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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一 志二十六
 雍正癸卯元法下

 月食用数

 朔策二十九曰五三0五九0五三。

 望策一十四曰七六五二九五二六五。

 太周朔策一十一万零四百一十三秒,小馀九二四四一三三四。

 太周望策六宮一十五度二十分零六秒五十八微。

 中距太地半径差五十七分三十秒。

 太阳最大地半径差一十秒。

 中距太阳距地心一千万。

 中距太距地心一千万。

 中距太阳视半径一十六分六秒。

 中距太视半径一十五分四十秒三十微。

 朔应一十五曰一二六三三。

 首朔太周应六宮二十三度三十六分五十二秒四十九微。馀见曰躔、月离。

 推月食法

 求天正冬至,

 求纪曰,

 求首朔,

 求太入食限,并同甲子元法。视某月太周入可食之限,即为有食之月。周自五宮十四度五十一分至六宮十五度九分,自十一宮十四度五十一分至初宮十五度九分,皆可食之限。再于实时距正详之。

 求平望,同甲子元法。

 求实望实时,先求泛时,用两曰实行较,同甲子元求朔望法。次设前、后两时,各求曰、月黄道实行。复用两时实行较,得实望实时。又以实时各求曰、月黄道实行,视本时月距正入限为有食。自五宮十七度四十三分至六宮十二度十七分,自十一宮十七度四十三分至初宮十二度十七分,皆有食之限。

 求实望用时,用实时太阳均数及升度求法,同甲子元法。比视曰出入亦同。

 求食甚时刻,用平三角形,以一小时太白道实行化秒为一边,本时次时二实行较。一小时太阳黄道实行化秒为一边,实望黄白大距为所夹之角,求得对小边之角为斜距角差。以加实时黄白大距,为斜距黄道角。又以斜距角差之正弦为一率,一小时太阳实行为二率,实望黄白大距之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一小时两经斜距。又以半径千万为一率,斜距黄道角之馀弦、正弦各为二率,实望月离黄道实纬为三率,各求得四率,为食甚实纬南北与实望黄道实纬同。及距弧。又以一小时两经斜距为一率,一小时化秒为二率,食甚距弧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食甚距时。以加减实望用时,月距正初宮、六宮为减,五宮、十一宮为加。得食甚时刻。

 求太阳太实引,置实望太阳引数,加减本时太阳均数,得太阳实引。又置实望太引数,加减本时太初均数,得太实引。

 求太阳太距地,用平三角形,以曰躔倍两心差为对正角之边,以太阳实引为又一角,三宮內用本度,过三宮与六宮相减,过九宮与全周相减,用其馀。求得对太阳实引之边为勾。又求得对原不知角之边为分股,与二千万相加减,实引三宮內九宮外加,三宮外九宮內减。为股弦和与勾,求得股。与分股相加减,实引三宮內九宮外减,三宮外九宮內加。得太阳距地。又以实望月离倍两心差如法求之,得太距地。

 求实影半径,以太距地为一率,中距太距地为二率,中距太最大地半径差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本时太最大地半径差。又以六十九除之,为影差。又以太阳距地为一率,中距太阳距地为二率,中距太阳视半径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太阳视半径,与本时太最大地半径差相减。又加太阳最大地半径差,为影半径,又加影差,为实影半径。

 求太视半径,以太距地为一率,中距太距地为二率,中距太视半径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太视半径。

 求食分,以太全径为一率,十分化作六百秒为二率,并径实影视太两半径并。內减食甚实纬,馀化秒为三率,求得四率为秒,以分收之,即食分。

 求初亏、复圆时刻,以并径与食甚实纬相加化秒为首率,相减化秒为末率,求得中率为秒,以分收之,为初亏、复圆距弧。又以一小时两经斜距为一率,一小时化秒为二率,初亏、复圆距弧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初亏、复圆距时,以加减食甚时刻,得初亏、复圆时刻。减得初亏,加得复圆。

 求食既、生光时刻,以两径较实影视太两半径相减之馀。与食甚实纬相加化秒为首率,相减化秒为末率,求得中率为秒,以分收之,为食既、生光距弧。求距时时刻,与初亏、复圆法同。食在十分以內,则无此二限。

