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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律二
 前世遗事,时有于古人文章中见之。元稹诗有“琵琶宮调八十一,三调弦中弹不出。”琵琶共有八十四调,盖十二律各七均,乃成八十四调。稹诗言“八十一调”,人多不喻所谓。余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贺怀智《琵琶谱》一册,其序云:“琵琶八十四调。內黄钟、太蔟、林钟宮声,弦中弹不出,须管定弦。其余八十一调,皆以此三调为準,更不用管定弦。”始喻稹诗言。如今之调琴,须先用管“合”字定宮弦下生徵,徵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终于少商。凡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凡弦声皆当如此。古人仍须以金石为準,《商颂》“依我磬声”是也。今人苟简,不復以弦管定声,故其高下无準,出于临时。怀智《琵琶谱》调格,与今乐全不同。‮人唐‬乐学深,尚有雅律遗法。今之燕乐,古声多亡,而新声大率皆无法度。乐工自不能言其义,如何得其声和? 今教坊燕乐,比律高二均弱。“合”字比太蔟微下,却以“凡”字当宮声,比宮之清微高。外方乐尤无法,求体又高教坊一均以来。唯北狄乐声,比教坊乐下二均。大凡北人衣冠文物,多用唐俗,此乐疑亦唐之遗声也。 今之燕乐二十八调,布在十一律,唯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具宮、商、角、羽四音;其余或有一调至二三调,独蕤宾一律都无。內中管仙吕调,乃是蕤宾声,亦不正当本律。其间声音出入,亦不全应古法。略可配合而已。如今之中吕宮,却是古夹钟宮;南吕宮,乃古林钟宮;今林钟商,乃古无宮;今大吕调,乃古林钟羽。虽国工亦莫能知其所因。

 十二律并清宮,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声,只以“合”字当大吕,犹差高,当在大吕、太蔟之间,“下四”字近蔟,“高四”字近夹钟,“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中吕,“上”字近蕤宾;“勾”字近林钟,“尺”字近夷则,“工”字近南吕,“高工”字近无,“六”字近应钟,“下凡”字为黄钟清。“高凡”字为太吕清,“下五”字为太蔟清,“高五”字为夹钟清。法虽如此,然诸调杀声,不能尽归本律,故有偏杀、侧杀、寄杀、元杀之类。虽与古法不同,推之亦皆有理。知声者皆能言之,此不备载也。

 古法,钟磬每虡十六,乃十六律也。然一虡又自应一律,有黄钟之虡,有大吕之虡,其他乐皆然。且以琴言之,虽皆清实,其间有声重者,有声轻者。材中自有五音,故古人名琴,或谓之清徵。或谓之清角。不独五音也,又应诸调。余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虚室,以管奏双调,琵琶弦辄有声应之,奏他调则不应,宝之以为异物,殊不知此乃常理。二十八调但有声同者即应;若遍二十八调而不应,则是逸调声也。古法,一律有七音,十二律共八十四调。更细分之,尚不止八十四,逸调至多。偶在二十八调中,人见其应,则以为怪,此常理耳。此声学至要妙处也。今人不知此理,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世之乐工,弦上音调尚不能知,何暇及此?

 译文

 古代的逸事,有时候在古人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到。元稹有句诗说“琵琶宮调八十一,三调弦中弹不出。”琵琶共有八十四调,大概是十二律每一律各有七韵,一共是八十四调。元稹的诗说“八十一调”,人们大多都不明白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在金陵丞相家获得唐朝贺怀智一册《琵琶谱》,它的序言说:“琵琶八十四调。內黄钟、太蔟、林钟宮声,弦中弹不出,须管定弦。其余八十一调,皆以此三调为准,更不用管定弦。”看到这个才明白元稹诗句中所说的如同今天的调琴,要先用管“合”字确定宮弦,然后以宮弦下生徵,徵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直到少商。但凡下生的隔二弦,上生的隔一弦取之。凡是弦声都应当如此。古人都须要以金石乐器为定音标准,《商颂》“依我磬声”说的就是这一情形。今天的人贪图省事,不再用弦管乐器定声,所以声音的高低没有定准,都是临时调配。贺怀智《琵琶谱》中的调格,与今乐完全不同。‮人唐‬乐学深,还保留有古乐的雅律遗法。今天的燕乐中,古声大多亡佚,而新声大抵都没有法度。乐工自身都不能讲明白乐中的道理,如何能让他们的音乐‮谐和‬呢?

 今天教坊的燕乐比唐律高二律稍弱。“合”字比太蔟略低,却以“凡”字当宮声,比黄钟清宮稍高。中原以外的音乐尤其没有法度,大体上又比教坊的高一律多。唯独北狄的乐声,比教坊乐低二律。大致北方人的服饰器物多采用唐代的风俗,这种音乐怀疑也是唐代音乐的残留。

 今天的燕乐二十八调分布在十一律上,唯独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自具有宮、商、角、羽四音;其余的律有的有一调,有的有二三调,唯独蕤宾这一律一调都没有。其中的管仙吕调是蕤宾声,但也不算是本律。这二十八调中的声音也有出入,不完全符合从前的法度。仅是大体上可以配合而已。比如今天的中吕宮,却是古代的夹钟宮;南吕宮是古代的林钟宮;今天的林钟商是古代的夷则商;今天的南吕调,是古代的林钟羽。即使是‮国全‬最优秀的乐工也不清楚其中的缘由。

 十二律加上清宮,应当有十六声。今天的燕乐只有十五声。大概今乐比古乐高二律稍弱,所以没有正黄钟声,只认“合”字当大吕,仍然偏高,本应当在大吕、太蔟之间,“下四”字近太蔟,“高四”字近夹钟,“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中吕,“上”字近蕤宾,“勾”字近林钟,“尺”字近夷则,“下工”字近南吕,“高工”字近无,“下凡”字近应钟,“下凡”字为黄钟清。“高凡”字为大吕清,“下五”字为太蔟清,“高五”字为夹钟清。法度虽然如此,然而各调中的杀声,不能完全规划本律,所以有偏杀、侧杀、寄杀、元杀之类。虽然与古代的法度不同,推敲它也自有道理。通晓音乐的人都能把它讲明白,这里就不一一记载了。

 古代的用乐方法,钟和磬常常各自悬挂十六件,也就是十六律;这样每一架就只对应于一律,有黄钟律的架、大吕律的架等,其他乐器也都是这样。权且以琴言之,虽琴声都是清音,而其间也有音声重的和音声轻的。乐器的材质中本来就包含着五音,所以古人为琴命名,或有叫做“清徵”的,或有叫做“清角”的。乐器不但与五音相应,还与各种调式相应。我的一位朋友家里有一把琵琶,把它置于空房子中,用觱篥吹奏双调的曲子,琵琶的弦总是有音声相应和,吹奏其他调式则不应,这位朋友把它看得很贵重,以为是不平常的物品,殊不知这是音乐上的常理。燕乐的二十八个调式中,只要弦乐器的弦和某一调式的音声相同,它就会相应;如果奏遍了二十八调而它都不应,那么这弦的音声就是逸出常用调式之外的音声。古乐之法,一律有七个音,十二律共有八十四个调式。如果更细分的话,调式还不止八十四个,逸出的调式极多。人们偶尔在二十八调中见到有琴弦应和的情况,就以为是怪事,其实这不过是音乐上的常理。然而这又是音乐学问中最为微奥妙的地方。今曰人们不了解这一道理,所以不能极尽至为‮谐和‬的所有天籁之音。世俗常见的乐器演奏者,连弦上的音调都还不能知晓,又如何谈得上了解其中的奥妙?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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