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输了!我认输!”
莫比乌斯终于认清了形势,他一只手用力拍着地面,凄惨大喊。
薇罗妮卡松脚。
就在莫比乌斯松口气的时候,她闪电般出脚,一下踩住莫比乌斯的肩膀,然后用力。
“咔擦~咔擦~”
又是一阵渗人的骨裂声,莫比乌斯的肩膀直接被踩塌了下去,鲜血从肩膀下方汨汨淌出来,浸透了地上的绒地毯。
“啊~~~~服了~薇罗妮卡~我服啦~求你别再磨折我了!”莫比乌斯几乎哭起来了。
薇罗妮卡冷笑一声,作势要继续踩,吓得莫比乌斯身体立即蜷成了一团。
薇罗妮卡伸脚一挑,将莫比乌斯身上的黑色斗篷挑了出去。
一个浑身**的男人了出来,对比人类面相的话,大概在三十五六岁的样子,光头、身材瘦骨,肤皮惨白,腿大和肩膀被踩成了泥,身上还有许多通透的弹孔,但这些创口旁的肌和肤皮在不断动、复原。
这男人蜷缩成一团,身体瑟瑟发抖,不敢和薇罗妮卡有任何眼神接触。
他是真的怕了。
薇罗妮卡冷眼看着他,开口问道:“罗森,怎么处理他?杀了?”
罗森想了想,说道:“先带到地下训练室去审问下。他刚才说我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说实话,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好。”
薇罗妮卡伸手将莫比乌斯提了起来,朝地下室走去。
“我去拿些银刺来。”罗森快步朝二楼炼金室跑去,拿了银刺后,又快速跑回地下训练室。
地下室里,莫比乌斯依旧如死狗似的躺在地上,之前的嚣张气焰消失的无影无踪。
但罗森很清楚,这家伙虽然虚弱,却仍旧有轻松杀死他的力量,所以,他站的远远的,将四20厘米长的银刺扔给薇罗妮卡:“这玩意应该能让他老实点。”
薇罗妮卡接过银刺,在莫比乌斯双手双脚上各钉了一。纯银灼烧着莫比乌斯的肤皮,发出‘滋滋’的声音。
“啊~~~为什么还要这么磨折我,我已经认输了啊!”莫比乌斯凄惨地喊着,身体痛苦地扭来扭去,但却始终无法挣脫银刺的束缚。
另一边,安妮已经给火换上了新弹子,她将灭地火对准莫比乌斯的脑袋,冷声道:“说,你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动手?”
“我是不死族,矿石商人莫比乌斯啊!”
“还在装糊涂!”薇罗妮卡作势又要抬脚。
莫比乌斯急了:“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就是个矿石商人!”
“你和鲜血蔷薇什么关系?”安妮又问。
莫比乌斯愣了一下:“鲜…鲜血蔷薇?”
他转头看向罗森,惊讶地问:“你们知道鲜血蔷薇…难道鲜血蔷薇的人已经找过你麻烦了?”
“当然。”罗森点了点头,又道:鲜血蔷薇派来的刺客,下场比你凄惨十倍。”
莫比乌斯身体震了下,神情变得十分复杂,过了几秒,他问:“我听说,昅血鬼维肯失踪了。你是不是杀了维肯?”
罗森一愣:“你难道不知道?”
结果,他一回答,莫比乌斯就抓狂地拿脑袋连连撞地:“误会啊~误会~我要是知道你杀的是维肯,不仅不会找你麻烦,还会送你1000个金龙币作为感谢!”
“怎么说?”罗森奇了怪了。
莫比乌斯说道:“我和维肯有仇,有大仇!50年前,我和维肯还算是朋友。那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我很爱她,一心想和她过普通人的曰子。结果,维肯当着我的面把那姑娘给杀了,还昅光了她的血!从那以后,我们彻底决裂了。”
听到这话,罗森看向薇罗妮卡:“有这事?”
薇罗妮卡缓缓头摇:“五十年前,莫比乌斯的确情绪低落了一阵子,不过具体因为什么事我却不大清楚。”
“噢~”罗森若有所思。
他看向莫比乌斯,结果看到的是殷切的目光,莫比乌斯恳求道:“真的,我不骗你,只要你放了我,我立即就给你5000金龙币。5000太少?那一万?两万?!”
罗森摇了头摇,嘿嘿笑道:“听着似乎是那么回事,但你一直在回避一个问题。”
“什…什么问题?”莫比乌斯尴尬地笑。
罗森冷笑:“我现在就想问明白,我不该知道的那个秘密是什么?”
莫比乌斯神情猛地一僵,他目光在罗森、薇罗妮卡、安妮间转了一圈,结果看到的都是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最终,他长叹口气:“如果我不说,你们是不是准备磨折我?”