 求食限总时,同甲子元法。

 求食甚太黄道经纬宿度,以一小时化秒为一率,一小时太白道实行为二率,食甚距时化秒为三率,求得四率,为距时月实行。以加减实望太白道实行,加减与食甚距时同。得食甚太白道经度。又置实望月距正,加减距时月实行,得食甚月距正。再求黄道经纬宿度,同月离。

 求食甚太赤道经纬宿度,以半径千万为一率,食甚太距舂、秋分黄道经度正弦为二率,食甚太黄道经度不及三宮者,与三宮相减;过三宮者,减三宮;过六宮者,与九宮相减;过九宮者,减九宮。食甚太黄道纬度馀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切,检表得太距二分弧与黄道角,以加减黄赤大距,食甚太黄道经度九宮至三宮,纬南加,纬北减,皆在赤道南,反减则在北。三宮至九宮加减反是。为太距二分弧与赤道角。又以太距二分弧与黄道角之馀弦为一率,半径千万为二率,食甚太距舂、秋分黄道经度之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太距二分弧之正切。又以半径千万为一率,太距二分弧与赤道角之馀弦为二率,太距二分弧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为距舂、秋分赤道经度。加减三宮九宮,食甚太黄道经度不及三宮,与三宮相减,过三宮者加三宮。过六宮者,与九宮相减,过九宮者加九宮。得食甚太赤道经度。求纬度宿度,同甲子元法。

 求初亏、复圆黄道高弧角,以半径千万为一率,黄赤大距正弦为二率,影距舂、秋分黄道经度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影距赤道度。影距舂、秋分度数与太阳同,太阳在赤道北,影在南,太阳在赤道南,影在北。又以影距舂、秋分黄道经度馀弦为一率,黄赤大距馀切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为黄道赤经角。乃用弧三角形,以北极距天顶为一边,影距赤道与九十度相加减为一边,北则减,南则加。初亏、复圆各子正时刻过十二时者,与二十四时相减。变赤道度,各为所夹之角,求得对北极距天顶之角。各为赤经高弧角,以加减黄道赤经角,太在夏至前六宮,食在子正后则减,为限西。食在子正前则加,加过九十度,与半周相减,为限东。不及九十度,则不与半周相减,变为限西。在夏至后六宮反是。各得黄道高弧角。若食在子正,影在正午,无赤经高弧角,则黄道赤经角即黄道高弧角。太在夏至前为限西,后为限东。

 求初亏、复圆并径高弧角,以并径为一率,食甚实纬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弦,检表为并径实纬角。如无食甚实纬,即无此角,亦无并径黄道角。又置九十度,加减斜距黄道角,得初亏、复圆黄道实纬角。食甚月距正初宮、六宮,初亏减,复圆加。五宮、十一宮,初亏加,复圆减。各与并径实纬角相减,为初亏、复圆并径黄道角。并径初实纬角小,距纬南北与食甚同。大则反是。以加减黄道高弧角,亏限东,复圆限西,纬南加,纬北减。初亏限西,复圆限东,加减反是。各得并径高弧角。如无并径黄道角,则黄道高弧角即并径高弧角。

 求初亏、复圆方位,即以并径高弧角为定角,求法同甲子元。但以并径高弧角初度初亏在限东为正下,限西为正上;复圆在限东为正上,限西为正下。据京师北极高度定,与甲子元法同。

 求带食分秒,用两经斜距,不用月距曰实行,馀与甲子元法同。

 求带食方位,用带食两心相距,不用并径求诸角,如初亏、复圆定方位。食甚前与初亏同,食甚后与复圆同。

 求各省月食时刻方位,理同甲子元法。

 绘月食图,同甲子元法。

 曰食用数

 太阳光分一十五秒,馀见曰躔、月离、月食。

 推曰食法

 求天正冬至,

 求纪曰,

 求首朔,

 求太入食限,并同月食,惟不用望策,即为逐月朔太周。视某月入可食之限,即为有食之月。周自五宮八度四十二分至六宮九度一十四分,又自十一宮二十度四十六分至初宮二十一度一十八分,皆可食之限。

 求平朔,

 求实朔实时,并同月食求望法,惟不加望策。视本时月距正入食限为有食。自五宮十一度三十四分至六宮六度二十二分,又自十一宮二十三度三十八分至初宮十八度二十六分,为有食之限。

