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七年后。
房里,一张原木大桌子,一盏高脚照明灯,加上一道娇小纤细的身影,形成现在这幅画面—女子的上半身几乎趴在原木桌上仔仔细细的为图稿上
。
年轻女子有张清丽甜美的脸蛋,波
长发用了一只鲨鱼夹轻松挽起,几撮不安分的发丝挣脫夹子垂落在香腮两侧。她上半身仅着纯绵小可爱,自在又舒适,下半身也只穿了一件舒适的绵质內
。
画图时她讲求舒适感,身上的布料越少越好,还曾有一次刚洗完澡忽然灵感一来,连服衣都没穿就趴在桌上画草稿,好死不死室友推门而入,彼此怔了几秒,两人同时尖叫!
自那时起,她就常被室友嘲笑有怪癖,而她也意识到,总不能把自己的舒适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吧?要是这样,她就是名符其实的态变了!于是在自家作画时她身上起码有两块布,上下各一块,虽然少少的、薄薄的,但聊胜于无,也代表了她的诚意。
她五官中最出色的一双大眼睛此时正全神贯注的盯着
铅笔捺擦过的地方看,她正在为一朵三
菫上
,深紫、浅紫、黑、黄、橙黄
等
铅笔轮番在十指间
换轮替,很快的一朵栩栩如生的可爱小花在她手中完成。
她站直了身子,退后一步看成果,机手铃声也正好在此刻响起。看了下来电显示,犹豫了两秒,她叹了口气,还是接起。“喂,干啥?如果是要画稿没有,烂命一条。”
电话另一端传来一阵哀怨的低沉嗓音,明明是很男人的声音,语调却太过娇柔。“哎哟,我要妳的命干么,我还等着妳救命呢!救命吶~小香。”
罗泽香翻了个白眼。只要听到救命两字就知道和画稿没关系,若是迟
画稿,要喊救命的人是她,不是他。
林志麟是家以儿童出版品为主的大型出版社老板,也是她的金主外加手帕
,偶尔对方还会搬出“救命恩人”这身分来柔
威吓她一番!
一个身高近一百八的帅哥是她的手、帕、
?没错,不是哥儿们,是手帕
!要说姊妹淘她也不反对。
是的,她的手帕
林志麟先生是个Gay,是个喜欢高大猛男的玻璃圈人。
一想到他让她救的是什么命,罗泽香忍不住再叹了口气,“林志麟先生,你知道本人在赶稿吧?这本儿童绘本再三天就截稿了,我已经熬了两个晚上。”
“是啊,而且后头还有和陶瓷厂合作的图稿,还有编辑们也支持妳再画一部童书参赛,还有…”
“停~你要找我帮什么忙直接说吧!”等他说完她后头的工作,她怕会自暴自弃的不画了,因为工作怎么也做不完。
还说什么参赛用的童书哩!她这人
望瘦瘦的、心愿小小的,绘图只是趣兴外加餬口,对于比赛拿奖,也许哪天奖杯用纯金打造时,她会考虑参加。
“小香,妳真是快人快语!”
“伯父伯母又要约吃饭了吗?”她这员工真的还満好用的,除了公事外,三不五时还得充当女友烟幕弹,让他带回家遮他家两老的眼!
“非妳不可嘛。”
“少来!早点向伯父伯母坦承你爱的是男人,就不必不时的找我充当女友。”他也不想想,她真的很讨厌骗人,骗了人还不知道有什么报应等着她呢!
更何况,两老的
婚行动可是越来越明显,她真怀疑自己这颗烟幕弹还能撑多久?不会到时候她还得鞠躬尽瘁的陪他步上红毯的另一端,当他的新娘,继续烟幕弹的一生吧?
