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怼正面
等人集合,然后一波平推,这并不是三余和熊猫原本的计划。
开玩笑!莽穿地球公会跟人PK,什么时候需要先集合的?他们向来都只问敌人在哪,别的从来不在乎。
不就是打嘛!大炮开兮轰他娘,哪里用得着考虑那么多!反正打着打着人就越来越多了,就算一开始没集合,在复活点集合,也是一样的嘛!
但是,有人不这么想。
前方的战况,是在一直用聊天频道告诉大家的,当三余他们出发之后,跑出去经营扑街小杂货店的寒风就联系了他,询问他准备使用什么战术?
“战术?”当时三余很纳闷地问,“那是什么?”
寒风当时正在喝水,这一口水直接就噴了出来,剧烈咳嗽了好一阵子,才有力气回答:“我靠!你要跟人打大决战,都不考虑一下战术的?”
“大家冲过去,怼了他,不就完了吗?”三余理所当然地回答,“以前打工会战都这样,不是
好的嘛。”
寒风无奈地说:“这不是游戏,是现实啊!游戏里面,挂了之后最多十来分钟就跑到地方了,可在现实中,虚弱加上赶路,至少也要一个多小时吧!跑尸时间这么长,你觉得会不会出问题?”
三余沉昑了一会儿,问:“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至少也要先集合啊!最最起码,先找个全安的地方,等大家集合起来,然后一**过去——这怎么也比你们分批分批杀过去有用多了吧!”
三余跟熊猫商量了一下,同意了这个计划。
他并不觉得大家分批分批杀过去就不能赢,但考虑到杀得痛快杀得慡利,似乎的确是集合起来再杀过去,比较有趣一点。
而且…大家都集合起来再打,可以有效避免来得迟的人捞不到打的情况。
要是按照原先的计划,前面的人把亨利侯爵给杀了,后续来的人干什么?鞭尸么?
还是大家一起上最好,甭管能不能抢得到怪,都看自己的本事,不欺负人。
怀着这样的想法,最终他们的作战计划就变成了先找地方集合,集合好了再呼啦啦冲过去。
这个作战计划让寒风有些无语,但他也知道,对于这群脑子里面都长了肌
的莽夫们来说,要考虑什么
敌深入或者轮番进攻之类,实在是不大现实。能做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算是很好了。
他倒是有心琢磨一些更好的战术出来,但想了半天,不得不遗憾地承认——自己也是个莽夫,根本想不出更好的战术。
他也曾经和军人出身的肖恩联系,要肖恩给些建议,结果肖恩回答:“我是导弹兵,我只知道打仗就是快和准,只要我导弹打的快打得准,别的都不是问题…你要我指挥打仗?我又不是军事学院的。”
对此,寒风也无话可说。
他只能说“是在下输了”
腹诽之后,他决定转换思路,还是从自己擅长的技术角度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毕竟…相比打仗,搞技术才是他的专长。
他这边的事情暂且不论,三余带着十几个人一路寻觅,最终找到了一处不错的山谷。这个山谷距离
雷斯军营大概有十里,距离是有点远,但胜在足够隐蔽,相当全安,只要用上遮蔽魔法,蔵几百人都毫无问题。
反正对于穿越者们来说,十里路…其实也算不了什么。
像熊猫这类武斗系,就算不给自己上BUFF,光靠体力狂奔的话,十里路也用不了十分钟。而法术系则可以用法术飞行,速度只会更快。
这个距离,却又已经大大超出了
雷斯军能够轻松侦查到的范围。现在这种
七八糟的情况下,
雷斯人不大可能出派能够看破遮蔽魔法的高手,来到处搜寻可能的袭击者。
别忘了,他们刚刚又死了几个高手。
雷斯军有几万人,但高手并不会很多。再这么死下去,剩下的就没多少了。
或者说,再这么死下去,亨利侯爵能够指挥得动的,就没多少了。
在这个世界上,力量才是权力的根本。一个強大的冒险者可以不把国王放在眼里,而一个理论上社会地位比他高的贵族却只能在国王面前卑躬屈膝。亨利侯爵可以对那些贵族们施行军法,但面对军中的高手,他却只能选择退让。
因为…不懂这个道理的统军大将们,都已经变成死人了。
这世界的強者们罕有愿意顾全大局的,或者对他们来说,“权力不能命令強者”才是最重要的大局。古往今来,西陆大为此死掉的強者和统治者,数以百计。
这条规矩,是拿人命写出来的。
既然亨利侯爵指挥不动军中那些立独的強者们,那他可以选择的策略就只能相对保守。当傍晚时分,回家派、熊猫等人,乃至于连第一批挂掉的人都来齐来的时候,
雷斯大军也不过就是在军营外面大概五里范围里面布置了若干岗哨,还临时拉了一圈栅栏。
这办法实在有点蠢,但还真是多少有点用处。五里路说长不长,可说短也不短了。袭击者想要一下子就冲过这段距离,并不容易。
有这么一段路作为缓冲,已经足够大军作出一定程度反应。有了准备的军队和没有准备的军队,战斗力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对穿越者们来说,其实差不多。
太阳落山之后不久,穿越者们就从集合的山谷出发,朝着
雷斯军营前进。
他们排着散
的队伍,乍看上去像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散发出的气势,却让人不由得心惊胆战。
当隐蔽魔法被撤掉,一百几十个穿越者们的杀气完全散发出来的时候,连天空都为之变了颜色。
这个夜晚原本是晴朗的,可随着遮蔽魔法消失,晴朗的天空立刻浮现无数的乌云,这些乌云越聚越多,越积越厚,很快就把整个天空都给遮蔽住了。
在漆黑的夜空之中,有一股令人几乎要窒息的庒力,正在缓缓落下。
亨利侯爵坐在中军大帐里面,感觉到了这股庒力,起身走了出来。
他看到一溜火光,宛若一道长龙,正在缓缓
近。
“那是什么人?”他问。
“或许是莫来的伏兵吧。”幕僚回答。
侯爵注视着那一排蜿蜒的火光,笑了笑,笑容却有些勉強。
“我真无法理解莫来人在想什么。”他说,“如果他们一开始就投入这支军队的话,或许这场战争就打不下去了。”
“如果一开始就面对这样的敌人,我根本就不会奢望能够攻占诺玛防线。”他自言自语,“但是…现在我已经成功了。谁想要从我手里把胜利的荣耀夺走,那就先要踏过我的尸体!”
说着,他出拔了佩剑,指向火光的方向:“传我的命令,
雷斯军,进攻!”
感觉到
雷斯军营里面鼓
的杀气,熊猫和三余对视一眼,也出拔了剑,指向军营的方向。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三余说,“没有莽不穿的阵势,只有不够坚决的莽夫,对吧?”
熊猫大笑,身上金光闪烁,给自己上了一层层BUFF:“跟我来!莽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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