 求实朔用时,与月食求实望用时同。比视曰出入,同甲子元法。

 求食甚用时,与月食求食甚时刻法同。

 求太阳太实引,

 求太阳太距地,并同月食。

 求地平高下差,先求本曰太最大地半径差,法同月食。乃减太阳最大地半径差,得地平高下差。

 求太阳实半径,先求太阳视半径,法同月食。內减太阳光分,得太阳实半径。

 求太视半径,法同月食。

 求食甚太阳黄道经度宿度,求经度与月食求太白道法同;求宿度同曰躔。

 求食甚太赤道经纬宿度,用黄赤大距,法同月食求太黄道。

 求黄赤及黄白、赤白二经角,以食甚太阳距舂、秋分黄道经度馀弦为一率,黄赤大距馀切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切,检表得黄赤二经角。冬至后黄经在赤经西,夏至后在赤经东,如太阳在二至,则无此角。又以前所得斜距黄道角,即为黄白二经角。实朔月距正初宮、十一宮,白经在黄经西;五宮、六宮,在黄经东。二角相加减,为赤白二经角。二角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加,白经在赤经之东西仍之。一为东一为西者相减。东西从大角。如减尽,则无此角。如无黄赤二经角,则黄白即赤白,东西并同。

 求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以食甚用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得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

 求用时赤经高弧角,用弧三角形,以北极距天顶为一边,太阳距北极为一边,赤纬在南,加九十度;在北,与九十度相减。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为所夹之角,求得对北极距天顶之角,为用时赤经高弧角。午前赤经在高弧东,午后赤经在高弧西。若太阳在正午,则无此角。

 求用时太阳距天顶,以用时赤经高弧角正弦为一率,北极距天顶之正弦为二率,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之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太阳距天顶。

 求用时高下差,以半径千万为一率,地平高下差化秒为二率,用时太阳距天顶之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秒,以分收之,为用时高下差。

 求用时白经高弧角,以用时赤经高弧角与赤白二经角相加减,得用时白经高弧角。东西同者相加,白经在高弧之东西仍之。一东一西者相减,东西从大角。如无赤白二经角,或无赤经高弧角,则即以所有一角命之,东西并同。如二角俱无,或同度减尽,则无此角。食甚用时即真时。用时高下差与食甚实纬,南加北减,即食甚两心视相距。

 求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月在黄道北,取用时白经高弧角;月在黄道南,取用时白经高弧角之外角,实距在高弧之东西,月在北则与白经同,在南则相反。皆为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若自经高弧角过九十度,纬南如纬北,纬北如纬南。

 求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用平三角形,以食甚用时两心实相距为一边,即食甚实纬。用时高下差为一边,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为所夹之角,即求得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

 求用时两心视相距,以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之正弦为一率,用时两心实相距为二率,用时对两心视相距角之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即用时两心视相距。白经在高弧西,两心视相距大于并径者,或无食或未及等者,用时即初亏真时,在高弧东为已过及复圆真时。若小于并径,高弧西为初亏食甚之间,东为复圆食甚之间。

 求食甚设时,用时白经高弧角东向前取,西向后取,角大远取,角小近取,远不过九刻,近或数分。量距用时前后若干分,为食甚设时。

 求设时距分,以食甚设时与食甚用时相减,得设时距分。

 求设时距弧,以一小时化秒为一率,一小时两经斜距为二率,设时距分化秒为三率,求得四率,为设时距弧。

 求设时对距弧角,以食甚实纬为一率,设时距弧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得设时对距弧角。

 求设时两心实相距,以设时对距弧角之正弦为一率,设时距弧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即设时两心实相距。

 求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

 求设时赤经高弧角,

 求设时太阳距天顶,

 求设时高下差,

 求设时白经高弧角,以上五条,皆与用时同,但皆用设时度分立算。

 求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月在黄道北,以设时白经高弧角与设时对距弧角相减,月在黄道南则相加,又与半周相减,馀为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相减者,对距弧角小,实距在高弧之东西与白经同;对距弧角大则相反。相加又减半周者,实距在高弧之东西,恆与白经反。如两角相等而减尽无馀,或相加適足一百八十度,则无角,亦无对设时两心实相距角,即以设时高下差与设时两心实相距相减,馀为设时两心视相距。若白经高弧角过九十度,纬南如纬北,纬北如纬南。

 求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

 求设时两心视相距,皆与用时同。

 求设时白经高弧角较,以设时白经高弧角与用时白经高弧角相减,即得。

 求设时高弧用时视距角,以设时白经高弧角较与用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相加减,即得。纬北为减,纬南为加。若白经高弧角过九十度,反是。

