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神圣本质
很有意思的故事。而这位萨马斯特先生的遭遇,也确实令人同情。”千帆之城路斯坎的法师塔內,与席**师阿克林相对而坐的曹子文,在听完对方讲述以后,忍不住将那颗据说是拘噤了萨马斯特灵魂的钻石,从对方手上要回来,一面把玩着,一面出由衷感叹。
“萨马斯特不需要同情。至少在那最后一刻,他已经站到了几乎与神等同的地位上。”阿克林
声道:“他向我们证明了,只要力量足够強,神也会受伤,甚至也可以被凡人杀死。不过…唉,可惜啊…”
“确实非常可惜。”曹子文同意道:“看来这位天才一生都无法摆脫悲剧的命运了。不过曾经有位哲学家说过,惟有悲剧才能永远不朽,而戏剧则只会被迅遗忘。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其实萨马斯特还应该感谢那捉弄了他一生的命运,不是吗?否则的话,我们今天也不会坐在这里,谈论属于他的传奇了。”
“或许您是正确的,比尔德阁下。不过假如换了我,那么我可是宁愿被遗忘,也不要像萨马斯特这样被后人谈论啊。”阿克林嘿嘿干笑,声如夜午枭鸣,说不出地难听。“当然,作为一位魔法师,我最大的希望,还是可以安静地,不受任何干扰地进行自己的研究。不过,即使仅仅是这么个小小愿望,要实现也不容易。这混乱世界里,总是充満了各式各样正义感异常膨
的无聊人士。他们总是企图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取代别人的价值观,擅自决定所谓的善良和琊恶,并且据此而到处跑来跑去,像強盗一样擅自闯进别人的屋子,挑动战斗和纷争。就像竖琴手一样。”
“是的,您说得非常对。竖琴手这个多管闲事的组织,确实非常讨人厌。”曹子文想起逃跑的西蒙和玫拉瑟,还有已经死去地瑞恩斯坦。以及个性顽固的德鲁伊艾瑞贝斯,也实在不能不同意阿克林的论断。
“更讨厌的,是他们就像老鼠和蟑螂,几乎无处不在。”阿克林以厌恶的语气,继续大肆评击道:“为了探寻别人的秘密,根本不择手段。而且你还不能像对待真正的恼人害虫那样,看见了就拿起只鞋子拍死了事。因为他们有持无恐,身后站着像〖七姐妹〗和伊尔明斯特这种拥有強大的法师。而〖七姐妹〗身后又是魔法女神密斯特拉,得罪一个,就等于得罪了整整一群。”
路斯坎席**师头摇叹气。接着道:“这是个令人无可奈何的时代啊。除非顺从那群害虫所制定的无聊规矩,不然,想要安静地过自己的生活,我们就只能自己帮助自己了公比尔德阁下;我可以向您提出个小小地要求吗?关于这颗钻石,您可否转让给我?”
“你也希望得到这颗钻石?”曹子文不置可否,反问道:“其实我不是太明白。虽然这颗钻石里面的灵魂。是属于天才的魔法师萨马斯特所有。可是它处于现在这种状态,对于别人来说,究竟还有什么用处?为什么您,尊敬的阿克林阁下,那些〖暗月武僧〗,还有
侍女神劳薇塔的祭〗们。都想得到它?”
“比尔德阁下,您少说了几方面的势力。想得到这颗钻石的,还有银〗联邦、竖琴手、〖拜龙教〗、散塔林会、东边托雷地红袍法师们,以及死亡三神政暴之王班恩、谋杀之王巴尔、死者之王米尔寇的教会。在过去几个月来。他们都了疯一样,拼命秘密追寻着囚噤萨马斯特灵魂的钻石。”
阿克林郑重其事地纠正了曹子文的说法。多姿多彩的奇袭攻击,看来是这位**师的拿手好戏。不过…看来颇为可惜。他抛出去地重量炸弹,在曹子文身上。也就仅仅换来了漫不经心的一声“哦”,接着,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沉默片刻。终于还是阿克林先忍不住。那跳动的鬼火快闪烁了几次,他
森森道:“比尔德阁下。或许对于刚刚所提及那几个组织的实力,您还不是很了解。需要我为您讲解一下吗?”
“多谢好意思,不过用不着。我虽然孤陋寡闻,但对于散塔林会、托雷地红袍法师,还有死亡三神的教会等势力还是略知一二。”曹子文把玩着钻石,淡然道:“这些势力和组织都不是普通強盗小偷,他们想要的东西,自然有值得他们这么拼命的价值存在。至于为什么…阿克林**师,您会告诉我地,对吗?”
“…是的,比尔德阁下。其实原因非常简单。”阿克林的语气变得冷冰冰地,之前那点装出来地虚伪热情,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森然道:“是神圣之火,也简称为神火。比尔德阁下,您知道所谓的神,究竟是什么吗?”
