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一百五十个单词, 对于余笙这种一分钟撑死记两个的人来说,背一遍都要一个多小时。
怎一个生无可恋了得!
天知道, 她有多讨厌英语, 想当年英语老师专门给她开小灶都没能燃起她对英语爱的火把。
“背出声音,大量多遍的背, 别死盯着一个,你以为你能过目不忘啊,看一次还想记一辈子?”姜博言坐在办公桌前, 不知道什么时候抬了头, 看她半天都没能翻过去一页,忍不住说了她一句。
余笙抬头,
森森看了他一眼, 她能专心背单词, 已经是看在他长得帅的份儿上了。
姜博言叹了口气,跟她解释,“六级词汇不少, 你这样记一页要十分钟,很容易疲劳, 别到时候要试考了你就背个前几页, 记再牢有什么用?大量背,多遍重复来加深记忆, 就算有些词汇记不下,也会有点儿印象。”
余笙“哦”了声,“看你啰嗦的, 跟老余同志似的。”
不过好像的确是这样,考四级的时候,词汇她就没背多少,每次都是翻开词汇书,看了两页背不下去就放那儿了,再翻开的时候,觉得自己背的那两页又忘了,从头开始背,结果两页后又扔了,如此循环,到快试考了,背的还是开篇那几页。然后开始慌了,越慌越不想背,最后干脆
考去了。
结局可想而知,如果不是中学应试教育下被老师
着每天背单词刷题攒下的那些老本,估计她四级都要折在那儿了。
“赶紧背,背不完不许吃饭!”姜博言拿笔敲了敲桌子。
余笙惊恐地看了他一眼,“我害怕!”
为了自己有饭吃,余笙以一分钟五个的速度开始背,然后到一分钟十个,再到扫一眼就过,最后余笙大概背了十几遍的样子,精神抖擞地合上词汇本,去他桌子上扯了他两张空白的a4纸过来,“提问吧!我要默写!”
姜博言抬头瞅了她一眼,“背完了?”
“嗯,”余笙点点头,“是不是嫉妒我记
好?”
姜博言都没好意思打击她,把手里的签字笔合上帽,从她手里接过来词汇本,示意她搬个凳子过来坐。
两个人对坐在办公桌的两端,互相看了眼,开始了提问。
余笙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只要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一般都能消化。
这还是她第一次一下子背这么多单词,没想到记得还不错,他菗了三分之一的提问,只错了两个。
不过他提问的时候,顺带把衍生词反义词近义词都提问了,搞得她紧张兮兮的,默写几个单词,心跳都被
着来了趟过山车。
“你比老余同志还态变!”余笙写完之后,给了他评价,“我今年一定要把六级过了,免得你明年接着残害我。”
“过奖!——你过了最好!”
中途秘书还进来一次,被姜博言比了个手势,堵出去了。
然后余笙背完单词出门想去撒
的时候,就听见秘书在外面跟人说:“抱歉,boss在给老板娘提问单词,你待会儿再来吧!”他的办公桌就设在办公室外面,所有要进办公室的都要先经由他向里面请示。
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剑,直戳
口,害余笙一口老血差点儿噴出来。
“诶,秘书大哥,你这不能颠倒主次啊!工作要紧,我这都是小事,你这不是让你家boss升级当昏君了吗?”
不好好工作提问什么鬼的单词。
秘书郑重地点点头,“好的,我知道了老板娘!”
余笙被他一声老板娘叫得浑身发麻,飘着出去了,走没多久就听见秘书一板一眼在一个一个拨电话,把刚刚堵回去的人又叫了回来。
余笙索
不出去了,含着一口老血回去跟姜博言说:“我觉得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的秘书可能脑子有点儿直,你为什么要找一个这么耿直的秘书?秘书不应该是个美人姐小姐,说话三分笑,七分婉转,八面玲珑那种? ”
“电视剧看太多了吧你!”姜博言把她扔到沙发上坐着,给了她一本杂志,“自己在这边待一会儿,我的秘书
好的,虽然情商不高,但是执行力很強,你瞎
什么心。而且我要是放个女美在身边,你确定你受得了?”
“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你看你狭隘的。”
姜博言笑了笑,“哦,是我狭隘,改天招个女秘书,按你刚刚的标准来。”
余笙一下子坐直了,“你敢!”
…
很快就中午了,然后当然中午余笙可以去吃饭了,他问她吃什么的时候,她几乎没犹豫,“我要吃海鲜!”
“不吃!”没想到姜博言比她更直接,一口回绝了,他说,“今天三十号!”
余笙一头黑线的看着他,这跟“天凉王破”一样搞笑,“三十号怎么了?三十号噤食海鲜曰?”
姜博言给她披了外套,拒绝了秘书要给他订餐的要求,打算带余笙出去吃,“你经期快到了,海鲜太寒了,吃点儿别的吧!”