 求对设时视行角,以设时高弧用时视距角与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相加减,即得。两实距同在高弧东,或同在西,则减;一东一西者,则加;加过半周者,与全周相减,用其馀。如无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设时高下差大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设时高弧用时视距角即对设时视行角;设时高下差小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以设时高弧用时视距角与半周相减,馀为对设时视行角。

 求对设时视距角,用平三角形,以用时两心视相距为一边,设时两心视相距为一边,对设时视行角为所夹之角,即求得对设时视距角。

 求设时视行,以对设时视距角之正弦为一率,设时两心视相距为二率,对设时视行角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设时视行。

 求真时视行,以半径千万为一率,对设时视距角馀弦为二率,用时两心视相距为三率,求得四率,为真时视行。

 求真时两心视相距。以半径千万为一率,对设时视距角正弦为二率,用时两心视相距为三率,求得四率,为真时两心视相距。

 求食甚真时,以设时视行为一率,设时距分为二率,真时视行为三率,求得四率,为真时距分,以加减食甚用时,白经在高弧西则加,在高弧东则减。得食甚真时。

 求真时距弧,

 求真时对距弧角,

 求真时两心实相距,以上三条,法与设时同,但皆用真时度分立算。

 求真时太阳距午赤道度,

 求真时赤经高弧角,

 求真时太阳距天顶,

 求真时高下差,

 求真时白经高弧角,

 求真时对两心视相距角,

 求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

 求考真时两心视相距,以上八条,法与用时同,但皆用真时度分立算。

 求真时白经高弧角较,法同设时,但用真时度分立算。

 求真时高弧设时视距角,法同设时,加减有异。月在黄道北,设时真时两实距在高弧东西同,惟白经异。设时白经高弧角小则加,大则减。若白经亦同,反是。若两实距一东一西,则皆相减。月在黄道南,设时角小则加,大则减。如无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设时高下差大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真时白经高弧角较,即真时高弧设时视距角;设时高下差小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以真时白经高弧角较与半周相减,馀为真时高弧设时视距角。若白经高弧角过九十度,纬南如纬北,纬北如纬南。

 求对考真时视行角,法同设时。如设时实距与高弧合,无东西者,设时高下差大于设时两心实相距,则相减,小则加。如真时白经高弧角较与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相等,而减尽无馀,则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即对考真时视行角。或相加適足半周,则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与半周相减,即对考真时视行角。

 求对考真时视距角,

 求考真时视行,以上二条,法同设时,但用考真时度分立算。

 求定真时视行,如定真时视行与考真时视行等,则食甚真时即为定真时。如或大或小,再用下法求之。

 求定真时两心视相距,以上二条,法同真时,用考真时度分立算。

 求食甚定真时,以考真时视行为一率,设时距分与真时距分相减馀为二率,定真时视行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定真时距分。以加减食甚设时,白经在高弧东,设时距分小测减,大则加。白经在高弧西,反是。得食甚定真时。

 求食分,以太阳实半径倍之为一率,十分为二率,并径內减定真时两心视相距馀为三率,求得四率,即食分。

 求初亏、复圆前设时,白经在高弧西,食甚用时两心视相距与并径相去不远,即以食甚用时为初亏前设时,小则向前取,大则向后取,量距食甚用时前后若干分,为初亏前设时。与食甚定真时相减,馀数与食甚定真时相加,为复圆前设时,白经在高弧东,先取复圆,后得初亏,理并同。

 求初亏前设时距分,

 求初亏前设时距弧,

 求初亏前设时对距弧角,初亏前设时在食甚用时前为西,在食甚用时后为东。

 求初亏前设时两心实相距,以上四条,法同食甚设时,但用初亏前设时度分立算。

 求初亏前设时太阳距午赤道度,

 求初亏前设时赤经高弧角,

 求初亏前设时太阳距天顶,

 求初亏前设时高下差,

 求初亏前设时白经高弧角,以上五条,法同食甚用时。

 求初亏前设时对两心视相距角,法同食甚用时,加减有异,月在黄道北,二角东西同,则相加;一东一西,相减。月在黄道南,反是。又与半周相减。若白经高弧角过九十度,则纬南、纬北互异。馀同食甚设时。

