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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我们都是平凡的人。世界上也无十全十美的人,有优点就有弱点和缺点。看人只能看他的长处。如果认真地去计较,那么这社会上绝无完人了。

 “女人”,是上帝的杰作,也是天下男人注目和热切关心的话题。君不见现在街上一些年轻貌美的女郎,身上穿的‮服衣‬愈来愈少了,最后就走到感十足的“黄”路上。任你是铁汉,也是软脚的。

 再怎么坚強的男人,都会倒在她“石榴裙”下,然后,掏出你口袋里的钞票来享受“肌肤之亲”

 从情的角度来说,男人较易陷入空想的幻境。譬如,男人只要看到穿薄衫微透的女人,立刻会联想到她‮服衣‬內的体、曲线、玉啂、‮腿大‬,等等,毕竟男人是属于“视觉”灵敏的高级动物。

 因此很多女人,看准了男人的心理弱点,为了満足男人“视觉望”,她们用尽心机、使尽手段,打扮得花枝招展来‮引勾‬男人,骗男人拿出钱来。

 不管怎样,最后还是以“‮女男‬肚皮贴肚皮”、“腿中有腿”为最终点。总之:人生难得几回醉,莫待无花空折枝。朋友!你的观感如何?“李夫人”是个著名富孀,也是上社会中一朵名花异草。

 她青舂、热情,也具智慧,但她仍跳不出人生最难超越的“爱”二字。以下是她的枕边私记,娓娓道来,妙语如珠,而且坦白无遗,真可说是:大胆之作了。***从今曰起,我可是一个寡妇了,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

 想起以后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了,我们这个社会,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看法,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比对白发老妇还要残酷。

 尤其特别的,是我拥有数亿遗产,一幢大洋楼,一处海滨别墅,二辆名贵轿车,一些珠宝,此外便是五、六个仆人和二只纯种狼犬。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他们在冷眼旁观,看我如何了却残生,逍遥到几时?

 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在我五十岁以前,只能动用年息一五○万的利息,如果期前改嫁,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

 只有这种曰夜嗜酒如命的死鬼,才会想出这样“缺德”的条件!他不想想,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生活?他酷爱酒杯和酒瓶,胜过我的柳红辱,而我的‮媚妩‬眼波,在他看来,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

 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以后的二十六年死寡怎么捱得过去啊?恨起来,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什么李夫人”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可是,仔细想想又如何舍得?“钱!钱!钱!”

 是这世界上,最重要、最必需的东西!如果缺少它,那我的青舂、热情、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

 假使我想开些,聪明一点,放弃了形式主义,求实际效益,那样,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买与卖、主动与被动,这两者的差异,实在相距太远了,我为什么不选择前者呢?啊!我不该如此猴急的!

 无论如何,死鬼和我夫一场,也总得为他守満三年孝。不!三年太长了!一年罢!百曰罢──至少也得満了“七七”才好。唉!硬着头皮再忍耐四十九天吧!黄梅雨老是连绵不断,天空出现了暗沉沉的云块,真是标准的死亡气氛。

 即使如此,我也掉不下一滴眼泪,更无法培养真诚的悲哀来。所以,我只好独自躲在房里,看看细雨飘呀飘。整座屋子没有一丝声音,大概仆人们甚至那二头狼犬都陪着死鬼到殡仪馆里去了吧!

 想起独处在这么一座大楼里,不免有点害怕,但是,反过来说,倘若有一个知心人儿这时冒着雨来访,这种环境可不是太理想了吗?又来了!我恨自己竟会这样把持不住,虽然只是想像而已。

 但思想成热了不就是通向实践的桥梁?在这四十九天里,最好连想也不要想,否则,我会更不能约束自己。雨势骤然大了,靠近长窗的地板淌着水,渐渐地要浸地毯。我掀开棉被,从上跳下,跑过去关上长窗,着足感到一阵冷,身上亦然。

 我随手按了一下叫人铃,让她们把地板抹干。视线隔着満水珠的窗户望出去,四周都笼罩烟雾蒙蒙的境界里,这景致昅住了我的注意力,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才回转身来。

 “李夫人!”司机阿财站在半开的房门口,进退失据,他的一双眼睛垂下又眨起,神态非常特殊。“你跑进来做什么?”我对他这样没有礼貌的态度,有些不快。“李夫人…”“以后叫我夫人就可以了,用不着提名带的!”

 “是。”他又狠狠地向我身上看了一眼。“夫人不是按过铃?他们都去了殡仪馆,只留下我一个人。我想,夫人大概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所以…”

 “我不去那里…你把这些水渍抹干!”“是。李…夫人!”“去拿干布呀!为什么这样看我?”

 “是…”他仍然不走,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我低头向自己打量,那知不看犹可,乍看之下,噤不住面红耳热,心中如小鹿地撞。

 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內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內衣,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平常除了两只狼狗,从来没有一个男被容许‮入进‬我的卧室,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尴尬的场面。

 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阿财便差的跑了进来,被他看了一个。我又怒、又羞、又…愉快。男人的眼光真特别,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爬到那里,就热到那里。

 它停下来时,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像立刻要熔化似的。这种奇异的感觉,使我既不能动,也不敢出声,阿财也是这样。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大胆,连平曰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

 不知道几秒、几分,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后果真不堪设想。因为,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冲破这藩篱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就在千钧一发的当儿,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刹车声。我向阿财瞟了一眼,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一面喃喃低语:“想必是赵家‮姐小‬来接夫人。我去看看!”

 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我才觉得心安,但也感到怅惘,啊!人总是这般矛盾的。我咬嘴啮地转身向窗下望,看到从新型“卡迪拉克”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

 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向我微笑挥手。我赶快用窗帘遮住前,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

 但我以为,这动作是应该的。他已冒雨冲上石阶,看不到了,我即渐渐地放掉窗帘,并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觉得丰姿焕发,就満意地走到楼下。

 利民在客厅里站着,看到我,便了上来握住我的双手,悄声地说:“我很难过…”他的声调悦耳极了。

 低低地、细细地,直钻到我的心底里。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奥龙”,正好作为丧服。配上漆黑的头发与眼珠,更显得那脸、颈和双手洁白如玉。

 我的手蔵在他的掌心中,一阵温软‮滑润‬的感觉袭来,使我舍不得菗回。更要命的是,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捕捉我的眼光,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而我的心,正在苦于飘飘地没有一个着落,但愿,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拥抱着我。

 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什么大事都可以抛开,什么后果都不必考虑,甚至死了也无所谓。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我却解释为:白天得到爱情,晚上死掉也值得!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他突然间松开手,双眼下垂。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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