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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确信这里是医院
 没事的时候我会帮老板遛遛狗,我想还是狗比较好,人再怎么像狗一样热情都比不过真正的小狗,就这样过去了很久,曰子一天天复制粘贴一样毫无水花,我的情绪也终于回归了冷静。

 “没什么。”我回答着同事的话,但显然她已经从这个话题里跳出来了。我看到她的眉毛夸张地挑起来,出一个惊喜的表情:“你女朋友来接你了。”我回头。

 正好看见林逸清进门,她对我笑笑,没有过来打扰,就站在外屋歪头看着笼子里等着被接回家的小狗,她今天的穿衣风格和平时不太一样,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像个‮生学‬。

 “反正也没什么事了。不如早点回去吧?”同事冲我眨了眨眼,“我说你为什么走神,原来是因为这个。去约会吧,今天可是情人节,不能让另一半等太久啊。”

 我点了点头,倒也不是为了别的,因为现在离我正常下班的点也就只剩五分钟了。“小狗可爱的。”我换好‮服衣‬走到林逸清旁边时她说,“咱们也养只小狗吧,我可以去打听好一点的犬舍,或者去领养。”

 “领养吧,领养就好。”我说。平心而论,林逸清这些年确实没有什么出格的行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曾经的伤痕早就结痂痊愈,只是伤痕好了过去的伤害也不会凭空消失。

 更何况还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疤,直到现在我依然无法以一个平和的态度思量林逸清,我无法毫无芥蒂地和她寻常相处,虽然我们会上会约会在别人眼里也是很正常的一对同情侣。

 但我不相信任何一种对我们关系的定义。我不信她还爱我,我不信我还爱她,可时间过去了太久,连恨意都消退了,那么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

 今晚没有立刻回家,林逸清开车带我找了家餐厅,虽然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烂成了一坨浆糊,但她总是那么在意所谓的仪式感。“你今天很不在状态。”林逸清说。

 “是吗。”我低头用叉子戳着餐盘里的青豆,我讨厌吃这个。今天上午帮老板遛狗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温予,大学时候的班长,虽然仅在我人生中出现了短短两个月,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唯一一个尊重了我名字的人,唯一一个骗我骗得那么真、以至于我现在都不敢相信那是在骗我的人,也是我最后一个记住名字的人。

 我的心固执地认为名字是很重要的东西,不知道名字等于不熟悉,不熟悉等于不会被伤到,所以我现在再也无法记住陌生的名字,包括老板养的这只小狗。我对同事们说这是疾病。

 她们都表示了理解。没想到会再见面,她先认出了我,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口吻叫住了我:“你、你是…”大学的时候我很排斥小満这个称呼,因此班长就没有再这样叫我,她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用“吃不吃橙子”

 “吃不吃草莓”之类的询问开头,但现在,已经不适合再用这种开头了,她可能都不知道该叫我什么。

 “叫我夏小満就行。”其实我早过了那么幼稚的年纪。时间会淡然一切,当初那些起伏的情绪早就消失不见。再见面时我们两人都高兴的,并且心照不宣地没有提起霸凌和欺骗的事。

 “我是来出差的,”班长说,“没想到你居然也在这。”寒暄结束后话题自然回到了当年,仅在二十岁出头相遇过两个月的我们,除了当年那些事外没有别的可聊。

 “…所以你以前是真心想帮我的?”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别人说什么信什么。在我冷静下来后回顾曾经,我想比起林逸清,还是班长的话更可信一些。

 “不然还能有什么原因。”过了一会班长想起来什么似的说:“林逸清上完那学期的课就没再来了。听说也是出国了…”她的声音一顿,好半天才小心地说:“难道。

 难道她的报复还没有结束吗…?”我们现在的相处早已不能再用报复来形容,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没有说话。班长接了个电话,似乎需要离开了,她皱着眉思考了很久,最后给了我一张名片。

 “如果你需要什么帮助的话,可以联系我。”她说的很模棱两可。“想什么呢?”林逸清把我扔给她的豆子放进嘴里,她显然对我今天的状态感到疑惑,兴许还有一些不満。我盯着她手中的红酒杯。林逸清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时不时小酌一杯。

 她的酒比我小时候在便利店买的昂贵很多,但一样不好喝,我尝过。醉酒后晕得分不清现实的感觉曾让我一度着,但第二天宿醉的疼痛更加刻骨铭心,逃离现实的代价是惨重的。

 不敢再喝醉后酒对我而言毫无用处,现在我依然觉得果汁更好喝一些,我理解不了林逸清为什么喜欢它。

 “我搞不懂你。”我对林逸清说,“为什么要把我带到国外,又为什么帮我融入社会?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要说报复,也该够了吧。”林逸清慢慢将牛排切开,出鲜红的內里。

 “比起爱你,更想让你爱我。”她说,“你是什么样子我都不是很在乎,我的目的从来都只有一个。”

 “強迫你臣服太容易了。可那又有什么意思。”“我会给你自由,可你终究会出于本心‘自由’地选择我想要你选的结果,这才算是我想要的,mylove。”她将切好的牛排放到我面前。班长要离开时,我叫住了她。

 “我没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我已经下意识将林逸清放在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不觉得班长能帮到我什么。退一步说,就算她能帮我离开了林逸清,然后呢?不管是回国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我都会重新‮入进‬一个陌生的环境。

 我強迫自己走出了那间公寓,強迫着自己学习新的语言,我如此努力终于获得了平稳的生活,早已失去了打破重来的勇气。哦不对,我从来没拥有过这种勇气,我有的只是把一切搞砸的莽撞。

 “是吗那太好了。”班长出了放心的笑容,“那有空也联系我吧,一起吃个饭。”我目送她离开,然后蹲下,抱住了老板的小狗。

 它相当乖地在我抱过来时依偎在我怀里,不吭不响地贴着我。我有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认识了一些很好相处的同事,每天和绒绒没有心机的小动物一起呆着,还有个很好说话的老板。

 但我依然觉得,我的生活里只有一个人。林逸清轻抿一口杯中酒,然后将它放回桌子上:“我算计了那么多,不是为了一个悲伤的结局回来的。”***…神啊…这是否是重来的机会?你是同情我,因此给了我一个修正一切的可能吗?但是我拒绝。

 睁开眼,模糊看到了药瓶中的体一滴滴顺着管子注入我的手臂。我想动一动,没有力气,头也昏沉沉的。对了,想起来了。体育课上太阳太大,晒得我晕过去了。

 所以现在是在医务室,还是医院?我没想到中暑能严重到需要挂点滴的程度。头太难受,我又睡了过去,再醒来后终于稍微清醒了些。吊针已经打完了,但我手上还挂着留置针。我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确信这里是医院,而且是相当大的单间。这钱谁出,谁这么大方?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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