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则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可知积善以遗子孙,其谋甚远也。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可知积财以遗子孙,其害无穷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凡是做很多好事的人家,必然遗留给子孙许多的德泽;而多行不善的人家,遗留给子孙的只是祸害。由此可知多做好事,为子孙留些后福,这才是为子孙着想最长远的打算。贤能又有许多金钱,这些金钱容易使他不求上进而耽于享乐;愚笨却有许多金钱,这些金钱只有让他增加更多的过失。由此可知将金钱留给子孙,不论子孙贤或不贤,都是有害而无益的。
注释 余庆:遗及子孙的德泽。
余殃:遗及子孙的祸害。
益:增加。
评语 若是不从因果报应来论子孙的祸福,而从社会的立场来看,凡是多做善事的人家,必为许多人所感激,子孙即使遭受困难,人们也会乐意帮助他。反之,多行恶事的人家,怨恨他的人必然很多,子孙将来遭人害迫的可能
甚大,更别谈困难时有人帮助了。其实为福为害,亦赖教育,积善人家教导子孙以善,子孙必然多正直,发达自可预期。积恶之家教子孙以恶,子孙必多琊曲,其倾败自然也可以预知。
贤能的人而有许多金钱,容易受物质的
惑,以致耽于逸乐,意气消沉。愚昧的人有了金钱,更容易去从事非法的勾当,甚至危害大众,倒不如钱少一些,才没有“力量”犯什么大过失。由此可知,遗留财富给子孙,无论子孙贤与不贤,都是有害而无益,倒不如留“德”给子孙,设想更为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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