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绵绵说的果然没错,伤筋动骨一百天。等兜兜的腿像正常人一样能跑能跳的时候,这个夏天都已经到了尾声。
秋天来了,对于小麦来说,最大的意义就是秋装上市,她该添置新服衣了。苏绵绵忙工作,没有时间陪着女儿买服衣,兜兜只好站出来,充当她的拎包客。
在商场逛街的时候,经过男装区,小麦看到了叶金帆的一款高端手表代言代言,然后奋兴地拽着兜兜的手臂:"你看你看,那是叶金帆,我的…"她滞了一下,说:"我的偶像!"
兜兜也看过去,经过修图的叶金帆,的确看上去帅气多了,既有年轻帅气的面孔,又有男人所具有的成魅力,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这正是小麦喜欢的那一款。
当初这个手表代言按理说是轮不到叶金帆这样的小生的,苏绵绵选中的是一个很有资历的男艺人,不过小麦喜欢叶金帆,说现在逛商场看杂志的都是些少男少女,都喜欢小鲜,不喜欢的大叔。
苏绵绵觉得有道理,就同意了。
小麦很高兴,前不久,苏绵绵筹拍一部时装剧,她又跟妈妈举荐了叶金帆当男主角,并坦言自己是他的粉丝。苏绵绵见女儿在追星,所以想安排他们见个面。
小麦没有同意,要是让他知道她是他老板的女儿,那两个人以后就不好相处了。
虽然,叶金帆一直都知道她的实真身份,也一直在吊着她利用她。
兜兜撇撇嘴,有些涩涩的说:"还可以,摄影师和打光师很強大。"
小麦笑话他:"你是嫉妒了吧?嫉妒人家比你帅?"
兜兜仿佛被她说中了心事,脖子一梗:"我嫉妒他?笑话!本少爷会嫉妒一个小戏子?要说嫉妒,也应该是这个小戏子嫉妒本少爷!"
"别这么说话,戏子长戏子短的,多难听?"小麦对叶金帆的事一向都是上纲上线的:"再说,现在可不是封建社会了,没有戏子一说,人家是演员,当红演员!"
兜兜懒得跟她讨论这件事,俯首称是:"是是是,顾大姐小说得对",他指了指附近的茶铺子:"要不要喝点茶?或者是来一杯沙冰?"
小麦点点头,兜兜就乐呵呵地给她买茶去了。不但帮忙买茶,还要帮她揷上昅管。这个过程中,小麦看到他的手腕上还带着过生曰时她送的手链,便说:"这条手链款式旧了,我再给你买一条新的吧。"
"不用",兜兜掂了掂手上的几个纸袋子:"你要不要再买一个包?"
"我的都买完了,剩下的给你买。我给你挑一身服衣吧,下个月爸爸妈妈要带我们去三亚参加小叔叔的婚礼,你得买一身新服衣。"
她口中的小叔叔,就是顾承翊二伯家的一个堂弟,下个月举行婚礼,到时候顾承翊要包一架客机,带全家人一起过去。他在三亚还有几处房产,已经叫人收拾出来了,参加完婚礼,顺便在那里度个假。
兜兜却摇了头摇:"我又不是女孩子,整天买服衣。既然你买完了,就回家吧,我还要回去学习。"
小麦撇了撇嘴,跟他一起从商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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