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七章 床前明月光
“感谢大家的盛情
送,来到加州大学已有一年了。在这一年时间里,我真的有一些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里有好莱坞文艺殿堂,这里为学术奉献一生的学者,这里有为梦想求学的学子,这里有…如果不是我的祖国不是在这里,或许我将一直留在加州大学。”
站上演讲台,黄一凡开始了临别演讲。
“还是说说加州大学吧。
“加州大学是一个学习氛围非常好的一个大学,各类学科也在这样的氛围当中不断持续不展。说起来,加州大学比之我们国內的大学好得多。但是,我仍看到了加州大学与我们国內一些大学所存在的相同问题。
这个问题,那就是不敢直面挑战权威。
我们国中不敢直面挑战权威,一方面是知识的不够,另一方面也受到了国內传统思想的抵制。这种思想即包括不敢反对自己的导师,另一方面,哪怕就是有能力了之后,也不愿意去做质疑权威的事。
这一块放在加州大学也是如此。
讲师讲的就是权威吗?
教授讲的就是对的吗?
哪怕这是权威,权威也有没有权威的时候。
哪怕这是对的,在某种情况的是否会是错的。”
说到这里,黄一凡看着台下一众
送自己的学子,讲师,教授,还有校方导领。
对着众人,黄一凡说出了一句前世亚里士多德最为知名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
“hi,回燕京?”
加州候机大厅,黄一凡抱着笔记本有些发呆。
这一张机飞票,再过十几个小时就可以回国了。
虽然只出国一年左右的时间,但当现在可以回家的时候,却突然变得情绪激动起来。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一句诗突然在脑海里闪现。
是的,黄一凡现在的心情还真有一些这一首诗描写的一样。
正在胡思
想之间,这时,边上一位帅哥突然向黄一凡打了声招呼。
“哦,是的,你呢。”
“也一样。”
帅哥点了点头,又问道,“你是加州大学的生学?大几?”
“大二,暑假回国,你也是?”
“不是,我是哈佛大学的,不过,我已经毕业了。”
帅哥似乎对于自己是哈佛大学的感到骄傲,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但说话却隐隐透
出一股自得的心态。当然,对于此黄一凡并不在意。他现在的心态比较淡定,再说,能入进哈佛大学的确是有些能奈,更不用说还是国內的留生学了,稍有些骄傲看起来也正常。
“哦,那你怎么来到加州,马萨诸
州应该有直达燕京的机飞吧。”
“我是去了加州大学面试了一下。”
“面试?”
“是的,我本来想去加州大学担任讲师的。”
“
好的,加州大学很不错。”
“还好吧。”
帅哥似乎对于加州大学并不満意,“加州大学一般啦,比起哈佛来差远了,不仅是师资,还有生源也差了很多。我之所以想去加州大学,就是因为加州大学离好莱坞近。只是可惜,加州大学愿意出的工资实在是太少了。正好水木大学正在招收新讲师,虽然水木比哈佛更是差了很远,但能为家国做出贡献也是好的。”
“噢,原来是这样。”
皱了皱眉,黄一凡对于这位帅哥的说法有一些不悦。
帅哥似乎是哈佛的高才生,而且本身上能力出众。与黄一凡随便一聊,他便开始说起了自己在哈佛大学一系列的光辉事迹。如成为生学会的副主席,在国美出版过一部销售10万册的小说,还为某电影公司写过十几部剧本。
“唉,说起来哈佛大学一直不舍得我离开呢,想让我留校任教。只是我这个人不喜欢一直呆一个地方,就去了加州大学。当然,加州离好莱坞也近,这也是我愿意去加州大学的原因。只是谁也想不到,加州大学竟然这么小气。”
帅哥说得眉飞
舞,拍了拍黄一凡肩膀,又说道,“若是什么时候来水木大学,到时候报上我的名字,我罩你。对了,我叫刘京威,叫我刘哥就成。”
“行。”
黄一凡点了点头,也没与刘京威争论什么。
看到黄一凡不怎么搭理自己,刘京威恨恨的瞪了黄一凡一眼,转头看了看边上,发现边上不远处坐着一位女美,眼睛一亮,便坐了过去又是一翻眉飞
舞的介绍起来。只是可惜,女美似乎对于刘京威也不感趣兴,在刘京威说了一会便直接站了起来,说道,“我男朋友在那边,你别跟过来,再跟过来,我就叫我男朋友揍你了。”
“男朋友?”
看着女美走到黄一凡边上,刘京威恨得咬咬牙,“老牛吃嫰草吗,一看这位小弟弟也不是你的男朋友呀。”
不过,这里是机场,刘京威也不敢做得太过份,只好干瞪眼看着两人,不再说话。
“抱歉,不是特意拿你当档箭牌的,那家伙太烦人了。”
女美看了看黄一凡,抱歉的说道。
“不客气,不过,你拿我当档箭牌也没用,他可是哈佛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哪能看不出你是随便找了一个档箭牌。”
“这倒是,不过,这算他看出了现在估计也不敢来了。”
“呵呵,也是。”
说完,黄一凡似乎想到什么,对女孩说道,“抱歉,发条微。博。”
要回国了。
白玉堂的兄弟应该等急了吧。
最近一年多时间在国美没怎么冒泡,加之此前去国美也去得太仓促了,想必白玉堂的兄弟还在每天期待自己回来。就像当年自己消失三年一样,不管怎么说,白玉堂的兄弟就是自己的家人,不管走到哪里,黄一凡都牵挂着他们。
没说的,现在回来,怎么说也得跟他们打个招呼。
写什么呢?
登陆微博,一下子黄一凡又停了停,不知道写什么好。
写一句我回来了?
太普通了点吧,一点也不拉风。
或是霸气一点的,虽然与自己以前的风格相似,但最近一年来的修身养
,倒是磨平了棱角。
想了想,最后便写了一首看似平庸,但却绝不平庸的诗作。
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父亲,母亲。
白玉堂的兄弟们。
故乡的小伙伴。
我回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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