子!”王小二英文水平今非昔比,但作为国籍的介绍,他还是选择了汉语。
艹,老子乃堂堂华夏人,这狗庇家伙什么眼光,真是瞎了他的狗眼。
“哦哦哦,明白!”白人用英语道。
看来这家伙的猜测能力虽差,但是到过的地方还真不少,居然还认得汉语。
至少东亚三国,他是去过的。
“你来这里干什么?”
“旅游啊!”
这里又不是你家,你能来我不能来?
“你一个人?”
“还有两个伙伴,一个向导,他们去那边了,马上回来。”王小二随手指个方向。
一个人在这危机四伏的森林公园深处游玩,除非是神经病,否则说出去谁信啊!
“你知道这里刚才发生了什么?”白人松了一口气,显然至少表面上相信了王小二并没有看到他们偷猎的那一幕,但还是像一个法官一样,审讯着王小二。
“不知道!瞧这些地方有点
,好像发生了什么祸事一样。你知道怎么回事?”王小二装傻地反问道。
配以扮猪吃老虎的技能,他才不相信这家伙不信。
白人并没有回答王小二,只是前瞻后望,左看右看,像是在寻找什么。
只要王小二没有撞破他们的好事,那就万事ok。
假如王小二看见了什么,那说不得他也只能举
相向了。
杀人灭口?
他堂堂佐拉会在乎一条或者几条人命?
佐拉,国籍意大利,男,现年31岁,乃意大利黑手安保的太子爷,也是被钦定的接班人,为人狠辣,极有城府,生平最大的战绩就是两年前,带人将几十个身強力壮、持械且企图在米兰城分一杯羹的人黑全部抹去,至于私下染上的人命,恐怕不下于三位数,甚至其中还包括他的亲哥哥和亲弟弟。
而他的这一次的洲非之旅,目的就是猎杀这片陆大上最強的霸主——洲非大象。
而且他的要求还更高更细一点——洲非成年的草原雄象,最好是最牛
的那个。
喝最烈的酒,泡最美的妞,杀最強的象…
当然,面对这些陆大霸主,他虽然
情狠毒,但是也不会妄自尊大,哪怕他在柔道和拳击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
所以,为保这次狩猎的万无一失以及一次得手,他带上了十二个
法精准的老手下属,两名经验非常丰富洲非的职业猎人,以及雇请了3个熟悉本地情况的洲非向导。
其实,怎么说呢,他的这次狩猎严格来说还真不算偷猎,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象牙。
为了获得这次狩猎洲非成年雄象的机会,佐拉花去了将近20万美元的费用去打理各种关系和聘请专业人员的推荐和分析等。
经过层层筛选,他看中了一头叫马拉纳多的超级巨象——也就是王小二熟悉的这头狂疯胖象。
马拉纳多高大壮实,还是大象首领,几乎是这洲非数万大象之中最出名的那个——能被命名的象,还能平凡得了?
猎杀这样的目标才够劲啊!
这也是为什么佐拉要花和么多钱的原因,须知猎杀一般的大象,至多也就花费几万美元就可以了,可是这是马拉纳多,大象之王,不多花点钱怎么对得起他的身价?
这也不得不说一下津过旅游局的那厮,为了钱,居然同意让对方猎杀大象之王,真是脑子锈透了。
虽然说狩猎在一些津巴布韦等洲非
家国是合法的行为,但是马拉纳多可是“公众人物”啊,怎么可以为了钱就把它给卖了呢?
旅游局的那厮又说了:没有了这个王,还会产生另一个王。可是这个金主跑了,可就没有另一个金主了。
晕…。
当然,旅游局的那家伙也不完全是个傻子,他要求佐拉等人不能在森岭公园內开
,其他随便,否则他可无法应对这国內国外的无数媒体。
言下之意便是:金主,将它引出森林公园,你想干嘛便干嘛。
可是佐拉他们花费了十几天,使用了多种方法,也没能成功引
马拉纳多离开森林公园。
于是按耐不住的他,终于下令,在这个森林公园的深处,实行斩首行动。
可是,瞧他们偷偷摸摸的勾当,以及心中无比滥泛的正义感,更兼对狂疯胖象的好感,王小二们表示并不知道他们是“正当”的忍残行为啊。
所以,这下有好戏看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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