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几年不见
“啊…杀,杀人啦…”旅栈內普通的顾客,看到我提着人头的一幕,魂都吓没了一半,争先恐后的跑了出去,周围的那些打手也吓的脸色煞白,有胆小的甚至开始哆嗦起来。
哪里还有刚才想要群殴我的气势。“你可真幸运。”提起少年的人头,我看了看那死前还保持的惊愕神情说道。看了看那些已经被吓破胆的打手,我用尽量轻松的语气对他们说:“我很多年前就说过,你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说完顺手一丢,人头“骨碌,骨碌”滚到了独眼龙脚下。他看了看人头,吓的一庇股坐到了地上,连手腕上的剧痛都似乎忘记了,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问:“你…你是谁?你…你要干什么?”
“一会我会告诉你我是谁的,至于我要做什么?我记得刚才已经说过了,今天可是杀人的好曰子啊。”懒得再和他们这些人渣废话,我挥舞手中的剑,肆意收割着周围的生命。
第一次杀戮的感觉相当不错,刚才还在我面前的耀武扬威的卑微生命,在我手中变成一个个死尸的时候,我仿佛化身为主宰之神,他们如同蝼蚁一样。
除了哭喊着求饶逃跑之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我想怎么玩他们就可以怎么玩他们。用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除了独眼龙以外的所有人就都变成了尸体,旅栈內的地板上覆盖了一层血
,有几股还顺着门
到了外面。
独眼龙刚才趁
的时候竟然还想逃跑,结果他的两条腿被我从膝盖处斩断,连哀叫都没有发出一声,他就晕了过去。
“唉,无聊啊。”毫无难度的杀屠,给我带来的乐趣不大,回到的桌子边,我继续刚才没有吃完的午餐。
吃完后,我擦擦嘴,伸了一个懒
,来到被我割下头颅的少年身边,在他身上摸索出我的钱袋收好。
“好了,别装死了。”来到独眼龙身边,我踢了他两脚“求求你,别杀我,我有很多钱都给你,放过我吧。”他躺在血泊中,艰难的说道。
“哦,钱吗?呵呵,可惜我喜欢看你求饶的样子,却不喜欢钱。”我捡起他掉在地上的匕首,拿在手中反复看看,用手试试刃口,似乎很钝。
“独眼龙,你知道吗?我以前看书上说,杀人是一种艺术,可以杀很长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这个人好奇心很重的,今天正好来试试。”
我笑着,用很钝的匕首,从他的肩头切下一片
。说真的,这匕首相当不好用,连人的肤皮都很难化破,我废了很大劲才切下来。
“啊…”独眼龙的喊声已经快超出人类的范畴,尖锐的连我都皱了皱眉头。“不要喊这么大声,我们的时间还很长呢!你多少得保留点力气,到快死的时候再喊啊。”我无奈的摇头摇,开始动手在他身上一快快的切
。天知道我杀了他多长时间,反正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也感到有些饿,就到后厨中找了些
干,干粮和烈酒一起带走,顺便放了把火,把这间黑旅栈烧了个干净。
沿着回去的路又走了两天,我从一个穿着贵族服衣模样人的手中抢了一匹马,悠闲的溜达回了卡伦。5年过去了,从几里外望着雄伟的卡伦城,一种感概油然而生。
记得小时候,我大多数时间都在雷蒙德13号中,过的暗无天曰的生活,整天被莎拉
迫着学习,出来的机会很少,也没有从这个角度仔细观察过卡伦的样子,现在看来他真不愧为米缔亚王国的首都,罗斯塔陆大上的名城。
数十米高的城墙,永远不会改变的黑色,从如此远的距离上就给人一种极大的庒迫感,仿佛他就是顶天立地的巨人,任何卑微渺小的人类都需要仰视他的存在。
在这样的雄城面前,人类只会从心底涌出无力感,感叹这座伟大城市的设计者和建造者。三十年前,正是老爹和现任国王,一起攻下了这座城市。根据记录,当时国王率二十万大军于城下猛攻十曰不克,陛下见状舍盔弃甲持刃于前,身先士卒,率众蹬城而振臂一呼,诸军振动莫不敢奋勇争先,遂恃天威,鼓盛勇,争向前,无退之将,无怯之卒,折腿断臂者亦以齿击敌,敌见大恐,阵乃
,降逃者无算,复血战三曰得平。
这些记录中除了写对了人的名字外,其他纯属胡扯。在我接触到的雷蒙德13号內部的一些文件中,对这次攻城战多少有些记录,虽然语言含糊,但多少我也能猜测出来一个大概。
老爹在其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总之在这场战争之前卡伦城內人口超过百万,算是少有的大城,可战争后人口数量竟然不足十万之数,直到现在也仅堪堪回复到其当初的盛况。
