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坚強。 严可均曰:“人生之”本作“人之生也”高翿作“民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两“也”字,下二句同。敦煌辛本“坚”作“刚” 谦之案:诸河、王本、傅本均有两“也”字。范本同,但“坚強”作“刚強”说苑敬慎篇亦引“坚”作“刚”下同。此盖真类与
类通假,易系“刚柔相摩”音义引作“坚柔”即其例证。又文选座右铭引无“之”字,遂州、严亦无二“也”字。此章以人生之肌肤柔软而活动,可以屈伸,以示柔弱之可贵,则作“人生”二字是也。 万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严可均曰:“生之”御注作“生也”本作“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武內义雄曰:敦本“生之柔毳”景本同敦本,但“毳”作“脆”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均作“生之”敦煌庚本无“也”字“枯”字。 谦之案:御注作“生也”罗校误。庆
、磻溪、楼正同。严、彭、傅、赵、无“万物”二字。遂州本“脆”作“毳”盖即“脆”之或体。又文选庐陵王墓下作诗注引庄子逸文:“其生也柔脆者,死者枯槁。” 故坚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故曰” 蒋锡昌曰:淮南原道训作“柔弱者生之干也,而坚強者死之徒也”文子道原篇作“柔弱者生之干,坚強者死之徒”说苑敬慎篇作“柔弱者生之徒也,刚強者死之徒也”列子黄帝篇作“柔弱者生之徒,坚強者死之徒”御览木部作“柔弱生之徒,刚強死之徒”皆“坚強”句在“柔弱”句下,疑老子古本如此。 是以兵強则不胜,木強则共。 谦之案:“木則共”御注、景福、邢玄、磻溪、楼正、高翿、柰卷、河上、王羲之、顾、范、彭、敦煌庚、辛诸本均同。诸王本作“兵”道蔵王本作“共”;经训堂傅本作“兵”道蔵傅本作“共”“共”字未详。本成疏曰:“譬樹木分,故枝條共壓其上;亦犹梁栋宏壮,故椽瓦共庒其上也。”知成所见本亦作“共”故缴绕穿凿其辞。丁仲佑曰:“集韵‘共’为‘拱’之省文。谷梁僖三十三年传‘子之木已拱矣’,注:‘拱,合抱也。’又公羊传注:‘拱,可以手对抱。’”说虽可通,但以較“木則兵”所謂直木先伐,猶覺后義勝也。黄茂材曰:“列子载老聃之言曰:‘兵則滅,木则折。’列子之书,大抵祖述老子之意,且其世相去不远。‘木則折’,其文為順。今作‘共’,又读为‘拱’,其说不通,当以列子之书为正。”谦之案:黄说是也。灭、折为韵。“折”篆文作○,说文在艹部。陈柱曰:“古文‘折’或有作○者,以‘兵’字篆文作○,形极近。”高亨亦谓“古‘折’亦作○,上‘斤’下‘艹’,与‘兵’形似,故讹为‘兵’耳” 俞樾曰:案“木則兵”于義難通,河上公本作“木則共”更無義矣。老子原文作“木則折”因“折”字闕壞,止存右旁之“斤”又涉上句“兵則不勝”而誤為“兵”耳“共”字则又“兵”字之误也。列子黃帝篇引老聃曰“兵則滅,木則折”即此章之文,可據以訂正。 易顺鼎曰:俞氏平议据列子引老子作“兵則滅,木則折”是矣。鼎又按文子道原篇作“兵即滅,木即折”淮南原道訓亦作“兵則滅,木則折”皆與列子相同。王注“木則兵”云“物所加也”四字疑非原本。 奚侗曰:“折”以残缺误为“兵”复以形似误为“共”耳。兹据列子黄帝篇、文子道原篇、淮南原道训引改。但文子、淮南于“木強则折”下,有“革強则裂,齿坚于舌而先敝”皆韵语,或老子原本有之,而今挩去。 故坚強处下,柔弱处上。 严可均曰:各本作“強大处下”无“故”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作“故坚強居下”庚本作“故強大处下” 谦之案:遂州、彭上“处”作“居”范作“取”高本汉二“处”并作“居”严“柔”作“小”“坚強处下”彭、傅、赵同此石。盖即草木为喻,以明
干坚強处下,枝叶柔弱处上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同。奚侗:灭、折韵。陈柱增徒、徒韵。又高本汉:胜、兵韵,下、上韵。谦之案:胜、兵、下、上皆非韵,高说误。武內义雄曰:“兵強则灭,本強则折”列子黄帝篇引老聃语。老子
第七十六章亦载此语,文不同。灭、折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七字,傅本五十九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题“戒強第七十六”王本题“七十六章”范本题“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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