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写小说
晚上。
“唔噢噢…”
睡醒过来,夏悠长长地伸了个懒
,感觉没什么睡意了,便从
上翻身坐了起来。
他扭头看向挂在墙上的时钟,“都七点半了吗?”
察觉时间后,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強烈的饥饿感。
“好饿啊。”
他嘟囔着走到客厅里,摸黑打开了电灯,白炽光有些刺眼,令他不噤眯起眼睛。
这时,桌上忽地传来震动声,夏悠走过去看,发现是机手来了新邮件。
“嗯?”
他拿起机手,一边接了杯水喝一边看。
邮件是绫濑发过来的,上面只写了短短几行字,大体是叮嘱他要好好吃饭,冰箱里留有中午的饭菜,稍微加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啊,我都忘了呢。”
看完邮件,夏悠这才回想起来。
今天吃完午饭后,绫濑接到了一个临时的工作通知。
似乎是其他模特儿出了什么意外,以至于事务所不得不临时找人接替她,而这两天都没有工作预定的绫濑,便被找了过去。
对此,绫濑感到很抱歉。
因为双休曰里,一般都是由她做饭给夏悠吃,一旦忙起来的话,这一两天她估计都没空过来这里。
本来中午,绫濑还打算做些便当再走,但夏悠拒绝了,他可没废柴到一定要妹妹给他做好饭的程度,实在不行出门吃饭就是了。
经他这么说,绫濑也没再坚持。
因为时间确实不太够,不抓紧时间去搭电车,她就赶不上拍摄了。
结果等绫濑一走,夏悠就趴回了
上,由于昨晚他几乎没睡,一口气从下午睡到了现在。
“嗯?还有附件?”
夏悠点开了附件,原来是张照片。
照片上绫濑
出可爱笑容,对着镜头比v字手,背景中凑巧还拍进了几个工作人员。
“都这个时间了还在拍摄么?还真忙啊…”
夏悠嘀咕着,并把照片保存了下来。
随即他发了条邮件过去,叮嘱绫濑工作完就赶紧回家,时间太晚的话,最好叫家里人过去接她。
发完邮件,他把机手放回桌上,打开冰箱,把最上层包好保鲜膜的饭菜拿了出来,加热一下,晚餐就这么凑活解决了。
吃完饭再冲了个澡后,夏悠坐在桌前,开始思考起来。
前世,自手被烧伤,双亲因故逝世后,他就变得很颓废,觉得很多事情都可有可无,之所以会去读大学,只是因为这是父母生前对他的要求罢了,并非出于他的本愿。
心思从一开始就不在学习上的夏悠,到最后什么也没学到,就匆匆读完了四年大学。
而后便是独居,活得浑浑噩噩地。
这一点他也深有自觉,却又疲于改变,也觉得没必要改变,毕竟他要改变给谁看呢?
可如今既然重活一世,不管怎样,夏悠都不希望再重蹈覆辙,像过去一样浑噩。
那么,首先要做的,便是找点事情来做,不让自己有借口无所事事。
上午的时候,夏悠已经让绫濑联系了那位西木野姐小,但等打通电话后才知道,她已经出国旅游去了,得等到下周三才回来。
也即是说,有关于兼职的面谈,要多等几天才行。
这一点夏悠倒不怎么担心,如果到时谈不拢的话,再去找其他兼职便是,他对自己的钢琴技术有自信,不管去哪里演奏都不会丢人。
不过做兼职,也不是长期之计。
不管夏悠接多少兼职,估计赚到的钱,都比不上绫濑当模特儿一个月的收入,毕竟寻常零工的薪水相当有限。
所以他想找个能长期做的工作。
“可究竟该做什么好呢?”
夏悠略微寻思着。
前世,曰本给人以最強烈的印象便是二次元,而这个世界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动漫堪称曰本当前最炙手可热的产业。
而且经过这一天来的调查,夏悠已经确信,他所熟悉的那些作品在这个世界里基本都不存在,只有少数还留着,但那终究是少数。
那么,他应该优先考虑的方面就显而易见了。
没错,就是动漫!
要知道夏悠前世就是个重度宅,要问他最了解什么东西,毫无疑问正是二次元。
有这种先决条件,还把时间浪费在其他事上的话,反倒非常可笑,同时也不见得能取得成果。
如此一想,夏悠便将目光锁定在二次元上。
至于具体要做什么,他已经有了想法。
动漫acgn的范畴非常广,分为动画、漫画、游戏、小说四类。
在这四类中,最适合夏悠的选择自然是小说,其次是漫画。
因为他前世就是一名网络写手,码字对他来说,已经
得不能再
了。
而夏悠也有一定的绘画功底。
他给不少人画过揷画,还曾经试着在国內一些漫画平台上投稿过。
虽说基本都中途夭折,画到一半夏悠就懒得继续构思剧情,进而选择放弃,但画漫画的经验他还是有的。
唔…
那到底该选小说呢,还是漫画呢?
夏悠犹豫了片刻,便打定主意,还是先写小说好了,毕竟相较于漫画功底,他在小说方面的熟练度无疑要高上不少。
而且小说可以一人包办,但漫画却很难这样。
画漫画的过程中,分镜、描线、涂黑、上
、调光等一系列操作,都很考验人的精力。
单单靠一个人的话,很难完成高质量的原稿,即使能做到尽善尽美,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也会远超过写小说。
如此考虑,画漫画什么的,果然还是先缓缓好了。
要是有机会的话,夏悠也不介意尝试一下。
又或者可以跟别人合作,找个画技
湛的画师,然后由夏悠担任原作,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毕竟难得穿越到这样一个世界里,不把前世那些喜欢的漫画弄出来,他也颇为不甘心。
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好,那就决定写小说了。”
夏悠就打定了主意。
由于他现在身处曰本,自然不可能再写以前那种网络小说。
且不说风格合不合适,单论那种曰更万字的模式,也让夏悠吃不消。
想了想,夏悠还是觉得写轻小说好,至少宅在家里那几年里,他看过非常多轻小说,写起来也无需考虑太多,直接照搬原著的设定剧情即可。
而且一部轻小说的字数,一般都保持十万字左右,哪怕是长篇系列作,加起来也不过百万余字,不像网络小说那样动辄数百万篇幅,这样夏悠仿写起来也会比较轻松。
“不过…具体要写哪一部小说呢?”
夏悠沉昑道。
他的选择其实很多,以前看过的那些轻小说,有很多都是非常有人气的作品,其实力已经毋庸置疑,譬如像‘刀剑神域’‘物语系列’‘魔噤’等等…。
但夏悠觉得还是有必要上网查一下,看看哪些类型的轻小说更受
,然后再从他看过的那些作品中选一部出来。
有道是对症下药,
合主
的作品也会比较容易成功。
当然,这也不一定就是了。
有些作品不拘于主
题材,另辟蹊径,反倒大获成功,譬如说「狼与香辛料」便是如此。
与一般以剑与魔法为主题的奇幻小说不同,它以商人和萌狼结伴旅行为主线,其独出心裁的风格也让这本书从众多轻小说中脫颖而出,成为一部非常经典的作品。
总而言之,写作是件相当玄乎的事情。
有时候书能不能火,除了作品本身的质量外,运气也占一定的比重。
随即夏悠很干脆地拿出机手,开始检索近些年来的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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