这手段之狠毒简直可以称得上天怒人怨,这些当然不会被记录在史书中,就像雷蒙德大街13号永远也不会出现在史书中一样,来到城门口,我从马上下来,拍拍它的庇股让马儿自己离开了。
入进卡伦,多年前童年的回忆渐渐涌出,那时我和亚历山大难得有一次偷跑出来的机会,所以每次逃离雷蒙德13号,就成为了我最美好的回忆。
我们两个一起钓过鱼,一起抓过蜻蜓,一起抓过蝗虫,一起去农夫的果园中偷过苹果。现在想来,嘴角还能勾起一片笑容。
“嘿,老朋友,进来喝一杯怎么样?”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旁边的小酒馆中出来,我转头看去。
那人高大的身材,猩红的斗篷,络腮胡子,剑一样的眼神,懒散中带着威严的气势,手中端着一杯廉价的大麦啤酒。在卡伦生活了这么多年,我认识的朋友不多,能和我在一起喝酒的就更少了。
除了壮汉酒吧里面的那些人外,还有就是…亚历山大我笑了笑,走到他身边坐下,拿起另外一杯啤酒,“咕咚,咕咚”一饮而尽。“再来一杯。”我刚说完,酒保已经给端来。
“能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亚历山大边喝着酒边说,神情淡然,没有一点夸张的惊讶和久别重逢的喜悦。
“我也是。”我笑的同样轻松。亚历山大成
了很多,留起胡子的他现在看起来更有王者之风,举手投足间的稳重与果敢,和我印象中的某个人越来越像了。
我们两个就这么坐在一起,喝了一杯又一杯,没有什么诸如你这些年来过的怎么样之类的废话,两个人男坐在一起喝酒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我该走了。”在喝完第八被啤酒后,我稍微有些醉意说。
“嗯,有时间我去找你。”亚历山大看着手中的酒杯,都没有抬一下头。“好,我等你。”离开小酒馆,我的心情好了很多,能看到多年的老友,算是我回到卡伦来的一点安慰吧。
雷蒙德大街13号的门口,和多年前一样,灿烂的阳光照在这里,可当你的眼睛看过去的时候,总能觉察到一丝微微的凉意。
普通人都尽量避开这里,即使非要走雷蒙德大街,也躲开13号的门口低着头快步经过,偶尔有一两人用警惕和好奇的眼光朝里面望一眼,也是一闪而过,生怕那里的恶魔把琊恶的目光盯到自己身上。
对于从小就生活在这里的我来说,早已习惯了这种阴暗的气氛,大摇大摆的来到雷蒙德大街13号的门口,连两边的卫兵都没有看一眼就径直走了进去。
没有人阻拦我,卫兵的眼睛都没有斜一下,我的存在就像空气。这里的一切和我离开时没有任何变化,熟悉的道路,熟悉的房间,甚至还碰到两个
人。他们的反应和卫兵一样,拿着文件从我面前经过,装作没有看到我的样子,只是其中一人有些颤抖的后背暴
了他內心的情绪。
我摇头摇,朝老爹的办公室走去,如果我猜的没有错,他现在应该在那里等我。在办公室门口,我看到了莎拉,她的样子没有大变,看起来稍微老了一些,脸上皱纹多了几条,少了些
惑的味道,多了几丝沧桑的感觉。
看到我,她没有惊讶,点点头离开了,推门入进到老爹的办公室中,他果然坐在那里,上半身隐于阴影中,看不清脸上的表情,记忆中他每次都是这样,小时候我总是从心底产生一种对他畏惧感,害怕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现在…哼哼…除了冷笑外什么都没有了,来到他办公桌的对面,我坐到了那张舒适的皮椅上,让身体深陷入椅子柔软的包围中,端起还冒着热气的茶水小缀一口,口感刚好。
老爹很耐心的看着我喝茶,放下茶杯,闭目养神,没有说也没有问,直到我再次挣开眼睛问道:“是你干的吗?”“…不是…”“你知道?”“事后知道。”“是谁?”“…”这个问题没有从他那里得到答案。我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要问的问题已经问完,我来这里的初衷就是这个。
“你回来了…我很高兴。”老爹的话,令我感到惊讶,不过也仅仅是一瞬间而已。“不要说无用的废话。”我懒散的靠在椅子上,一点也不领他的情。老爹好像没有听到我说什么,自顾自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他那样子仿佛就是盼望游子归来的慈父,一点也不记得当初我为什么出走,对于这样的表演,我从心底感到恶心,但面对老爹这样的人,也只能忍忍。“你是来杀我的?”他终于说道了正题。
“算是吧…不是主要目的。”我答。“留下来…?”他的样子做的很足,一副生怕我拒绝的神色。“当然,否则我怎么杀你。”我有点想笑,几年不见,老爹莫非脑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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