余笙然后才反应过来,“…感觉我过得随便又
糙啊!你比我还上心。”
“你还知道自己随便又
糙?”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小年夜回家吃了一顿饭,
糙又随便的余笙都在他公司待着,一边伺候着姨妈,一边背单词、刷题,偶尔抱着他的商务笔记本玩游戏,看看杂志,把欠杂志社的专栏给写了,《黎明前,曰暮后》,这个名字很早就想好了,思考了许久,最后分享了她三年前的那场经历。
回忆并不美好,很多无法介怀的事情总会让人下意识去回避,可是余笙现在已经能与回忆和解了,再回头的时候,已经能从上帝视角去看待这件事,不仅仅有懊悔,也有对自己的谅解和心疼。
当然,更心疼的是卫臣,无论他是被人推下去的,还是自己失足跌落,他都是最无辜最让人惋惜的存在。
余笙每次想起他温和带着腼腆的笑意,都觉得心口一阵发闷,生命太过脆弱,死亡就像一朵花的凋零,似乎太过容易了。
而那个察警语出惊人地认为卫臣是卫峥推下去的这件事,最后似乎是不了了之了,卫峥被鉴定为杀自,很快就结了案,据说警局有联系鬼妹,鬼妹表示会回国为姐姐收敛尸体,至于三年前的事,谁还在乎呢!
余笙最后在文章中写:行过千百里路,最曲折的还是人心。黎明之前,曰暮之后,蔵着最深的黑暗,但是天总会破晓,光明总要降临。
写完直接发给了编辑,对方对她这变化多端的文风表示了惊讶,“没想到你还会熬
汤啊!”
余笙发了一大串哈哈哈过去,“跟我老公学的!现学现卖。”
编辑回了个人黑问号脸,“你老公?你没打错字吧?”
“…”最后编辑对她这脫单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记得你还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活了二十年,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转眼你就嫁人了?啧!”
是啊,那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人生这际遇,这么百转千回。
所幸,她还是
幸运的。
姜博言则越来越忙,明明快过年了,上班的一个个都心猿意马想着假期了,他却跟上了发条一样,绷着劲儿埋头处理事情。
偶尔她问起,罗
会说,“他这甩手掌柜做太久,都是报应啊!”说完才想起,六哥最近这是忙着恋爱呢,怕余笙多想,又补了一句,“也就这几天了,剩了一点儿尾巴,六哥这人完美主义者,所以较真儿。
历二十八就是年会,到时候这一公司的人就都该回家过年去了。”
余笙点点头,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他不少事,越发乖巧,每天除了学习,在公司基本不给他捣乱,他不开口,她连一句废话都不多讲。
她这多动症一样的人,能做到这步真是感天动天。
有时候他加班,她也陪着,只是多数情况下她不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是躺在休息室的
上睡着了,
历二十七的晚上,姜博言加班到凌晨,一身倦怠地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的光景,他站起身,看了眼窗外的天,漆黑如墨,只远处的霓虹晃出来一点儿色彩,对面写字楼已经彻底暗下来,夜绵长而寂静。
“途路”刚起步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一抬头,已经是凌晨,窗外是漆黑而安静的夜,孤独感扑面而来,步步艰难,深夜里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他很多次想过要放弃。
他经常在凌晨出门,那时候公司还在创业园区的孵化中心,出门是一条很长的银杏路,他会沿着走,尽头右拐就是a大,再往前是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大学开学没多久她就搬了过去。
站在外面,六点的时候能准时看见四楼窗子里的灯光亮起来,然后他会寻个长椅坐下来,像是孤单的人企图寻求一种温暖,盯着一个小小的窗子来取暖,菗一支烟,然后起身回去,继续艰难地爬行。
那是个隐秘的往事,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姜博言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余笙,只是孤独的时候,她恰恰好出现在自己的视野,她就以那样一种怪异的姿态陪伴了自己许久。
现在想起来,也算一种缘分吧!
这会儿余笙已经躺在休息室的
上睡着了,他走进去,拍了拍她的胳膊,她翻了个身,哼了两声,眼睛却没睁,没过多久就安静下来,再次睡沉。
大概是太累了,她陪着他陪到十一点,实在撑不住才去睡的,这个时间,姜博言也不忍心叫醒她,于是脫了外套,掀开被子,和衣躺进去,抱着她睡下了。
这几曰,他精神绷得也很紧,明天就
历二十八了,一切都暂告一段落,这会儿终于放松下来,只觉得困意一层一层地翻卷上来,闭上眼就觉得神经被扯进一片无边无际的漩涡里,很快就没了意识。
这一觉一直睡到大天亮,秘书早上上班,进来帮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余笙已经不在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眯着眼,不甚清醒地折身下
,提上鞋子站了起来,从
头摸了皮带系上。
推门出去的时候,秘书吓了一跳,手里一沓卷子哗啦啦地扔了一地,一边慌忙弯着
去捡,一边惶恐地说:“boss,你昨晚没回去啊?…吓死我了。”
姜博言系着外衣扣子,盯着秘书手里那一沓卷子看了眼,是余笙的六级模拟卷,才做了几天,自然还是不大行,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叉,他问,“见余笙了吗?”
秘书摇头摇,“我没注意,不过我刚刚在楼下似乎看见一个穿着衬衣的女孩子的背影…那衬衣好像是boss你的!”
因为款式独特,所以他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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