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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劳斯莱斯
 黎婷此时感到了一丝的害怕,但看到凌云霄那人的眼神之后又勇敢了起来,她知道第一眼看到这跟男孩之后,就遇到了真命天子了,这辈子她就是他凌云霄的女人了,不管生死何地。

 “霄哥,你说得是真的吗?什么时候练会这个绝活了?”胡悦怀疑的问着凌云霄,不相信他的听力会如此神奇。“接近了!”凌云霄说着,大敌当前仍面不改,好像在温习着自己的听力一般,判断着敌人的一举一动。

 “出现吧,瘪三们,老子知道你们就在墙后面了,还他妈蔵什么蔵!”凌云霄突然提高了分贝,喊叫到。

 黎婷紧紧抓住凌云霄的手,也在看着四周的动向。胡悦也做好了攻击的准备…***这时在三人前面瞬间蹿出几个人,黎婷和胡悦一数,果然是六个人,都不噤为凌云霄的听力折服。

 “霄哥,什么时候教教我这绝活!太神了!”胡悦见出来的人玉凌云霄说得丝毫不差,佩服的五体投地,想着怎么在明德高中的时候没发现呢。“你学不来的,没法教!”靠,凌云霄也被自己吓了一大跳,没想到还是真的。

 胡悦眼前一亮,其中穿黑色掉衫的不是刚才被自己一脚踢到在地的混蛋吗?奥…这么回事啊…是搬救兵来了!“小子,是你们把他青竹帮的帮主李天成打成重伤的?”

 其中一个头发染成全白,脸上一刀吧的人开口道。“是我!还李天成,我看是李天败还差不多!”没等胡悦开口,凌云霄抢在了他的前头开口。

 “诶!!你们这儿的混子真是他妈的溅啊。还找帮手来。对了,你又是什么狗庇帮的?”凌云霄和这类人说话从来不正视着眼睛。

 他把所有的眼光全部奉献给了黎婷,而黎婷一脸大把的担心在望着他,摇着小头在让他收敛一些,而凌云霄的手又开始不老实起来,又游走在黎婷的脖子上,直接往下摸着,似乎又想达到那个隐秘的部位,那个白色头发的看到凌云霄如此的震惊。

 终于相信他的能够打败李天成的角色了,看来是块硬骨头。“我大哥是青牛帮的老大胡天宇,你们的死期到了,等着瞧吧!”那个被胡悦打的脸上还有血迹的混蛋理直气壮的说。一个怯弱的人在一个比他強势的人面前最容易装,而且装的最得意。这就叫小人得志。

 “还胡天雪呢!哼…”凌云霄已经把他的魔手深入了黎婷的內处,在肆无忌惮的把玩着,分明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搞的黎婷小脸滚烫滚烫的,舂光无限,小嘴不住的动着,散发着人的清香,发出阵阵的声音。

 “草你妈!”刀疤突然发狠话,快步上前,似偷袭凌云霄。其速度之快犹如闪电,胡悦想从中间拦截,由于速度太慢,未遂。“霄哥小心!”胡悦大喊着。看来凌云霄听的不错,这个人格斗力量在胡悦之上。

 当刀疤的手刚接触凌云霄的时候,凌云霄伸出闲置的右手(左手在干嘛,大家都知道的嘛)弯成熊掌模样瞬间按住了那刀疤的脑袋上,刀疤即刻停在原地不动了,可见凌云霄用的力道是多么的大。

 靠,我什么时候力气变大了?怎么这样…凌云霄感到手上有使不完的力气,难道自己的武也点开了?不可能啊…没见着有缘人啊。

 况且自己也没感觉到身体的变化,当桃运被观音大士点开的时候,凌云霄感触颇深,周身空灵之感生出…奥,明白了,观音小‮女美‬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桃通化相随,一个被点开了其他的也会受到影响了。

 那说明我的武被桃影响了,力气稍微的增強了?曰,吊啊,这样算来的话,那等武‮开解‬的话,不是真的技庒群雄了吗,呀呀呀呀呀!凌云霄又是窃喜至极。刀疤见如此情形,准备用两手攻击凌云霄,但凌云霄运足气力在那“熊掌”上。

 然后手臂一个弯度,刀疤立即随着那弯度头朝下在空中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随即硬生生的撞在了地上,鲜血如决堤的水坝四溅开来,昏死过去,而整个过程他的左手一直在黎婷的玉兔之上。

 并且保持着原来的温柔,没有丝毫的改变,而被‮弄玩‬的黎婷则吓得小脸紧黛,甚是可爱。胡悦在一边傻似的看着,什么时候霄哥变得这么厉害了啊!简直像变了个人!

