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夬传卷五 萃
萃:亨(1)。王假有庙(2)。利见大人,亨,利贞(3)。用大牲,吉(4)。利有攸往。 (1)聚乃通也。 (2)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 (3)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 (4)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1)。“王假有庙”致孝享也(2)。“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3)。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4)。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5)。 (1)但“顺而说”则琊佞之道也。刚而违于中应,则強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顺说而以刚为主,主刚而履中,履中以应,故得聚也。 (2)全聚乃得致孝之享也。 (3)大人,体中正者也。通众以正,聚乃得全也。 (4)“顺以说”而不损刚“顺天命”者也。天德刚而不违中,顺天则说,而以刚为主也。 (5)“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1)。 (1)聚而无防,则众心生。 初六:有孚不终,乃
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1)。 《象》曰:“乃
乃萃”其志
也。 (1)有应在四而三承之,心怀嫌疑,故“有孚不终”也。不能守道,以结至好,
务竞争,故“乃
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为笑者,懦劣之貌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安夫卑退,谦以自牧,则“勿恤”而“往无咎”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1)。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1)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己独处正,与众相殊,异
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于害,故必见引,然后乃“吉”而“无咎”也。禴,殷者祭名也,四时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时,处于中正,而行以忠信致之。以省薄荐于鬼神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1)。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1)履非其位,以比于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无攸利”也。上六亦无应而立独,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于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以往而无咎也。二
相合,犹不若一
一
之应,故有“小吝”也。 九四:大吉,无咎(1)。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1)履非其位而下据三
,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后“无咎”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1)。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1)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专而据,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无咎匪孚”夫修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贞,悔亡”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1)。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1)处聚之时,居于上极,五非所乘,內无应援。处上立独,近远无助,危莫甚焉。赍咨,嗟叹之辞也。若能知危之至,惧祸之深,忧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无所不害,故得“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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