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和平共生
其实是大量沉睡中的高科技机械,等待曰后某一天,主人能够重新将之醒唤。遗迹的“主人”自然是楼兰一族,那座都市是楼兰一族所建立。
当初设下了许多的命令,只要楼兰一族的人出现在大沙海,遗迹里的设备有可能侦知此事,复苏醒来,那时便不用辛辛苦苦地去挖掘会移动的遗迹。
而是遗迹主动过来找人了,“不过…这件事情的难度就在于…若楼兰一族还有人在,那也轮不到我们来挖宝蔵了。”
伽利拉斯这么一说,孙武反倒想起了一个问题。过去总是听说,楼兰一族极度強盛,夜一之间被天火所灭。
但实际情形究竟是怎么样,却人来没有仔细了解过,趁着眼前有专业向导在此,应该仔细问一问。
“唔,这件事我并没有机会亲眼看到,但这十几年来,为了要挖宝,我走遍各地,问过了有见到那一幕的人。”伽利拉斯解释,传说中的天火。
其实就是陨石、流星雨,密集轰砸在楼兰一族的都市这等大巨威力的天灾,哪怕是以烂醉如泥兰一族之強,也无法抵挡,全族人无分女男老幼,夜一之间死个
光。
“你们知道吗?虽然域外是穷苦之地,但我们现在所在的土地,以前并不是沙漠,而是绿洲草原…是那场天火,夜一之间灭了楼兰一族,更将此地化成千里大沙海。”
伽利拉斯说话的声音不快,孙武更能感受到他的那股畏惧之情,想想这也很正常,夜一之间尽灭楼兰一族,把伟大的文明变成废墟,连土地都变成千里黄沙,这是何等恐怖的杀伤力?
要是能重演一次这个画面,发生在中土的帝都,那不管武沧澜有什么通天之能,都注定要完蛋。
而如果那场子天火是一种武器所为,什么独眼石人、圣贝贝尔要
都江堰市远远不如,能掌握这种武器,夜一间便可颠覆天下大势。(武器?对啊!该不会真的是吧?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刚好就来一阵陨石雨,哪里不砸,偏偏砸在楼兰?这件事大有蹊跷。孙武一惊,想起了这个重点,抬起头来望向伽利拉斯,发现他点了点头,赞同自己的这个想法。
“那场陨石雨发生得太奇怪,整个域外没有人相信它是自然天灾,肯定是人为的力量,但到底是何人所为,到现在也没人知道。”伽利拉斯说:“最为人相信的一个判断,那场陨石雨是楼兰一族自身所为。
毕竟除了楼兰一族,也没人有那么高的科技水准,能制作出影响天外星本的法宝,至于楼兰一族为什么会用这法宝灭了自己?大概是实验失败吧!
这种危险兵器只要一个实验失误,就会有严重后果,听说大武王都的研究部门也常常神秘炸爆,这很正常。”
听起来,这似乎是最合理的一个解释,孙武想起了桑德族中的见闻,楼兰一族本是源于始祖之民,来自天外,若说有什么影响天外星体的技术。
虽然骇人听闻,但道理上完全说得过去,如果这场灾难是因为楼兰一族的实验失败,意外把自己给琰了,那么…造成这场灾难的武器,肯定还留在遗迹里头。
“啊!”孙武惊呼一声,这才想到楼兰遗迹的另一个重要
,也明白伽利拉斯为何将十多年的时光都虚掷于大沙海,因为对于立志帮助域外民族庒倒中土的他来说,楼兰一族的这件兵器,就能够实现这个梦。
再望向羽宝簪,发现她也无声地点点头,确认了自己的这个想法,这样看来,自己还真是愣头愣脑,连楼兰遗迹里头有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就傻傻地来寻宝了。别人可都是很清楚目标为何物的。
“呃…这个…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发现自己后知后学,这种事的感觉当然不会太好,孙武一阵苦笑,催促着众人开始上路,不过,在拉动缰\绳、催促骆驼行走的时候,孙武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那是慈航静殿的至高机密。
(苦茶方丈说过,当年天魔密访慈航静殿,说只要慈航静殿愿意协助完成舍利,就会帮慈航静殿解决异族高手的灭寺之祸,并断去太平军国的后援。
如果说,太平军国的后援是楼兰一族,那么…天魔所承诺对付的,就是楼兰一族?这想法还真是惊人,楼兰一族所掌握的超高科技,远逾现今世界的水准,越是接触与了解,就越觉得当年楼兰一族強大,倘使今曰楼兰一族还在,他们的军力恐怕不是大武王朝所能比拟,如果说要消灭他们,那个难度可能比打败太平军国还要高。
天魔是中土魔门的一派一尊,应该不会拿这种事来信口开河,必是有相当把握才会这么开口,事实上,天魔也确实做到了。
就在佛血舍利完成后不久,天降陨石雨,楼兰一族灭族,太平军国的后方支援被切断,直接导致了后来太平军国的败亡。
假如这一切都不是巧合,楼兰灭族真的和天魔有关,那么…陨石雨极有可能就是天魔所操控,并不是楼兰一族的实验错误,换句话说,那个操纵陨石雨的法宝是在天魔手里。
而不是像众人以为的那样,存在于楼兰遗迹內,想到了这些,孙武大感震惊,想要告诉同伴这些事。
但转念一想,有些谜团现在还难以解释。如果楼兰一族是天魔所灭,那件法宝又在天魔手里,天魔岂不是举世无敌?
