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七听人劝,吃饱饭!
听人劝,吃
饭
李伟一刀将收银台后面的那个年轻小伙给砍的倒进血泊中以后,昂了昂下巴朝着网吧里上网的其他人口气嚣张的叫道“清场,二十秒钟之后全都给我滚出去”网吧里瞬间嘈杂起来,很多上网的青年全都急冲冲的朝外跑去。
“二十…十九…十八,太费劲了直接清场”李伟倒数了统共三下以后,不耐烦的摆摆手指挥他带过来的十多个青年开始砸东西、砍人…
李伟带来的这帮小弟,简直都特么是一群暴徒,毫无缘由拎着刀子就往跑的慢的青年身上落刀子,一时间网吧里惨叫连连,好像走进无间地狱似得,到处都是血迹…
“我四弟,可想死你了也不枉我费这么大心思把你引勾到京北来,嘿嘿见到你,我可真高兴啊”李伟拎着一把寒光凌厉的开山刀和另外两个虎背熊
的混混堵住了我的去路。
“张潇予在哪”我冷着脸看向李伟,李宝说过张潇予是被李伟给毁容了的,今天晚上我见到了张潇予,紧跟着李伟又出现了,我不相信这真的只是巧合。
“张潇予那个被我毁了容的丑八怪么她命好…我把她卖进了银泉洗浴,没想到她居然逃跑了,好死不死的逃进了落凤,让落凤的人收留起来了,不过你好像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吧”李伟“嘿嘿嘿…”又是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冷笑,朝我摆摆手“本来以为你今天肯定会自投罗网的找到银泉洗浴去的,没想到你居然没去,我只能自己过来找你了”
“李伟,你是条疯狗么有什么事朝着我来,好好的祸害无辜的人干啥真他妈的不长进,也就只能在背地里使点小动作了怂
,窝囊废”我鄙视的瞄了眼李伟,一只手偷偷摸向身后的烟灰缸。
“行了,我四弟…别跟我废话了,我让人监视你一整天,你没后手不用拖延时间了,乖乖的跟我走吧,二哥也不难为你,咱们可是拜把兄弟呢,你当时打断我一条腿,我现在加点利息再要你一只手,咱们就两清了,ok不”李伟摆了摆手,示意他跟前那两个特别魁梧的壮汉朝我抓过来。
“李伟,张潇予现在人从落凤里面呢”我故意转移话题,想要分散他的注意力,一边又装成害怕的样子,往后缩了缩身子,手掌刚好攥住后面的烟灰缸。
网吧里的完
仍然继续着,李伟带过来的那十多个混混拎着砍刀,没头没脑的照着无辜的上网青年身上下着狠手。
“是啊,等我把你废了,也让人送你去落凤好不好残疾人配丑八怪,啧啧啧…是不是绝配啊”李伟夸张的哈哈大笑两声,瞬间冷下来脸道“把他给我抓起来”
“去你妈的吧”我握着手里的烟灰缸,猛地一下砸到那个已经
近我身边的大汉脑袋上,然后又拿身子撞开另外一个大汉,朝着网吧门口的方向跑去。
路过李伟身边的时候,李伟一刀朝着我的脑袋就劈了下来,我根本就顾不上躲闪,硬着头皮往旁边侧了侧身子,任由李伟手里的砍刀剁在我肩膀上,同时一拳头搥到李伟的腮帮子上,忍着剧痛逃出了网吧…
“给我砍死他”身后传来李伟暴跳如雷的嘶吼声,我没头没脑的随便选了一条路玩了命的狂奔,耳边的风声“呼呼…”直吹,身后那群家伙吆五喝六,谩骂着穷追不舍,有几个家伙跑的特别快,拿刀在我后背砍了好几下,不过我还是慢慢甩开了他们,人在极限总是会在这种特定的场所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肩膀上还揷着李伟那把砍刀,后背辣火辣的巨疼,疼的我几乎快要晕过去了,我不敢找太宽的大路跑,尽量挑一些小巷子、窄胡同里逃,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躲进了个垃圾堆里,拿一些垃圾盖住我的身子,一声不敢言语的躺在垃圾堆里,躲了足足能有半个多小时,我才慢慢从垃圾堆里起身,浑身阵阵恶臭,加上肩膀上的黏糊糊的血
,让我视线都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我扶着墙,步履艰难的一步一步朝着前走着,现在我好像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在饭馆认识的那个大叔的家里,我深呼昅一口从口袋掏出来中午他写给我的小纸条,借着昏黄的灯光,眯着眼睛看去“阳光胡同,369号大院…”