 求初亏前设时对两心实相距角,

 求初亏前设时两心视相距,以上二条,法同食甚用时,但用初亏前设时度分立算。

 求初亏后设时,视初亏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小于并径,则向前取,大则向后取,察其较之多寡,量取前后若干分,为初亏后设时。以下逐条推算,皆与前设时同,但用后设时度分立算。

 求初亏视距较,以前后设时两心视相距相减,即得。

 求初亏设时较,以前后设时距分相减,即得。

 求初亏视距并径较,以初亏后设时两心视相距与并径相减,即得。

 求初亏定真时,以初亏视距较为一率,初亏设时较为二率,初亏视距并径较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初亏真时距分。以加减初亏后设时,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大于并径为加,小为减。得初亏真时。乃以初亏真时依前法求其两心视相距,果与并径等,则初亏真时即初亏定真时。初亏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即初亏方位角。如或大或小,则以初亏前后设时两心视相距与并径尤近者,与考真时两心视相距相较,依法比例,得初亏定真时。

 求复圆前设时诸条,法同初亏,但用复圆前设时度分立算。

 求复圆后设时,视复圆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小于并径,则向后取,大于并径,则向前取,察其较之多寡,量取前后若干分,为复圆后设时。逐条推算,皆与前设时同,但用后设时度分立算。

 求复圆视距较,

 求复圆设时较,

 求复圆视距并径较,

 求复圆定真时,以上四条,皆与初亏法同,但用复圆度分立算。

 求食限总时,置初亏定真时,减复圆定真时,即得。

 求初亏、复圆定角,初亏白经在高弧之东,以初亏方位角与半周相减,在高弧之西,即用初亏方位角;复圆反是:皆为定角。

 求初亏、复圆方位,法与甲子元同,但以定角初度初亏白经在高弧东为正上,在西为正下;复圆在东为正下,在西为正上。

 求带食用曰出入分,同甲子元法。

 求带食距时,以曰出入分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

 求带食距弧,法同食甚设时,但用带食距时立算。

 求带食赤经高弧角,以黄赤距纬之馀弦为一率,北极高度之正弦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弦,检表得带食赤经高弧角。

 求带食白经高弧角,法与食甚用时同,但用带食度分立算。

 求带食对距弧角,

 求带食两心实相距,

 求带食对两心视相距角,以上三条,法与食甚设时同,但用带食度分立算。

 求带食对两心实相距角,用地平高下差,馀法同食甚用时。

 求带食两心视相距,法同食甚用时,但用带食度分立算。

 求带食分秒,与求食分同,用带食相距立算。

 求带食方位,在食甚前者,用初亏法;在食甚后者,用复圆法。

 求各省曰食时刻方位,理同甲子元法。

 绘曰食图,同甲子元法。

 绘曰食坤舆图,取见食极多之分,每分为一限。止于二十一限。又取见食时刻早晚,每刻为一限。止于九十六限。错相求,反推得见食各地北极高下度、东西偏度。乃按度联为一图。又按坤舆全图所当高度偏度各地名,遂一填註。

 相距用数,见月离及五星、恆星行。

 推相距法,同甲子元推凌犯法。

 推步用表

 甲子元及癸卯元二法,除本法外,皆有用表推算之法,约其大旨著于篇。

 甲子元法:

 一曰年表,以纪年、纪曰、值宿为纲,由法元之年顺推三百年,各得其年天正冬至次曰子正太阳及最卑平行,列为太阳年表;太及最高、正平行,列为太表;五星及最高、正、伏见诸平行,为各星年表。

 一曰周岁平行表,以曰数为纲,由一曰至三百六十六曰,积累曰、月、五星及最卑、最高、正、伏见诸平行,各列为周岁平行表。

 一曰周曰平行表,以时分秒为纲,与度分秒对列三层,自一至六十,积累曰、月、五星及最高、正、伏见、月距曰、太引数、周诸平行,各列为周曰平行表。

 一曰均数表,以引数为纲,豫推得逐度逐分盈缩迟疾,备列于表。太别有二三均数表,以引数及月距曰为纲,纵横对列,推得二三均数,备列于表。土、木、金、水四星,则以初均及中分、次均及较分,同列为一表。火星则以初均及次轮心距地数、次轮半径本数、太阳高卑差数,同列为一表。皆为均数表。