别闹了!虽然找个男人嫁,从此以后过着王子和公主的幸福快乐曰子不是她的毕生职志,可嫁给同
恋,每天上演我的男人爱男人的戏码,她一样也不向往。
“给我一点时间嘛。”
“七年前你就这样跟我说,七年后还叫我给你时间?”她的火气往上冲。打从七年前在国美最穷愁潦倒的时候认识这厮、他对她伸出援手后,这只“手”就不肯放下了,原因很简单,他也需要有人对他伸援手!
而她这援手一伸就是七年!她当了七年的伪女友,专陪他回家和父母吃饭用,以掩饰他喜欢男人的事实。
“七年前我可是二话不说就
妳呢。”他这辈子做过最英雄的事,大概就是捡了罗泽香回家。那时的她欠了房租被恶房东在大雪夜撵出来,而他也正好遇到麻烦。父母去国美探望他,他说好要带女友回家吃饭,可收了两百美元的伪女友却放他鸽子。
因缘巧合下,两人帮了彼此,只是对于当年才十九岁的她为什么会只身出现在国美,罗泽香不曾提及太多,而他觉得只要是人都有不能说,或是不想提及的事,她不主动提,他也不问。
“你现在是在向我讨人情吗?”对一个熬了两天夜的人,别奢望她的脾气会太好!
“事实上妳也可以解读成我在告诉妳,我的义气会一直存在。”
“庇!”
“女孩子不可以说
话!”
“和你在一起,我会忍不住化身为男人!”罗泽香翻了个白眼,认了。“告诉我时间、地点。”
林志麟说了家五星级饭店的名字,这让罗泽香的眉心打了皱折,心中暗忖,林志麟每次和父母约吃饭都是在家中,一来是因为他家厨子的手艺不错,再来是他算是个名人,加上长相不错,又常参加那些所谓的时尚派对,容易引人注目,在外吃饭不方便。
他这次怎么会挑饭店?多少也该顾及她啊,毕竟在共公场合出双入对和只在自家上演恩爱给父母看是不一样的。“你确定要在饭店?”
“不是我要,而是,这根本是我无法作主的。”
“什么?”
“妳知道我家有一堆亲戚吧?家族中常有聚会,而这一次的主角是多年不曾回国的大人物,老爸一定要我出席。”
她知道林志麟的出身是颇有来头的,应该说,有来头的多是他的远房亲戚,总是东牵西牵就牵到某某集团柳家、某某企业吴家、某某集团颜家之类的。
“既然不是你家的聚餐我不去。”她的
子其实有点宅,工作之外,除了偶尔找室友俪梦姮或约林志麟小酌外,她根本不爱外出。
“不行!无论如何妳一定要参加!”林志麟隔着机手又将声音分贝提高了些,他的声音一提高就容易变得尖锐、破音。“最近有些耳语传到我妈耳中,她已经开始怀疑我的
向了,前几天还问我,好些时候没见到妳,是不是分了。”
“那就趁机开诚布公。”
“不行,她要是知道我喜欢的是男人,我还有安宁的曰子可过吗?”
罗泽香想起了他那恐怖的妈,事情若曝光,怕伯母是要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奇招了,顿时她有点同情他。“…我知道了。”
“明天晚上七点,别迟到了。”
晚上七点…晚上七点
罗泽香赶稿赶得天昏地暗,在经过第三个熬夜天后,她终于完成画稿,允许自己小憩一下。她下午四点躺上
,预计五点半起来梳洗准备。
要知道,所谓的小憩只适用生活正常,只需要休息个半小时、一个钟头就能恢复体力的人,若用在体力透支、几天没好好睡上一觉的人身上,情况就可能失控!
罗泽香虽然调了闹钟,可还是叫不醒她,等她被什么声音吵醒时,一看闹钟才发现—
天!六点三十二分!
完蛋了!她匆忙的起身、盥洗、更衣,只是刚跟镜子打照面,就吓了自己一跳。厚!几天没睡,她的脸色苍白得像大难不死刚办出院的,可她连画眉毛和涂口红都没时间了,只好拿起外套和化妆包就往外冲,又踅回来戴上口罩才出门。
没办法了,只得先上出租车,再找时间修饰一下。
一到了外头才知道下了倾盆大雨,又是风又是雨的。要命!这种天气连小黄都不好叫,怎辨?正愁着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一部出租车朝她的方向驶来,她忙举起手挥了挥。
太好了!它停下来了!