那法宝可以灭楼兰,自然更可以消灭大武王朝,照此说来,天魔早就应该统治大地了,这么可怕的一个人,传闻中,却被巨
武神所败,导致魔门销声匿迹,这种事…
老爹有那么厉害?连天魔都打败了?不不不,这个估计很可能有问题,因为要操纵那种毁灭
的终极法宝,绝不可能不付出代价,天魔极有可能是因为如此,元气大伤,才被老爹给击败的。
想来想去,似乎都没有一个可证实的答案,这时旁边的羽宝簪忽然皱起眉头:“有人在跟踪我们!数目…呵,还不少,也不止一批。”伽利拉斯道:“别在意,那些是土狼。”
“土狼?那又是什么怪兽?”悄武摇头摇,觉得大沙海里的奇怪生物真是否够多了,伽利拉斯解释,土狼是那些人的绰号,本来是指一种吃尸体的野兽。
但在大沙海的寻宝者中,有些人没有能力靠一已之力寻宝,便跟随在成名高手之后,试图捡一些好处,甚至反客为主,杀人夺物,这样的寻宝者,就被称为“土狼”伽利拉斯是大沙海里的知名人物,想跟着他找好处的人当然不少,现在他不是朝着热门的挖宝地点走。
而是走向一个未知所在,人人都狂他必是有独特发现,会被土狼们盯上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不用担心,往前走就是了,这些土狼很容易就可以甩掉。”伽利拉斯率着三人前进,每个人都有两头千里驼
互骑乘,一共八匹骆驼,前后连成了一支队伍,本以为有个好向导,这一路可以稍稍平安顺遂些,哪想到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伽利拉斯居然都挑危险路段来走。
如果只有沙暴威胁,那倒也罢了,毕竟那是自然天灾,有办法可以抵卸,每一次沙暴发生,伽利拉斯都带着三人下了千里驼,再让千里驼蹲伏下来,连成一堵墙,然后人躲在千里驼这之后,就这么抵挡沙暴。
在沙暴最烈猛的时候,孙武搂护着小殇只觉得天地四方都是狂风呼啸,不管自己怎么扯紧领口,无数沙子还是吹入服衣里头,非常难受,有时候千里驼爱惊跳窜,伽利拉斯还要赶紧站起来牵住千里驼,不让它们
跑。
当沙暴结束,众人无一不是灰头土脸,最倒楣的一次,甚至还要从沙堆中钻出来,换做是普通人,早就给活埋了,孙武看着身旁一尺半高的沙堆,为之骇然,真是体会到再世为人的感觉。
然而,沙暴虽然可怕,却还比不上生存在大沙海中的奇异生物。光是那些巨型的百足沙虫,就让孙武一个头两个大,每一次千里驼有
动,伽利拉斯就会让众人下来,停磁卡不动,洒出一些奇特的药粉或药水,散发出让沙虫厌恶,的气味。
这样靠近中的沙虫就会离去。小武道:“伽利拉斯先生,我们遇到这些沙漠生物,就只能逃吗?”
“那就要看你来大沙海是什么了。如果是为了武道修行,放手杀上一阵是可以,凭你的武功,又会使如来神掌,击杀沙虫应该是易如反掌。”伽利拉斯道:“但如果是来寻宝,这么做就是搬石头砸脚了。
当年我初探大沙海时,奋力搏杀了一头孽火龙,刚开始还自鸣得意,哪想到此举却把大沙海內所有的孽火龙都给引来,我被孽火龙群围攻五昼夜,无处突围,
疲力尽,险些命丧这些畜牲之口,好不容易才找到空隙杀出去,逃离大沙海…在那之后,我就尽量避免和大沙海內的生物发生战斗。”
这么一说,孙武心中就有数,胡乱攻击大沙海里头的巨型生物,只会引来它的同类。是闻腥而来也好,是举行复仇也罢,总之只要杀了一头,后面就是麻烦上门,这的确不能开玩笑。
“…而且,对于这个沙漠来说,我们其实都是外来客。我认为,做一个好的客人,就要尊重本地的主人,不管是什么生物,尽可能多一份尊重,和平共生,怎样都会比战斗不休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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