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逛了一天的街,买了一堆的东西,张蓓也当了整整一天的电灯泡。
她亲眼看着小麦蹲在地上撒娇,说自己脚痛走不动路,然后顾盛泽蹲着身子把她背了起来;她亲眼看着三人一起吃饭时,小麦把自己盘子里所有不喜欢吃的食物都挑了出来,放在顾盛泽的盘子里让他吃;她还亲眼看到,顾盛泽给她切牛排的温柔,眼神柔软的似乎能滴出水来。
那一刻张蓓仿佛就明白了,顾盛泽之所以爱她,不是因为她长得美,不是因为她性格好,而是因为她是小麦,是并不完美,却独一无二的小麦。
张蓓有些失眠了,一晚上没怎么睡好觉,顶着一双熊猫眼起,敷了好多层粉才勉強遮盖住。小麦今天倒是起得早,正坐在桌边跟顾盛泽一起吃早餐。
看到她下楼,小麦奋兴地说自己今晚要参加一个同学举办的party,问张蓓要不要一起去。张蓓最初时摇了头摇,但很快她又点了点头。只不过她没带宴会穿的晚礼服,需要去外面买。
小麦刚好也很久没有添置新服衣了,所以吃过早餐,两人一起结伴出去买服衣。
顾盛泽留在家里整理案件资料,下午当地时间两三点钟时,两人才兴高采烈地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
两人买的裙子是同款,都是长款修身的鱼尾裙,只不过小麦的白色,张蓓穿的是黑色。小麦还给顾盛泽也买了一身银灰色西装,跟自己的裙子很般配。
张蓓站在试衣间里,看着一身黑色鱼尾裙的自己,愣愣的出神。这条裙子足足花费了她好几个月的薪水,虽然,她并不缺钱,也不靠薪水吃饭。
但是,之前的张蓓似乎很少穿这样媚妩风情的服衣。她从小自尊心就特别強,无论什么事都力求做得最好,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她都会拼尽全力,就是怕别人会说她是一个花瓶,离开了家里的帮助就什么事也做不成。
长这么大,张蓓唯一一件依靠着家里的事,似乎就是靠着舅舅的关系,进了顾盛泽的律师事务所,因为她爱顾盛泽,很爱很爱。
所以,她把顾盛泽也当成是一项高难度工作,以为只要自己肯努力,肯拼搏,总能赢得他的心。
结果张蓓真的赢了,可是顾盛泽只是把她当成一个很很的助理实习生,他带着他跑官司,出去办事也经常带着她。可是,他对她也仅仅是对人才的一种珍惜而已,别的什么都没有。
记得有一次,顾盛泽为了一个官司,开车带着她去了一趟大兴去见当事人。当事人是个很难的女人,两人围着她说了很多话,回DìDū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他开车把她送到她的公寓楼下,张蓓提出要请他吃饭,说她公寓楼下有一家灌汤包,特别好吃。顾盛泽说好,然后又说:"但是我不能陪着你吃,小麦也喜欢吃灌汤包,我给她打包带回去,她在家里等我,还没觉睡嗯。"
那一刻,张蓓简直嫉妒死小麦了,顾盛泽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连吃一个灌汤包都会惦记着她。她心里泛着酸,看着顾盛泽的车在夜中渐行渐远,然后失望地把手上的灌汤包扔进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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