“愿闻其详。”曹子文饶有兴味地将上身向后靠到椅背上,洗耳恭听。阿克林眼眶內地鬼火,却忽然骤然变得朦胧起来。他悠然道:“确切无疑,任何神袛,都拥有远远越凡人的力量。但是,神却不仅仅是有着強大力量的存在,它们同时也是概念和象征,具体的体现出它们辖域中的每一面,生动地表现着它们的所有控制范围。要注意,神袛虽然不朽,但并非自有永有的。它们也只不过是〖力〗的捍卫者而已。而〖力〗是多元宇宙的基本能量,是来自〖源〗的纯粹形式。力可以分为理念、情绪、还有物质。它们虽然是自有永有,但却没有自己本身的意志,所以不算是活着的生命。至于〖源〗,它倒确切是一切神
存在的共同
源。源的存在,与整个多次元宇宙共在,并且没有开始和结束可言。”
“您可以说得简单点吗?”曹子文摊手苦笑道:“说实在的,我几乎要被您给弄糊涂了。”
“很好,那么我就说得更加简单一点。”阿克林语气不善,但仍耐心解释道:“经过很多学者们的研究,我们可以确信,神是凡人信仰的产物,而信仰正是強烈理念和情绪的表现。也就是说,是〖力〗的一种形式。但是,来自于〖源〗的〖力〗却不是神才拥有地。神袛依靠信仰而存在,信仰来自谁?是这世界上所有的凡人信徒。换言之,世界上每个人都拥有力,每个人也都可以拥有成神的机会和可能当然,只是从理论上而言。”
“这理论倒有趣。”曹子文不噤微笑,心中同时想起小万物皆有佛
。众生皆可成佛“的理论来。他微微欠身,问道:“那么,人要怎么样才可以成神?这和囚噤了萨马斯特的钻石,又有什么关系?”
“理论不等于现实。人和神的差距,几乎就等于一名大富翁和一名乞丐之间的差距。金币和铜板都是钱,可彼此之间的价值就有天地之别了。”席**师侃侃而谈道:“通常意义下所谓地封神,其实就是将个人拥有的〖力〗累积到一定程度,然后再将它凝聚、引爆,使〖力〗重新转变为〖源〗。这样,本来属于凡人的身体。就会和〖源〗产生牢固连接,从此成为〖力〗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他成为了神。而这个过程中,往往又需要有大量信仰作为支撑。
作为〖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火。很多学者,甚至包括了不少神都同意。整个多次元宇宙的过去、现在、甚至将来,都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所以,凡人登神的过程,往往就被称呼为:点燃神火。惟有将自己体內的神火点燃。他才能算是一位真正神袛。至于神袛力量的強弱与否,那就要看信仰力量地多少而定了。信徒众多的神力量最強大。仅能点燃神火。却没有或很少人信仰的神则十分虚弱。甚至很可能死去。”
“明白了。”曹子文点头道:“但您还是没有谈到最重要地部分。这颗钻石。”
“别心急。现在就要谈到了。”阿克林略为整理一下语句,续道:“对于神而言,信仰无疑是最重要的。但是要成神。却不是只有走聚集信仰之〖力〗这么一条路可以走。还是打个比喻吧。一位富翁之所以能够成为富翁,有许多办法。可以是因为他老老实实工作钱赚;也可以是当強盗或者小偷。巧取豪夺地把本来属于别人的金钱变成自己地;更可以是因为继承了祖先遗产,又或者是去博赌的时候赢了一大笔,都可以,都没有问题。关键是得到足够的〖力〗去引〖源〗。什么样的存在拥有最多地〖力〗?当然就是神了。自然,正常情况下要从神那里窃取到〖力〗是不可能的。而神也不会耗费自己的〖力〗将它赐予信徒。因为〖力〗就是神视的神圣本质。”
“但是…什么事都有例外,对不对?”曹子文若有所思,道:“〖七姐妹〗,还有伊尔明斯特和凯尔本?黑杖等密斯特拉地选民,他们体內就拥有魔法女神赐予的神圣本质,对不对?可是,密斯特拉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不怕削弱自己?”
“这是商业
的投资。短期而然或许是削弱了自己,但就长期而言,反而可以让魔法女神变得更加強大。”阿克林解释道:“〖力〗并非恒定不变。它会减少,也会增加。但是盛载〖力〗地容器,也就是神袛自身,在一定的时期內却有最大容量限制。因此,魔法女神就将自己地神圣本质,灌输到她选定的选民体內,使他们可以动用这些〖力〗,从而增加〖力〗的总数。
当然,这些〖力〗的真正主人,仍然是魔法女神自己。任何选民,都不可能使用密斯特拉赐予的神圣本质去点燃神火,从而让自己封神一一尽管他们可以动用的〖力〗,很可能已经比一些真正的神更要多也一样。这就如同商业上的借贷。你可以从别人那里借到大量金钱进行投资。可是,这些金钱始终不是属于你的,它们仍属于借出款贷的人,而且还要付利息。所以选民们尽管強大,却永远也比不上真正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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