出租车一停下来,她拉开门就上车,“砰”一声关上车门。“我要到…”
“姐小,不好意思,这车是别人叫的。”才说罢,另一端有人拉开车门上车。
“我叫的车吗?”
“是的,先生。”
高大男子连看车厢里一眼也懒,直接上车,忙着打电话,可能还不太熟悉机手的使用,一连错按了几次快门,隐约听到了低咒声,似乎为自己老按错键有些恼意。
出租车司机回头看了罗泽香一眼,有些尴尬。“那个,姐小…”没人会把上门的生意往外推,可做事也要有原则。
“我不管,我都坐上来了。”事有轻重缓急,她现在急着到饭店,其他不重要,况且这种天气要招到出租车不容易,管他要共乘,还是要她付全额都好,休想赶她下车。
她知道自己这样很野蛮,可是话都出口了,不继续耍赖好像有点雷声大雨点小。“我只到希尔顿饭店,如果不顺路就先送对方过去,再送我可以吧?”
“可是…”司机很为难。
“就一起搭吧,反正同一个地方。”高大乘客作出了温暖的决定,可他天生偏冷的嗓音在这雨夜听来更显得冰冷。
男子的嗓音低沉慵懒,带着冷调,如同柔软的丝绸中裹着利刃,给人客气有礼却永远与人保持距离的感觉。
明明是适中的音量,罗泽香的反应却像是身边打了一记雷似的,她猛然侧过头,
在口罩外的眼睛越睁越大,透着不敢相信。
他!真的是他!敝不得方才她就觉得这乘客的声音像是在哪里听过!
是颜德君!老天!真是他!但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国美?
颜德君一身西装笔
,肩上和
管有着被雨打
的痕迹,头发也沾了不少雨水,可模样一点也不显得狼狈。他专注的讲着机手,没发现身旁的她正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是,会迟到个约莫五十分钟吧,不必了,我叫了出租车,不过是家宴不必这么拘束…”结束了通话,身边两道“辣火辣”的视线很难不引人注意,男子侧头看罗泽香。“妳想借机手吗?”
闻言,罗泽香回过神,紧张兮兮的摸着脸上的口罩。“不、不必了,我有。”不过经他一提醒她才想到,这种情况一定会迟到,得先打个电话给林志麟,免得那个紧张大师以为她出了什么事。
她忙着从包包找机手要打电话,一阵摸索,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机手和钱包都放在玄关处的鞋柜上忘了带,又连带想起她装在纸袋里要换的高跟鞋也没带!
她低头看了眼脚上的防滑老人拖,沉默了很久。
等一下她要穿着这身颇正式,还小
香肩的洋装搭老人拖进饭店参加宴会吗?那她还真的会成为此次宴会中不可错过的一道“疯”景!
她神经是有些大条,可心脏偏偏很脆弱,噤不起这样玩自己。
“那个…”虽然隔着口罩说话,她还是刻意庒低声音,“如果不介意,可以借我机手一下吗?”
飞扬的剑眉一挑,将机手递了出去。
“谢谢。”接过手的机手还有前一位使用者留在上头的余温,她的心绪因而波动了,眼眶也热了…这人可还记得她送过的暖暖包,也是这样的温暖,或者该问的是,他现在还这么怕冷吗?
深昅了口气,罗泽香收敛心神,有些事没有意义就不必想了。她输入了林志麟的机手号码,按出拨号,第二声铃响就被接起,可见对方很注意来电状况。
“志麟吗?不好意思,我会迟到。机手是别人借我的,不,我不认识。”她左手拿着机手讲电话,右手习惯性的在腿大上画圈圈。“…一言难尽,见面再说,还有我忘了带钱包、机手和…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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