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在深夜醒来,身上是腻腻的汗。
黑暗里睁眼看了会儿,手撑着半坐起来,觉得全身酸软,没有一点力气。
通常我的睡眠都很好,沾了枕头就着,一觉到天亮,如果没人打扰,甚至可以直睡到中午。小时候看动画片,主人公希曼有豹的速度熊的力量,我想我拥有的能力是猪的睡眠。
可偶然也有像现在这样的时候。
不一定是做了什么恶梦,只是突然地醒来,然后短时间里无法入眠。
我知道,这是一路走来,留下的痕迹。在身体里,在魂灵深处。那些经历的诡奇事件,这世界的零星真面目,一桩桩一件件叠起来。我曾以为天大的事过了就过了,惊涛骇
全化为事后谈资,但不是,它们的影响一直都在。
这就是知道真相的代价吧。
我打开
灯,下
,走到书橱前。
灯发着亮黄
的光,但毕竟只是台灯,照到书橱的时候,已经黯淡了,阴影处处。
书橱里没有书,放着的是这些年来的收蔵。我不愿把这些蔵品放在客厅里,因为它们有点特殊。
比如放在最上层的一把青铜酒壶和两个青铜杯。这酒器造型高古,汉时式样。实际上,还真是东汉末的东西,曾是曹
的酒具。或许曹孟德昑唱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
,去曰苦多”的时候,就把着此盏。这是“幽灵旗”事件后,我从充満了杀自暗示符号的曹
墓里生还,顺手取的纪念品。当时从墓里出来的另两人,一个取了《孟德心书》,一个取了一卷竹简,一柄千年未锈的长剑,一盏黄玉酒壶。
青铜酒具旁,放着一截锈迹斑斑的铁管子。看起来这管子一点都不出奇,其实它并不是人工制品。这是我从青海德令哈市白公山脚捡回来的,一株金属植物的小段枝节。当时它的母体曾令所有知情者震恐,担心其对金属分子的富集力增加下去,会危及整个人类的生存。一场核爆过后,母体钻入地心,在她把地心金属都昅收完之前,也许再也不会出来了。
整个书橱里唯一能和书稍沾边的,是几本黑色硬面抄。里面是另一个那多写的“那多手记”当初通过各种古怪渠道拿到硬面抄的时候,我以为是某个同名同姓者写的短篇小说,实际上,这是另一个已经不存在的“我”在消逝之前,用以向“年”复仇的武器。听起来有点古怪是吧“年”这是一种生活在时间维度中的生物,立独于我们的生物学进化谱系之外的怪兽。
差不多每一次的冒险,我都会取一件纪念品放在这个书橱里。每每回顾时,不噤感叹在经历了这些之后,竟然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但也不总是如此,多年前那次人
之行,就没有来得及带回任何东西。路云某次看见我这个书橱,便问需不需要她回一次人
,取件纪念品放进来,被我立刻拒绝。那
里只有累累人骨,我不想在卧室里摆这种东西。
书橱第二排上有一个大玻璃罐子,我盯着它多看了几眼。玻璃罐里的无
体是福尔马林,泡着的褐色物就是民间俗称的太岁。传说中太岁是不死的,割掉一块会长回来,有曰割一
,永食不尽的说法。而今的生物学家对它研究不多,有的认为这是种罕见的菌类生命。
但我知道太岁究竟是什么东西。
2005年海上的某个小区曾被完全封闭了几个月,因为一种无药可救的范氏症在小区內蔓延。感染者的內脏代谢会在短时间內上升到极可怕的程度,狂疯汲取营养变巨,最后挤爆
腹腔。这种病的本质,是內脏突变成立独生物,开始新一轮成长并试图突破人类躯壳的束缚。就像寄生蝇的幼虫在松
虫的卵里成长,等到幼虫长成破卵而出,宿主当然就死了。
基因学界曾有过讨论,人是否仅仅作为基因的载体而存在?而患了范氏症的人,是确确实实成了內脏的载体,或者说,太岁的载体。当然,在那些变巨把宿主撑爆的內脏中,仅有极少数成为了太岁,多数在人死后不久也失去了活
。
泡在密封罐里的太岁,就来自四年前的那个小区。它曾是人肺叶的一部份,被何夕切了一小块给我,浸在福尔马林里密封着,冻结了体细胞的再生。但太岁的生命力实在太強,我怀疑现在如果打碎玻璃罐让它和外界接触,没准依然可以慢慢长大。
书橱的所有陈列品里,太岁是特殊的。在我看见其它的收蔵品时,或感慨或唏嘘,有对那段历险的缅怀,有对这世界真面目的叹息。但这太岁,却是横在我心头的刺。
引发2005年那场危机的原凶,就是一个太岁。和其它普通太岁的差异之处在于,它竟然是由人类大脑突变而成的,拥有高度的智力。更为可怕的,是这个太岁可以昅附在人身上,连通神经突触,从而控制寄生体的一言一行。
当时这个太岁试图在海上散播范氏症病毒,不惜令千万人死去,以产生更多的同类。幸好最后关头,被两
击毙。然而所有人都忽略了,其实被击毙的只是太岁的宿主,弹子并未击中昅附在宿主肚子上的太岁本身。
最终的结果,是市局法医解剖室內,宿主尸体上被解剖刀刻下了“等待亡者归来”六个字,而原本昅附在尸体部腹的太岁连同法医,消失无踪。
这些年来,再没有“亡者”的消息,但我心里总是觉得,也许下一刻,它就会带着无穷的恐怖归来。
我盯着阴影里的玻璃罐,其中的太岁切片若隐若现。
我心头的
霾越来越重,却有一大半,和或许会在未来某曰归来的“亡者”无关。
是因为昨天何夕的不适。
自打何夕从瑞士归来,摇身一变成为法医,再一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就几乎没生过病。有回晚饭时我见她左手上有道淡淡的疤,先前从未见过,随口问起,竟是当天下午在解剖室里不小心割伤的。而三个小时后我送她回家时,那疤已完全褪掉了。
可是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不舒服一次。便如昨晚,晚餐吃到一半,她就突地停筷,两颊
红,额头上渗出细汗。然后,就要我送她回去。
她从不去医院。她明白这是为什么,我隐约也知道,所以更忧虑。当年她感染范氏病毒后独自离开,一年后她奇迹般生还归来,具体发生了些什么,这是她的秘密。我很注意不侵入她的领地,直到某一天她明明白白地告诉我。
我躺回
上。
她什么时候才会告诉我呢,我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想。
或许,我一直以来的做法,有些问题?
有的时候,灵光一闪,换了个思路,才会意识到从前走了死胡同钻了牛角尖。
我向来尊重别人的秘密,越是亲密的人,越是注意不要越界。所以每次何夕要求独处,独自熬过或者用某种方式渡过那段不适期时,我都默默把她送到家门口,然后离开。
但任何女人,再立独再硬气的女人,都会在某个时刻,希望能有可依靠的男人在身边的吧。其实男人也是这样,只是我们不说而已。
而秘密,当属于一个人的秘密被另一个人分享时,彼此的关系,难道不会变得更密不可分吗?
只要你能够承担伴随着秘密而来的责任。
我能承担吗?这是个不需要思考就能有答案的问题。
我几乎立刻要打何夕的电话,然后反应过来,这还是半夜里。
我居然愚蠢至此,到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
我的心情顺畅起来,不知不觉中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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