我不知道“阳光胡同”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369号大院是哪,只是凭着本能手扶着墙一步一步往前挪动着脚步,意识已经越来越模糊了,实在走不动了,我背靠着墙壁,想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再走,即将晕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一道倩影“唉…”的叹了口气,出现在我旁边,很费劲的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
我竭力想要睁开眼睛,可是始终看不太清楚对方的长相,只能朦朦胧胧的看到她留着那种可以遮盖住半张脸的“沙宣”发型,不过当嗅到对方身上那股若有似无的的熟悉味道时候,我已经猜出来了来人是谁,“潇予…”
“你总是那么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可以左右任何事情…谁让你来找我的现在李伟堵住了马驹桥的所有路口,看你怎么办…”我可以清楚的确定,说话的人绝对是张潇予,她
着
气搀扶着我的胳膊,说话的语气带着几丝感动,还挂着一抹责备。
她接过我手心里攥着的纸条,轻声念叨“阳光胡同…”失血过多让我越来越没有力气,到最后我几乎是倚靠着张潇予的身体往前走。
不知道走了多远,反正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耷拉下去了脑袋,想要抬起头看看周围的环境都做不到,隐隐约约中可以听到拍门声,还有张潇予和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最后好像两个人把我抬上了
,我就那么慢慢昏
过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在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刺鼻的草药味,熏得我的鼻孔特别庠庠,我**着上半身,肩膀上被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稍微挪动一身下子,就觉得钻心的剧痛,嗓子眼里又干又涩,格外的不舒服。
“你醒了”一个身材不算魁梧,而且还稍微带点佝偻的男子出现在我面前,正是昨天在饭馆认识的那个好心大叔,大叔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冲我咧嘴微笑“你小子生命力可真够顽強的,昨天都伤成那样了,愣是可以找到我住的地方…来喝口药吧”
喝了一口带着泥土腥味的草药汤后,我的嗓子好了很多,不像刚才那般干涩了,我有些疑惑的问道“您说我是自己找过来的可是我明明记得好像有人…”我
瞪瞪的坐起身子,不小心扯动着了肩膀上的伤口,疼的我直咧嘴发出“嘶。。嘶…”声“大叔,昨天扶我过来那个女孩呢”
“不知道啊,她把你放到这儿就走了,说是在路上碰到你的,你手心里攥着我的地址…”大叔摇了摇脑袋,将钱包递给了我“这是你的钱包,你数数看少了什么没有…”
“知道她去哪了么”我一把接过钱包,急忙想要下地,手没抓稳钱包,掉到了地上,从钱包里掉出来一摞崭新的票子,“这…”我有些愣神了,明明记得我的钱包里,只有不到三百块钱了,可是现在从钱包里散落出来的民人币足足得有两三千块,一定又是张潇予给我的…
“兄弟,听人劝吃
饭,你现在身子骨太虚弱了,而且送你来的姑娘,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告诉你别去找她了,从马驹桥养好伤,就哪来的还回哪去吧…”大叔叹了口气,摇头摇“年轻人的事情我也不不太懂,但是看那女孩确实是真心替你好的…”
“大叔,你也不是个普通人吧”我依靠在
头,思索了几分钟后,突然笑了,眯着眼睛望向大叔,原因很简单,一般人看到我这样満身是血的陌生人,早就躲的远远的,谁还会好心帮着收留,要知道这个社会其实特别的冷漠,非亲非故根本不会有人在意你的死活。
就算真的有好心人会收留,也不可能想他这样做的这么得心应手,而且看他替我包扎伤口的手法,应该很娴熟,明显是经常做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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