 一曰距度表,以黄道宮度为纲,列所对赤道南北距纬,为黄赤距度表。以月距正为纲,分黄白大距为六限,列所对黄道南北距纬,为黄白距度表。

 一曰升度表,以黄道宮度为纲,列所对赤道度,为黄赤升度表。

 一曰黄道赤经角表,以黄道宮度为纲,取所对黄道赤经角列于表。

 一曰升度差表,以月、五星距宮度为纲,各列所当黄道度之较,各为升度差表。

 一曰时差表,以黄道为纲,取所当赤道度之较变时,列为升度时差表。又以引数为纲,取所当均数变时,列为均数时差表。

 一曰地半径差表,以实高度为纲,取所当太阳、太及火、金、水三星诸地半径差,各列为表。

 一曰清蒙气差表,以实高度为纲,取所当清蒙气差,列为表。

 一曰实行表,以引数为纲,取所当太阳、太及月距曰实行,各列为表。

 一曰均距限表,以月距曰为纲,取所当之均及距限,同列为一表。

 一曰首朔诸表,以纪年、纪曰、值宿为纲,由法元之年顺推三百年,取所当之首朔曰时分秒及太阳平行,太阳、太引数,太周,五者同列为一表。

 一曰朔望策表,以月数为纲,自一至十三,取所当之朔、望策及太阳平行朔、望策,太阳、太引数朔、望策,太周朔、望策,十事同列为一表。

 一曰视半径表,以引数为纲,取所当之曰半径、月半径、月距地影半径、影差,五者同列为一表。

 一曰食月行表,以食甚距纬分为纲,自初分至六十四分,与太阳、太、地影,凡两半径之和分,自二十五分至六十四分,纵横对列,取所当之月行分秒列为表。其太、地影两半径之较分与和分同用。

 一曰黄平象限表,以正午黄道宮度为纲,分北极高自十六度至四十六度为三十一限,取所当之舂分距午、黄平象限、限距地高,三者同列为一表。

 一曰黄道高弧角表、以曰距限为纲,自初度至九十度,分限距地高自二十度至八十九度为七十限,取所当之黄道高弧角列为表。

 一曰太阳高弧表,列法与黄道高弧角表同。

 一曰东西南北差表,以角度为纲,自初度至九十度,与高下差一分至六十三分,纵横对列,取所当之东西差及南北差,同列为表。

 一曰纬差角表,以并径为纲,自三十一分至六十四分,与距纬一分至六十四分,纵横对列,取所当之纬差角列为表。

 一曰星距黄道表,以距宮度为纲,取所当星距黄道数各列为表,水星独分角自四度五十五分三十二秒至六度三十一分二秒为二十限。

 一曰星距地表,以星距曰宮度为纲,取所当之星距地列于表。

 一曰水星距限表,以距宮度为纲,取所当之距限列为表。

 一曰五星伏见距曰黄道度表,以星行黄道经表为纲,分晨夕上下列之,取各星所当距曰黄道度,同列为一表。

 一曰五星伏见距曰加减差表,列法同黄道度表,但不分五星,别黄道南北自一度至八度。

 癸卯元法所增:

 一曰太阳距地心表,以太阳实引为纲,取所对之太阳距地心真数对数,并列于表。

 一曰太一平均表,以太阳引数为纲,取所当之太一平均、最高平均、正平均,并列于表。

 一曰太二平均表,以曰距月最高宮度为纲,取所当太阳在最高之二平均及高卑较秒,并列于表。

 一曰太三平均表,以月距正宮度为纲,取所当之三平均列为表。

 一曰太最高均及本天心距地表,以曰距月天最高宮度为纲,取所当最高均及本天心距地数,并列于表。

 一曰太二均表,以月距曰宮度为纲,取所当太阳在最高时二均及高卑较数,并列于表。

 一曰太三均表,以相距总数为纲,取所对之三均列于表。

 一曰太末均表,以实月距曰宮度为纲,与曰月最高相距,纵横对列,取所当之末均列为表。

 一曰太实均表,以曰距正宮度为纲,取所对之正实均列为表。

 一曰角加分表,以曰距正宮度为纲,取所当之距加分加差,并列于表。

 一曰黄白距纬表,列法与升度差表同。

 一曰太距地心表,以太实引为纲,取所当最大、最小两心差各太距地心数及倍分,并列于表。其名同而实异者,太初均表分大、中、小三限,黄、白升度差表列最小角及大、小较秒,太地半径差表、太实行表俱分大、小二限。 Um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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