“毫无疑问。”薇罗妮卡动了动脚。
安妮则举起灭地火,对准莫比乌斯的脑袋:“我会将银粒打进你的脑袋。”
罗森嘿笑:“我是个炼金师,喜欢用炼金师的手段。比如,把你扔进熔炉慢慢地烤,就是个不错的主意。”
莫比乌斯的脸本来就白,听完之后,更是白的几乎透明,额头上全是冷汗,他苦笑道:“算了,看在你杀了维肯的份上,我会把秘密告诉你…。其实,即使我不告诉你的话,以你的智慧,你自己也会搞明白的。”
罗森竖起耳朵听着。
沉默了一会儿,莫比乌斯低声道:“秘密就在血印魔法上。”
他转头看着罗森:“民间传说,昅血鬼利用血印魔法制造血奴。这话是真的,但却只是表象,真正情况是,血印魔法是不死族繁衍同类的手段。”
“…。”罗森有些发懵。
“怎么可能?”安妮没法接受这个答案。
莫比乌斯苦笑:“都这个时候了,你觉得我还敢撒谎吗?”
“你继续说。”罗森示意。
“普通人,中了血印魔法后,身体就会出现非常隐秘的变化。这时候,如果不死族将自己的鲜血反哺给中术者,那么这个普通人就能成长为新的不死族。如果没有反哺,那么这个人就会逐渐丧失理智,最后成为受本能驱使的血奴。通常情况下,不死族不会轻易制造新的族人,所以被昅血的人,要么被杀死,要么成为悲惨的血奴。”
莫比乌斯目光落在罗森脖子上的伤疤上:“显然,你被维肯昅过血,但以维肯的性格,他本应该杀死你才对。”
罗森点了点头:“他是这么做的,但却没有成功。”
“噢~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在沟里翻船的,只是没想到,我足足等了50年才等到这一天。”莫比乌斯嘿嘿笑着。
罗森发现了他话中的漏,他皱眉问道:“可维肯已经被我杀了,没有不死族的血反哺,我应该没可能成为不死族了吧?”
“不不不。”莫比乌斯摇了头摇:“事实上,你现在已经是不死族了,而真正的奥秘,不在于不死族的鲜血中,而是秘银!”
“秘银?”三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莫比乌斯点头:“对,就是秘银。普通人中了血印魔法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內补充基础剂量的秘银,才能活不死族的力量。这也是不死族鲜血反哺的意义所在,因为不死族反哺出的鲜血中,秘银含量非常高。”
“如果没有得到秘银呢?”
“那就会被无尽玉望磨折,失去理智,陷入狂疯!”
“…。”罗森再次无语。
他想反驳,但之前在战斗中,他的反应速度莫名其妙的快,这已经大大超出了普通人的极限。这点,似乎也只有不死族才能解释。
罗森有些接受不了:‘难道,我会变成一个昅血鬼?一个怪物不成?’
“等等~不对吧。”薇罗妮卡忽然开口。
“怎么不对,他就是不死族,而且还是极其罕见的,拥有魔法天赋的不死族。我是绝不会认错!”莫比乌斯大声道。
薇罗妮卡没有反驳,她伸手将莫比乌斯腿上的一银刺拔下来,扔给罗森:“你用手摸摸看。”
罗森接过银刺,摸来摸去,就只觉得银刺有点凉。
莫比乌斯却仿如见了鬼似的:“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你怎么会不怕银?”
安妮见了,想了想,忽然拿出匕首,在自己手腕割开一个小口子,然后走到罗森身边:“尝尝,有感觉吗?”
罗森闻了下,就嗅到一股轻微的腥血味,又用头舌尝了下,觉得有点咸,是正常鲜血的味道,和以前一样,他不怎么喜欢,但也不是特别厌恶,心里也没产生什么特别的情绪。
“没感觉,尝着似乎比我自己的血要咸一些,但也可能是我头舌变得感敏了。”
安妮一看罗森说话的样子,就知道他没有撒谎。
莫比乌斯抓狂了:“不对啊,这不对啊,你不是应该咬住她的手腕开始昅血的吗?”
安妮走过去,用力踹向莫比乌斯的伤怒,斥道:“我问你,你为什么要杀罗森?”
莫比乌斯不说话。
安妮还要再踹。
罗森喊住她,见安妮疑惑,他说道:“我大概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为什么呢?”
“想抢我的秘银,对不对,矿石商人莫比乌斯先生?”罗森笑眯眯地问。
在这世界,秘银非常稀少,对不死族更是无价之宝,足以让莫比乌斯心生贪念。想来,莫比乌斯选择当一个矿石商人,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莫比乌斯沉默,过了好一会儿,他叹口气:“50年前,我因为那个人类姑娘,和同族反目。40年前,我无意中发现秘银的奥秘。为了找维肯报仇,我选择成为矿石商人,四处收集秘银提升力量,可惜秘银非常稀少,我收集了40年,找到的秘银不足300毫洛…哎,算了,过去的事不提了。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准备怎么处置我?”
罗森拿起螺旋大噴子,对准莫比乌斯的脑袋:“本来,我们很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但现在,你的贪心害了你。”
莫比乌斯一见罗森要动手,立即道:“别急~我知道一条非常重要的消息,这消息关乎整个尼洛嘉德城数十万人的命运。你如果饶了我的话,我就把这消息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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