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经随传卷三 颐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太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1)。 (1)言语、饮食犹慎而节之,而况其馀乎? 初九:舍尔灵
,观我朵颐,凶(1)。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1)“朵颐”者,嚼也。以
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
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离其致养之至道,闚我宠禄而竞进,凶莫甚焉。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1)。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2)。 (1)养下曰颠。拂,违也。经犹义也。丘,所履之常也。处体下之中,无应于上,反而养初居下,不奉上而反养下,故曰“颠颐拂经于丘也”以此而养,未见其福也;以此而行,未见有与,故曰“颐贞凶” (2)类皆上养,而二处下养初。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1)。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1)履夫不正,以养于上,纳上以谄者也。拂养正之义,故曰“拂颐贞凶”也。处颐而为此行,十年见弃者也。立行于斯,无施而利。 四六:颠颐,吉。虎视耽耽,其
逐逐,无咎(1)。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1)体属上体,居得其位,而应于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也。下
不可以渎,故“虎视耽耽”威而不猛,不恶而严。养德施贤,何可有利?故“其
逐逐”尚敦实也。修此二者,然后乃得全其吉而“无咎”观其自养则履正,察其所养则养
,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1)。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1)以
居
“拂颐”之义也。行则失类,故宜“居贞”也。无应于下而比于上,故可守贞从上,得颐之吉,虽得居贞之吉,处颐违谦,难未可涉也。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1)。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1)以
处上而履四
,
不能独为主,必宗于
也。故莫不由之以得其养,故曰“由颐”为众
之主,不可渎也,故厉乃吉。有似《家人》“悔厉”之义,贵而无位,是以厉也。高而有民,是以吉也。为养之主,物莫之违,故“利涉大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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