 凌云霄望着那地上的血迹,收起右手,用嘴吹嘘了一下,又放在了口袋中。嘴里还吹着口哨。看来受影响的武带来的力道还不错,凌云霄得意的嘴角弯起了诡异的弧度。

 “不…不可能!”其他的五个人看的目瞪口呆的,纷纷傻了眼木讷不动,想胡天宇作为他们的老大,在这一地也没人是他的对手,竟会被一个外来的人用一只手摆平了,而且那个家伙还在‮弄玩‬着女人!

 这怎么可能!他到底是不是人!可怕!这个词几乎同时在他们心中涌生,并且长时间的徘徊着不散开。“那么接下来该我表现了!”胡悦突然看着那些人说,估计也没个厉害的了吧。

 “等等,胡悦!”凌云霄突然开口道,他拿出沾着新鲜啂味是手走到那昏死的刀疤面前,然后拍拍他的头,冷冷的说:“别装了,我这个人呢,有个规矩。

 就是只打人一次,我刚才把力量控制的很小了,只会让你失去抵抗能力罢了,不至于昏过去吧,那你也太糗了点啊。”果然刀疤的头动了起来,但脸已经变成了血脸,上面全都是血,黎婷在一边也被吓了一跳,看了一眼之后就不再敢看了。

 “你服不服!”凌云霄有毫不留情的说。“服…我服!”刀疤没得办法说不服。“好!恩,”凌云霄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攒动着鼻子想着什么,然后又转朝那血脸到:“愿不愿意跟着我。”

 “什么?”血脸惊奇的脸上起了道道皱纹,把原先平均铺开的血迹皱在了一起,出现几道深的血迹,像是刚被人用匕首划开是口子在着血。

 “霄哥的意思是…”胡悦在想凌云霄问这句话的意思,然后自顾的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凌云霄的用意。

 “这世道成者王败者寇,不过我不是秦始皇,你也不是赵恬,他们也不是赵恬的手下,所以你们不会被坑杀,随便你,如果想自己干的话,现在就让你的小弟把你抬去医院吧。

 不过,我敢肯定,以我的能力,以后还会照样灭了你!”“我…我愿意跟着你干!”刀疤突然说出这样的话,其他几个人都感喟的望着他。“恩,好。来人啊…把我的兄弟抬去治疗!对了,留个联系方式,我回去找你的。”

 “我的总舵在…上元街赌场!”刀疤此时已已清醒大半,把自己的老家也说了出去,看来他是真的决定跟着凌云霄干了,不过话中还是带着很浓烈的不甘。

 这是必然的,一个堂堂的青牛帮老大就这样成了别人的小弟,而且可能还有把自己所有的一切并给他,这种气给你你受得了吗?不过正如凌云霄说的,这个世界诶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能者居之!

 谁叫你是个软蛋,落后就要挨打!软弱就该让位!凌云霄走到黎婷身边,问道:“上元街离着学校多远?”他还不太相信他们的话,问道黎婷是最佳选择。“很近的,不行也就十几分钟。”黎婷回答,像在回答一个王子的提问。

 “好欧!”凌云霄又拿出他的招牌动作,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在他那完美的鼻梁上浮动着,“好了,我们还有事,过来两个人把天宇抬去医院!”这时真的走出两个人,乖乖的抬着刀疤离开了,临走时都说了句:“霄哥再见!”

 大概的听到了胡悦这么称呼的吧。“我们继续去买‮服衣‬!”凌云霄显得格外的高兴,他的大计终于实现了第一步了。一个盛世的“王朝”的雏形已经衍生。***他们来到一名为“钱庄”大楼。大楼一共十二层,下面六层卖的是服饰和鞋子,上面六层用来办公。

 这里百分之百是有钱人烧钱的地方,凌云霄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楼前停放是全部是高级豪华的轿车,其中不乏雷克萨斯旗舰型S430,尼桑,劳斯莱斯,宾利等世界顶级名车。怪不得取名叫做“钱庄”呢!

 当然车里的人自然全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十几亿人中屈指可数,但在财富上却占得‮国中‬财富的绝大部分。凌云霄虽然是农村的瘪三。

 但对这些名车还是有所耳闻的,他曾经就和他的兄弟们砸了一辆据说是宾利的名车,但当时没人会相信:在‮国中‬的农村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名贵的车呢?凌云霄看看眼前的那辆宾利,终于相信了。

 原来他砸到那辆车真的就是名驰全世界的顶级汽车之一的宾利,不噤极度的后悔起来,要是把他偷去卖了,那自己不就瞬间富翁了吗!但凌云霄对车里的人是彻底的反感,如果不是在黄金的商业区。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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